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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笔谈: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出重拳

作者:吕其庆 等   来源:红旗文稿  

  编者按:近日,长期在网上造谣、传谣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被抓获并刑拘,消息一经公开便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网络不是法外世界,恶意造谣、传谣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网络谣言的危害有多大?网络谣言泛滥的根源在哪里?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请看本期一组文章。

  认清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

  ◎ 吕其庆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提供了渠道。网络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社会组织的个体权利,重则造成社会恐慌,危害国家安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传播谣言等犯罪专项行动,加大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整治力度,此举及时果断,凸显了党和国家净化网络生态环境的决心和信心,也让更多的人认清了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

  1.网络谣言加剧社会恐慌。随着信息技术的裂变式发展,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数目前已过6亿,且以每年近10%的速度在增长。这昭示在不久的将来,网络将如广播、电视一样覆盖到全国各个角落,“网民”这个概念将随着全民上网而不复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也在迅猛增长,目前已有4.5亿人使用手机网络,其中手机绑定的微博用户突破4亿,微信用户数突破3亿,这意味着在中国,每3人就有1人通过手机使用微博,每4人就有1人使用微信。几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移动网络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可以成为议题的设置者和发言者。庞大的网民、庞杂的声音汇聚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舆论场。“人人都有麦克风、时时刻刻都发言”的自媒体、微信息时代已经到来。原有的网络生态彻底打破:以往我们常用虚拟世界来区别网络与现实的不同,而现在网络与现实的界限变得模糊;以往我们用“网上冒烟网下燃”来说明一个网络热点话题会发酵成为社会热点事件,而现在网络引燃现实矛盾的燃点更低。网上一个不负责任的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恐慌的爆点。

  在“7·23”甬温特大铁路事故发生后,“秦火火”在网上编造了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仅两小时就有上万条微博转载,挑动了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使政府的善后处置陷入被动。2012年2月21日,名叫“米朵麻麻”的网友通过微博发布了“今天去打预防针,医生说252医院封了,出现了非典变异病毒,真是吓人”的信息。该微博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一些群众恐慌。23日,252医院院方和保定市卫生局辟谣称,经调查,病人所患病为普通感冒,而非网络炒成的非典病例。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核泄漏事故后,网民 “渔翁”在QQ群上发消息称中国食盐将受核污染,后经大量转发扩散,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市场秩序一片混乱……

  这一系列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可谓巨大,因网络传播速度快,加之造谣者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网络谣言便会在很短时间里传遍千里,成为一个不稳定因素的节点,而这些节点串联在一起,就会成为引发社会突发群体事件的导火索。一旦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了危害,要去破解它、弥补它,需要付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因此,网络谣言极容易蛊惑人心,加剧社会恐慌,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难以愈合的破坏。

  2.网络谣言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在这一特殊时期,网络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因素。一些转型期特有的社会矛盾,往往成为网络议题设置的重点,譬如贫富分化、资源分配不平衡、腐败问题等内容的点击率很高。网络造谣者迎合转型期一些人内心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利用网民心理弱点,编造散布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的谣言,引发社会危机。

  浙江钱云会案件中,有网络谣言说“钱云会是被谋杀的”;贵州瓮安事件中,有网络谣言说“三名嫌疑犯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亲戚”,“死者叔叔带到警察局问话被打死”;湖北石首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死者是在知晓当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板走私贩卖毒品后被害的”……几乎每一次社会不安现象的出现,都有谣言的伴随和鼓动,网络谣言撕裂社会信任,产生巨大的负能量。

  谣言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稳定的大敌,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三人成虎”等等,都是用来形容谣言之“厉害”的。在诸多网络谣言中,针对社会公众人物、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谣言,危害是最为广泛的。这类谣言从根本上破坏公众对政府、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影响群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比如,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北京市公交系统的一位全国劳动模范因贪污腐败被抓。虽然相关部门及时澄清,消除了谣言,但这则谣言把“全国劳模”和“腐败”相联系,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劳动模范这一崇高荣誉的信任。

  网络谣言总是偏好负面信息,试图用“坏消息效应”不断瓦解事情真相,不断摧毁社会信任体系。它将社会的阴暗面不断放大,将矛盾不断激化,其伤害是巨大的,不仅严重威胁社会稳定,而且让人们产生社会堕入黑暗的错觉,势必会对所处的社会失去信心,消耗推动社会前行的正能量。

