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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情感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考核到位,持之以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稳中求进的工作举措,把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

夯实思想基础,确保认识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最突出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显著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时代的呼唤,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来说,就是要切实把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应认识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在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样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还应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农业要比以往更加注重保供给、提质量、稳物价,继续为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压舱石”和“稳压器”作用,继续为国家宏观调控留出回旋余地和腾挪空间,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赢得战略主动。更应认识到,振兴乡村是人民的期盼。农民群众期盼得到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亿万农民群众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这就要求我们真正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加注重农业农村发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把乡村建设和城镇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推动实现包容性、普惠性发展,使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发挥政治优势,确保领导到位。习近平同志在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就要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提升党领导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要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到实处。按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调整、完善、充实各地农村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力量,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治国安邦,重在基础。基层党组织强,就可以强基固本。要坚持把行政村作为乡村治理的基本单元,稳定县乡村三级治理架构。落实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进乡村善治。不断提高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和运转的保障能力,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践行“一懂两爱”,确保情感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懂农业,就要准确把握国情农情,用辩证思维、唯物史观、国际视野来看待、分析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深刻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刻苦钻研、懂行精进。爱农村、爱农民,就要倾注感情、肩负责任,守土尽责、勇于担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上行稳致远。回顾历史,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都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问题长期存在,“农村的地自己用不上、用不好”的问题尚未破解,农村人才、土地、资金要素单向流入城市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与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依然任重道远。在国家经济实力、财力和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的情况下,更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三农”工作干部做到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要学深悟透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了解农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遵循农村发展规律,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有决心有能力有韧劲落实党的“三农”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同时,要树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用人导向,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

聚焦重点难点,确保措施到位。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既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振兴,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一是立足产业兴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和增强竞争力,实现产业振兴。大力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以培育一批产业强、产品优、质量好、生态美的农业强镇为重点,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村经济动能转换,并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致富。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围绕良种良法良田良品扎实工作,持续巩固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立足生态宜居,推动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发挥农业多种功能,融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智慧农业。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村民主体、建管并重、有序推进,重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示范村建设,以典型引路,促比学赶超。三是立足乡风文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掘传统农耕文化,支持乡村文化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树立社会正气。四是立足治理有效,完善农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抓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立足生活富裕,着力抓好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共同发展,支持外出经商务工农村人才返乡创业,鼓励社会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归属感、获得感。积极构建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投入到位。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要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解决好钱从哪里来、怎么用、怎么管的问题。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重中之重”“优先发展”的要求,夯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和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将更多土地增值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重要指示,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决策部署,探索构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通过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地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切实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可得性。充分发挥农业领域政府引导基金作用,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带动农业领域社会投资。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农业保险市场,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

加强激励约束,确保考核到位。为确保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必须加强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的考核监督和正向激励。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相应地,要加快实施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党政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硬约束。以科学、全面、实用、精准为原则,建立能够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围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开展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夯实考核评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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