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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李炳炎著作《“中国模式”经济改革论》

作者:李炳炎   来源:红色文化网  

 《“中国模式”经济改革论——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模式创新》是李炳炎(1945年2月13日生,1945年2月13日出生,著名工人阶级经济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市场营销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兼职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南京经济学院顾问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的最新力作,该书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是“执政者之师文库”之一,书中作者着重阐述了自己多年来形成的关于改革的性质、原则、理论基础、路径等方面的,完全区别于国内新自由主义改革的内容。

    多年来,作者无时无刻不怀着焦虑的心情关注祖国的改革,跟随它的脚步力图观察它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着力提出警示和对策,力图防止它重蹈前苏联改革的覆辙。经过多年的思考,逐步形成了与众不同的、论据扎实的看法和理论观点,总括起来可以称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模式”的新的经济改革理论。笔者的这一新的理论的形成,其前提是确认中国的改革已形成了自己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具有鲜明的特征,完全区别于前苏联的新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也完全区别于国内新自由主义精英们所主张的自由市场经济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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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章节摘选

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本质区别[1]

党中央多次强调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改革开放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一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有科学的理解;二要善于识别和抵制那种不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所谓“改革”。在这里,前者是指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后者是指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改革,两者存在着根本区别。

一、改革的性质、理论基础的区别

1. 改革性质的区别。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目的是通过改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部分,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性质,是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取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目的是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

首先必须牢牢把握中国改革的性质。我们党的重要文件对此作过一系列深刻的表述:“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经济体制改革“不是要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它也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阐述,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但是在改革的进程中,出现了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割裂开来的新自由主义倾向,严重妨碍改革的健康发展。

新自由主义以利己的“理性经济人”这种历史唯心主义的假设,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前提,崇尚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反对政府宏观调控,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公然采取敌视态度,竭力主张并推行全面私有化的改革,是一种极其鲜明的具有私有制意识形态性质的经济思想。新自由主义在苏联、东欧以及拉丁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付诸实施,造成了严重危害。前文提出的俄罗斯实施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宗杰弗里·萨克斯所倡导的“休克疗法”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就是很好的例子。

如果中国的改革也采用新自由主义的那一套办法,后果必将与俄罗斯相同,这是没有疑问的。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发生了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公有制经济比重急剧下降、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拉大等现象,新自由主义片面强调“私有化、自由化”的危害性在我国开始明显暴露。

2. 改革理论基础的区别。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包括新自由主义的产权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改革的理论基础出现了偏差,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大行其道,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位与作用被削弱和边缘化。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市场原教旨主义” “自由化”和“私有化”三个方面。

所谓“市场原教旨主义”,是指市场是万能的,市场经济是一部能自动运转的配置社会资源的万能的机器。一切生产要素、产品、劳务都商品化,全部经济运行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所谓“自由化”,就是非调控化,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让市场放任自由发展,认为充分的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在认为市场机制作用能形成一种“自然秩序”的同时,还认为个人自由是市场制度的保证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保证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才能使经济效率达到最高。新自由主义将市场规律的自发作用和个人自由主义奉为至高无上的信条。因此,新自由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反对任何形式的计划,推行无政府主义经济模式。所谓“私有化”,就是极力主张全面的私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视为惟一合理的永恒的经济制度。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都是极力主张和推销彻底的私有化的。他们认为,实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就不能对私人的经济行为加以限制,从而可以使个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而且实行私有制能够自动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他们认为私有制比公有制有太多的优越性,因而总是竭力反对公有制,视公有制为万恶之源。他们的目标是使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私有制,使资本主义制度全球化、永恒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崭新的命题或范畴,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或计划市场经济;三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性。从第一层含义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选择现代市场经济这一类型,而不能选择古代市场经济或近代市场经济类型。这是时代的要求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必然要求。现代市场经济是二战后至今当代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市场经济类型,它是一个中性范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属于现代市场经济这一类型。通常把我国的经济改革称为“市场取向改革”,就是指要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例如,关于强化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开放市场,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放开价格,由市场来决定价格,由价格引导要素流动,提高经济效率,等等。从第二层含义看,在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我们的观点是与新自由主义直接对立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清醒地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不是要削弱而是要改善。取消政府的宏观调控,等于走向无政府状态的自由市场经济,使改革走入歧途。从第三层含义看,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立国之本,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决不能搞私有化。通过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将不断再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不断再生产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的持续发展。