  3.网络谣言损害国家形象。不管在哪个国家,网络谣言都会造成恶劣影响,有时甚至会取人性命。2010年,年仅15岁的美国马里兰州少女菲比·普林斯因遭受网络谣言中伤而自杀身亡。此前,普林斯的同学曾在脸谱等社交网站上散布大量谣言,并对她进行了长达数月的人身攻击。事件发生后,散布谣言的学生受到处罚,脸谱也开始力推实名制以加强网络管理,但普林斯已成为网络暴力的牺牲品。

  一起起网络谣言的背后,有的是个人无意识之举,但更多的是有组织有预谋而为之,网络谣言背后隐匿的是不良信息产业化。“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两人创立了北京尔玛公司,他们通过在网络策划传播热点事件,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通过恶意炒作、炮制谣言赚取眼球,谋取利益。据二人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反国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并叫嚣称,“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已成为一个极为庞大的产业。利益的驱使,使得这个产业已渗透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并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发帖的水军。他们有组织地制造事端,混淆是非,引领网络舆论,谣言惑众,这些谣言既有对公民个体、社会组织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不仅侵害个体权益,污染网络生态,更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在西方敌对势力插手或者指使下,一些别有用心者经常将网络谣言的矛头指向党和政府,恶意捏造事实,产生巨大的眼球效应。2012年3月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后,北京公安机关拘留了6名造谣者,电信管理部门也关闭了16家“造谣、传谣,疏于管理”的网站。

  网络“水军”,尤其是一些试图在意识形态领域搞破坏,试图通过散布谣言不断攻击我们党和社会主义道路,抹黑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和领导人,对于这部分网络水军尤其是“水军”首领,我们要旗帜鲜明地与之做斗争并进行严惩。

  当前,我们正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在这一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网络谣言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毒瘤,对其巨大危害必须给予清醒而充分的认识,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其彻底清除。

  (作者:《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社编辑)

  责任编辑:王农媛

  网络谣言泛滥的根源

  ◎ 李晓梅

  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是近年来一个不可小视的严重问题,不仅严重侵害公民切身利益,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更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面对网络谣言泛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但此前多次整治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横行网络多年就是一个证明。那么,网络谣言为何如此难以整治,其不断泛滥的根源在哪里?

  1.社会转型期人们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是直接原因。随着当代中国乃至当今世界进入网络时代,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形式不断出现,民众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要求空前高涨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网络时代传播手段日新月异,颠覆了传统意识形态传播规律,打破了传统意识形态传播格局,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征日益明显,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主流与边缘的思想观念相互交织,意识形态领域的噪音、杂音此起彼伏,也导致了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多样化并发生冲突,一些矛盾在冲突中酝酿、发酵甚至激化。而网络的发展为谣言的制造、传播等创造了极大便利条件,一些人或势力就开始通过制造谣言等手段让别人认同自己的思想或者谋取自己的利益等。

  网络作为社会民众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的一种方便、低成本的手段和渠道,尤其是由于微博言论的碎片化、感性化、情绪化、片面化甚至偏激化等特点,再加上其成本小、隐蔽性强、传播快,使其可以通过裂变式、感染性传播扩大某条信息的影响力,尤其是关于官员贪污腐败、侵害民众利益、污染环境、野蛮拆迁、为富不仁等问题的信息;谣言一旦在网上发布后,很容易引起网民的共鸣,不少人不辨真假便加以转播,使之在短时间内迅速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而有关部门对这种言行也缺少有效监管,更使得一些人在通过制造这些谣言发泄自己不满情绪的同时,还成为了拥有很多粉丝的网络红人,甚至成为媒体、民众追捧的所谓“反腐英雄”、“揭黑尖兵”等,这种造谣、传谣竟然可以名利双收的“典型”则对网络谣言愈演愈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市场经济的冲击、渗透、影响是重要原因。随着市场交换原则几乎渗透到每一个领域,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利益集团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或者谋取私利,自己出面或者利用公关公司、广告公司、传媒策划机构等,收买一些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甚至负责人,相互勾结起来制造谣言、假新闻并大肆传播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近年来多次爆出的中国乳业两大巨头蒙牛、伊利之间在媒体上的相互攻击战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一大批网络推手在互联网上围绕某一事件大批量发布信息或有针对性地进行炒作,这些有组织的网络推手俨然形成了一个帮派云集的“网络江湖”,他们通过制造、传播谣言来引领网络舆论进而误导甚至控制大众舆论,为达目的不惜伪造民意,将局部问题全局化、个体问题公众化、普通问题政治化等。

