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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多了马来西亚立法惩治辱骂“华人是猪”、“滚回中国”等行为

作者:   来源:观察者网  

据马来西亚媒体19日报道,马来西亚政府将在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下设立仲裁庭,专门审理人民针对歧视、侮辱等言论和行为的投诉。凡是口出谩骂华人是 “猪”、“滚回中国”、“外来者”、或用动物来比喻友族的字眼,或威胁其他宗教,或在社交媒体、报章刊登有关字眼,都可能触犯有关法令。

据星洲网报道,马来西亚政府将在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下设立仲裁庭,专门审理人民针对歧视、侮辱等言论和行为的投诉;一旦罪名成立,重须服刑做社工,轻则只是向投诉者道歉。

“投诉者无须向警方报案,可直接向仲裁庭投诉。但是,仲裁庭无权审理肢体冲突或伤人等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将交由警方处理。”

熟悉有关法案的人士告诉星洲日报,凡是口出谩骂华人是“猪”、“滚回中国”、“外来者”、或用动物来比喻友族的字眼,或威胁其他宗教,或在社交媒体、报章刊登有关字眼,都可能触犯有关法令。

观察者网查到,马来西亚《光明日报》4月20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外劳在购物广场闹事,还在大庭广众大骂“华人是猪”,结果被在场民众痛殴一顿。社交网站流出该视频后,不到24小时,已吸引逾5万名网民观看和回应。


外籍劳工在马来西亚商场辱骂华人视频截图

计划各城市设仲裁庭

政府计划在全国各城市设立有关仲裁庭,以加速审理投诉案件。

据悉,马来西亚政府掌管国民团结事务的总理府部长丹斯里佐瑟古律,已在上个月向总理纳吉布汇报有关法案内容,总理满意有关建议,并要求部长尽快呈上内阁报告书。

马来西亚总理府部长丹斯里佐瑟古律(资料图)

佐瑟古律表示,希望能在今年内提呈报告给内阁审核以及呈上国会。

他说,实际上目前马来西亚已拥有足够的法令,如煽动法令和刑事法典来处理种族课题,但重要是执法人员必须是公正和毫无畏惧执法。

社会服务令替代监禁

社会服务令为替代监禁的一项判刑选择,要求违法者在12个月内从事不超过240小时(视乎法庭判决)的无薪社会服务工作。

社会服务的时数应控制在60小时至240小时之间,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犯罪人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社区服务或者恶意逃避社区服务的,首先应当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履行社区服务的,可以延长社区服务的时间。

马来西亚政府将新设审理歧视及侮辱言论的仲裁庭,一旦罪名成立,轻则必须向投诉者道歉,重则必须当社工折抵刑罚,例如要求违法者在12个月内从事不超过240小时(视法庭判决而定)的无薪社会服务工作。

据报道,马来西亚政府计划在全国各城市设立相关的仲裁庭,以加速审理投诉案件。除了上述常听见的辱华言语,若用动物来比喻马来人,或使用许多威胁宗教的语言,无论是当面谩骂,或见诸社群媒体或报章,也可能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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