二、改革的目标、对象和依靠力量的区别

1. 改革目标的区别。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共同富裕、国家强盛。而新自由主义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推行全面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全面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私有财产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就是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效率上的优越性的同时,在基本制度上则着力体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从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而新自由主义片面强调市场的作用,无视市场机制本身所存在的根本缺陷,把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抛在一边。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尖锐地批评新自由主义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他认为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调整可分为四步曲:第一步就是私有化,更准确地说,就是腐败化。当地领导人往往用世行的要求去压制对他们的批评以推行私有化。削价出售国有资产的回扣率会达到10%,而这些资产动辄价值数亿美元。私有化之后,第二步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行的“拯救经济计划——资本市场自由化”。理论上讲,就是对资本市场解除管制,即允许资本自由流进流出。不幸的是,投机的“热钱”只是单方向地不断流出。一个国家的储备在几小时、几天内就蒸发干净。而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为了吸引资金以恢复这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会要求这些国家把利率提至30%、50%,甚至80%。结果可想而知:如此高的利率扭曲了资本的价值,打击了工业生产并耗光了国家财富。在这一关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这些国家拖入第三步:价格市场化,从而进入一个粮食、水、燃气价格飞涨的时期。这又可预见地走到了第三步半:斯氏称之为骚乱。像1998 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削减对穷人的食品和燃料补贴后,印度尼西亚爆发了骚乱。这些骚乱和动荡又引起了新的资本恐慌性出逃和政府的崩溃。当然,这种经济“纵火案”也有它“光明”的一面:对外国公司来说,他们可以以“跳楼价”买到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比如矿山开采权或港口占有权。最后就走到第四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把这一步叫做“消灭贫困计划”——自由贸易。作为一个内幕参与者,斯氏把这种自由贸易比作用金融和财政手段所进行的鸦片战争。

拉美地区是新自由主义的重灾区,其新自由主义改革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如国有企业私有化,使一些产业向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集中,导致失业问题更为严重;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两极分化和贫困化十分严重;民族企业陷入困境;国家职能明显削弱,社会协调发展被严重忽视;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危机频发,如1994 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9 年的巴西货币危机和2001年的阿根廷债务危机等。GDP 曾居于世界第九的阿根廷,已经沦为该地区的贫穷国家。拉美国家的经济至今处于停滞之中。

中国的经济改革受到新自由主义的某些误导,目前经济的“拉美化”特征已有所显现,如不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也有可能导致社会危机的爆发。

2. 改革对象的区别。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是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即产品经济体制,而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不是要改掉公有制,而是要完善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对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是要消灭公有制。我国的改革,就是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完善生产关系,是通过理顺公有产权关系来理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不是将公有制变为私有制。而按照一些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去搞国有经济改革,就会导致相反的结果,使公有财产私有化。在新自由主义者的“靓女先嫁论”“冰棍论”“烂苹果论”和“社会财富向精英倾斜论”等似是而非的理论误导下,20 多年来有数以万亿元计的国有资产流失,3000 万出生于20 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国企工人下岗。很短时间内,近90%的中小国企实现了私有化。

构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产权关系,是要使公有制产权关系有机地融入市场经济体制之中。市场经济以生产劳动的社会性只能通过交换间接地实现为前提,只承认市场交换和市场竞争中的平等权利,经济主体利益相互独立,自主经营,这是一种横向的自发的社会分工制度。这种社会分工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体个性的发展,调动分散、独立的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因而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它在社会生产的组织上天然具有滞后性和自发性。公有制经济由自主联合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具有共同的利益,贯彻按劳分配的利益平等原则。

公有制经济必须具有协作劳动的本质要求,就是要使生产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服从一个中心的指挥和调节,因而其内部分工具有自上而下组织安排的特征。这是一种纵向的自觉的分工制度,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利益。但是,这种纵向分工在社会历史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也会产生脱离实际的主观性,压抑社会主体个性的积极性,因而导致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后果,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弊病正在于此。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在现存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利用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两种制度的优点而克服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和市场分工制度的弱点,促进形成既不同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那种具有主观性的公有制产权制度,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权制度,并促使这种崭新的产权关系人格化。

3. 改革依靠力量的区别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充分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广大劳动者,充分调动他们在改革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改革作为一场伟大的群众性社会实践。新自由主义经济的改革,只依靠少数“精英”,同时依靠外国人的力量来推动。在新自由主义者看来,广大工人、农民是愚昧无知的,不仅不能参与改革的决策,反倒是需要他们这些“精英”人物来教训和开导的。他们对下岗工人不仅不报以同情,反而说他们是在温水里面被煮熟的青蛙,是竞争中的失败者,活该受穷。农民太多,又懒惰,只能一直穷下去。而那些靠投机倒把、以权谋私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则是社会的“精英”和时代的主宰者。一些新自由主义者赤裸裸地主张弱肉强食,宣扬早已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他们宣称:“要鼓励剥削,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以腐败来消解旧体制,成本最小,收益最大”;有的甚至建议取消所谓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等福利,因为这样才能保持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能力。他们甚至认为,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3000 万国企老工人。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这些说法已完全失去良知和道义,失去了为人的起码常识,就连海外的一些新自由主义者也觉得不堪入耳。

其实,新自由主义者所宣扬的同历来的统治者没有两样。那就是统治者高高在上、作威作福,却总是宣传自己是高贵的、智慧的和善良的。而广大老百姓辛辛苦苦、逆来顺受,却被贬斥为低下的、愚蠢的和卑劣的。我们知道,在目前的中国,相当数量的有钱人发的都是不义之财,靠的是权钱交易、权力资本化、官商勾结,根本扯不上什么企业家才能。

