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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提“形象关”:把关当从严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何谓“形象”?形象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态或姿态,也可表示一个人或事物的外部特征。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提出“形象关”,强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党员干部的形象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这里所说的严把形象关,并非是看五官外貌,而是看做派、看作风。

俗话说,相由心生。“未相人之相,先听人之声,未听人之声,先察人之行,未察人之行先观人之心”。党员干部的形象是由日常点滴细节积累起来的,主要表现在工作态度、与群众关系、生活作风等方面,其一言一行都反映着个人的操守、素养。对于党员干部形象好坏,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谁干事踏实、谁跟百姓亲、谁作风过硬,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丝毫糊弄不得。

党员干部的形象非小事。8900多万党员的个人形象,合在一起就是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立场宗旨和为民初心,时时事事处处把群众放在心上,就一定能够换来心连心、心贴心。反之,如果整天人浮于事、庸懒散漫,对群众的急事难事爱答不理、拖延推诿,做不贪不占也不干的“太平官”“玲珑官”“逍遥官”,或是谈吐粗鄙、见识浅薄,甚至沉溺于奢靡享乐之风,这样的党员干部怎能服众?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又如何维系?

党员干部必须时常“照镜子”“正衣冠”,保持良好的形象。而群众就是反映党员干部形象的镜子。县委书记谷文昌是老百姓眼中的“活菩萨”,只要群众有困难,他必定想方设法帮着排忧解难。在他去世后,当地百姓“先祭谷公、后祭祖宗”,以示爱戴。“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禄、“太行山上的新愚公”李保国、“燃灯者”邹碧华等,用光辉事迹诠释了好干部的形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常揽镜自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

当然,有形象就会有假象。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刻意隐瞒和伪装改变形象、做“两面人”的不在少数。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部门必须增强鉴别能力,警惕“形象设计”。要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用“多维视角”察人识人,看出深层次的问题和情况;要像“剥洋葱”一样,直指党员干部的品质和人格;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近距离接触党员干部,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了解情况,既要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中察德。

严把形象关也对各级纪委提出更高要求,要练就“火眼金睛”,不仅要注意党员干部政治是否过硬、是否廉洁清正,还要留心留意党员干部的风评和口碑,对于口碑差甚至有各种不雅绰号的党员干部必须格外注意,摸清实情、精准画像。(吴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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