中国的改革,必须彻底摆脱由少数权贵及其新自由主义者代言人为主导的局面,彻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更多地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的力量。否则的话,只能越改越糟,越改两极分化越严重。

三、改革的方式和原则的区别

1. 改革方式的区别。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切经过试验,加以总结提高,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广。新自由主义主张的改革,脱离广大劳动群众,由少数精英出方案,依靠行政力量,不顾实际情况强行推动,大搞一刀切。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因此我们的改革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实践表明,在具体改革上,凡是能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的,就能比较顺利地达到目的。反之,就会受到挫折。例如,农村联产承包制改革,首先在安徽凤阳试点,成功之后再向全国推广。同时,对于像华西村、南街村那样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也允许不搞联产承包制,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但是在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却走了弯路。一些地区没有遵循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而是照搬照套在国外理论界也存有争议的“管理层收购”的做法。在实际操作中,依靠的是少数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的管理层,结果把全体人民共有的财产,变成了少数企业管理层的私人财产。导致劳资对立,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引起社会上的强烈不满。

体制的变革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众多人的利益,因而需要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广泛参与。缺少群众参与的改革,固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降低改革的交易成本,改革的步伐似乎很快。但这样一种改革,首先是无公平和公正可言,彻底摧毁人们道德的根基,必然会影响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此外,还会导致改革受既得利益集团的支配而偏离正确的方向。所以,当香港科技大学的郎咸平教授指出大陆的国有企业改革所存在的问题时,一些新自由主义者反而倒打一耙,指责郎咸平破坏学术秩序,是在捣乱,并一味地强调要保护“企业家”的积极性。当互联网舆论对郎咸平大力支持时,他们却说要顶住互联网的压力,要敢于站在大众舆论的对立面。可见其狂妄程度。

2. 改革原则的区别。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群众得到看得见的实惠。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原则是以资本为主宰,为富人的利益着想,搞劫贫济富,大肆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失去社会公正。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所要依靠的都不是一小部分人的积极性,而是全体国民的努力。阿马蒂亚·森就认为,经济的发展其实是一个自由权利的拓展过程。这些自由权利包括公民政治参与的自由、公民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民享受医疗保障的权利、公民享有自由交易的权利等等。总之,人民有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整个社会有更高的参与度,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越快、越健康。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就在于依靠广大农民的力量,充分体现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人翁精神,调动起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而许多国企改革之所以不成功,其主要原因在于抛开企业的真正主人——工人,剥夺他们对企业财产的拥有权,由少数几个管理人员主导改革。

四、两种改革、两种前途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前途,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的优点,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提高,实现富民强国。新自由主义改革的前途,是走向权贵市场经济和沦为外国垄断资本的殖民地经济。新自由主义已经在一些国家通过“改革”达到了这种目的。为了避免这种前途,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批判和抵制新自由主义的“改革”。

北京大学陈岱孙教授曾指出:“西方各发达国家在国内甚至在国际生活中厉行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但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模式和经济政策,取消国有企业,取消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管理特别是计划管理,洞开国内市场,与西方国家牢牢控制的世界经济接轨,其目的无非是要在发展中国家恢复殖民主义统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演变为资本主义,或外围资本主义。”因此,所谓新自由主义,在实际上不过是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攻和推行新殖民主义政策的思想武器;而这新自由主义一旦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就必将更加有利于新殖民主义的推行和发展。

在今天的中国,许多新自由主义者对改革中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群众麻木不仁,却甘当国际垄断资本的应声虫和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更重要的是,在改革中付出代价的恰恰不是那些在改革中依靠不法手段致富的人,而是生产价值、创造财富的劳动人民。新自由主义者总认为,改革中所付出的代价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代价会在改革中所得到的收益增量中加以弥补,即所谓“帕累托改进”。他们还在概念上玩游戏,故意混淆公平与平均的概念,说什么强调公平会影响效率,要提高效率就要牺牲公平,目前应以效率为主(即先把蛋糕做大)。这种故意混淆公平与平均的概念,其目的就是引起人们对公平的反感,进而维护少数人的利益。当你听到“当你把蛋糕切得更均匀时,你会发现到手的蛋糕已经变小了”这句话时,你一定会觉得公平是个应该抛弃的东西。新自由主义者在这里就是将公平偷换成平均(把蛋糕切得更均匀)。其实,新自由主义者那些貌似有理的观点,都是些骗人的鬼话。由新自由主义者所主导的一些政策只是加剧了不平等,却未能提高效率。因为不会有人在感到不公平的情况下,还有积极性去提高效率。公平与效率实际上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公平能够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反过来增大公平的所得。

今天,中国的改革已处在攻坚阶段。我们必须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才能走上改革的正确道路,才能避免陷入权贵市场经济和外国垄断资本殖民地的处境。

  



[1] 原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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