  3.一些媒体转企改制为追求利益而忘记社会责任是特殊原因。随着一些媒体转企改制,在媒体行业激烈竞争的压力下,一些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等,竟然不惜牺牲新闻真实性甚至故意造谣、传谣而去追求所谓轰动效应,有的甚至公然炮制虚假新闻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谋取单位私利等目的。还有的新闻单位在市场经营的压力下,为了追求广告利益,以软新闻等形式变相出卖新闻版面,把一些未经核实或者根本就不进行核实的广告以新闻的形式刊发、播出,导致这些广告误导民众、危害社会,尤其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医疗广告等方面的软新闻危害更为巨大。近年来,从“金庸去世”到谣传抢盐,很多虚假新闻最初都是在微博上出现。网络上的谣言、虚假新闻被一些传统媒体不加核实加以传播,严重损害了整个媒体行业的公信力。

  4.西方国家对我国的网络和传统媒体的渗透是外部原因。西方国家凭借其在各种新闻资源上的资本、科技优势,尤其是利用其掌握的网络话语霸权,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力度进一步加大、手法更加多样化、方式更加隐蔽化,网络更是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阵地。为了实现对中国的和平演变,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实施“文化帝国主义”,利用其在网络信息上的垄断地位以及利用其控制的传媒资源,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的渗透,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并且,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一些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不仅通过收买、同化一些国内的官员、知识分子在网络和传统媒体上散布一些攻击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等的言论甚至谣言,还收买、同化一些新闻单位的编辑记者,甚至借一些媒体转企改制的机会以参股、控股的形式介入,先是从控制媒体的市场经营权然后一步步渗透最终控制新闻采编权。目前,在一些网络媒体乃至传统媒体上不时出现攻击我们党和国家根本制度、丑化我们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捏造我们党和国家的所谓悲惨秘史等谣言,就是这些问题的体现。

  据悉,秦志晖、杨秀宇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等,甚至声称要“谣翻中国”。他们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就是一个例证。那么,这些所谓的“意见领袖”是谁?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仔细分析更多网络谣言不难发现,不少经常造谣、传谣的网络大V本人就曾经是罪犯,不少网络谣言的矛头是直接指向我们党的历史、纲领、领袖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等,这背后有哪些政治势力参与甚至指使、操纵,都是一些应该彻查的问题。

  5.有关部门对网络谣言打击不力是关键原因。面对网络谣言泛滥,有关部门此前曾多次整治,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何在?打击不力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我们看到,对一些故意造谣、传谣的网络大V常常只是禁言一段时间而很少销号,并且还是其在一家网站的微博禁言了却不妨碍其在其他网站的微博上继续造谣、传谣,给人感觉整治就是做样子、走过场;一些网络大V经常编造谣言攻击我们党的历史、纲领、领袖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等,不少网民举报却得不到回应,更看不到应有的处理;网络上的内容是否是谣言,往往是发布的网站自我判定,有关部门对网站在这方面的监管和纠错却很少看到;包括一些大型商业网站在内的不少网站多次出现故意甚至恶意的造谣、传谣事件,不少网民也呼吁严惩相关网站,但是却很少看到哪个大型商业网站受到严惩;专家这些年多次呼吁建立谁提供发布平台谁负责的网站责任制,但一直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就连曾一度被寄予厚望的网络实名制也因为利益干涉等原因大打折扣,某种意义上放纵了谣言的蔓延;并且,这么多年一直说要建立健全整治网络谣言在内的网络犯罪的法律制度,但是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至今仍不健全。

  (作者:CCTV-7《阳光大道》栏目主编、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二级文学编辑)

  责任编辑:李振通

  彻底整治网络谣言:要敢于打“老虎”、管网站

  ◎ 朱继东

  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开局就抓获秦志晖、杨秀宇等网络推手以及相关企业,赢得了社会赞誉。这同时也表明,只要有关部门真正出重拳、敢抓真问题,就会有好效果。那么,如何才能彻底整治网络谣言,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努力:

  1.整治网络谣言必须勇出重拳、狠招。公安部这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并且,抓捕秦志晖、杨秀宇的消息传出后,不少经常造谣、传谣的微博大V、没实名认证的所谓“意见领袖”等纷纷悄然删除了自己以往的造谣、传谣的很多微博内容,有的甚至把原来的几百上千条微博删除得只剩下几十条,一些历史类造谣微博就是典型例子。由此可见,拿起刑事打击这把利剑打击网络谣言,开了一个好头。期盼这个好头能够带动起各地严打网络谣言的风暴行动,对网络谣言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狠打所有造谣、传谣的网络犯罪分子,让谣言彻底远离网络。每当有关部门打击网络谣言时,就有人把言论自由这个幌子拿出来横加指责。因此,我们应对有关部门勇出重拳、狠招整治网络谣言的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借机加强对网民网络自律、网络文明等教育。让广大网民认清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性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同所有自由一样,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作为负责任的公民,不仅要不造谣、传谣,更要积极举报谣言,主动打击谣言。

  2.整治网络谣言也要敢于“打老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要敢于“打老虎”,不仅深得民心,而且效果显著。整治网络谣言要真正见成效、得民心,同样也要敢于“打老虎”。目前微博传播谣言问题之所以非常严重,一些粉丝量较多的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些谣言“老虎”有的直接攻击党和政府的政策、做法,有的不加考证就随意甚至故意转播一些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官员腐败、暴力拆迁、环境污染等虚假信息,有的故意为蒋介石、汪精卫等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毛泽东、周恩来等我们党历史上的伟人等,尽管网友反映强烈,但相关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不愿意对其采取销号等严厉措施,进一步纵容了错误言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应敢于对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行为严厉打击,对影响恶劣的一次就销号,其他则普遍采取“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销号”的严厉措施并形成制度,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彻底整治网络谣言泛滥的作用。为了防止相关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因素不作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主管部门要设立公开的举报热线,积极受理广大网民对网络造谣、传谣以及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等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干部、学者要争做打击谣言的主力。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应该明确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总负责,使广大党员干部都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全力打击网络谣言。对于那些在课堂上造谣、传谣攻击党和政府、故意为历史已有定论的反动人物翻案,并大肆诋毁、攻击我们党历史上的伟人等言行的高校、党校教师经教育仍不悔改者,要坚决将其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对于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各省市下属的各种研究机构中这类所谓的专家、学者,更要严加追究问责;同时,对于长期造谣、传谣的人及单位,要追求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而对那些受国外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资助甚至收买大肆攻击党和政府甚至煽动群众闹事的人,可以请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证后采取相应措施。

  4.新闻行业要争做整治谣言的表率。要总结这些年来在推进新闻出版行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忽视意识形态属性出现的“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一切靠点击率(发行量、收视率)说话”等错误思想,深刻剖析一些报刊、网站、出版社为了经济利益买卖版面、频道、书号等为谣言传播提供平台的巨大危害性,并对一些影响特别恶劣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彻底纠正目前依然存在的错误做法。西方对意识形态的管束比我们想象的严厉得多,例如,“德国之声”编辑部内就设有“意识形态监察员”一职,所有文章均须通过“鉴定”后方可发表。目前微博传播谣言问题之所以非常严重,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媒体盲目以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再加上网络媒体转载后使得其影响成千上万倍地扩大,使得谣言的传播远远超出了微博的范围。因此,应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包括传统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在内的所有媒体,绝对不能以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等网上信息为线索进行报道,更不应该报道未经核实的微博信息,不管其有可能引起多么大的轰动效应,都始终牢记媒体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和社会责任,决不能随波逐流,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要严厉批评并予以查处。

  5.加大监管、全面实名和畅通举报相结合。从这些年网络谣言的泛滥且没有得到彻底治理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显然未能尽到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统一建立“谁建设网络发布平台谁把关,哪家网站出了问题就追求哪家网站的责任”为原则的平台负责制,并以这种平台负责制为主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制,无论哪家网站出了造谣、传谣等问题都绝不姑息,必须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付出关门停业的代价。

  网络谣言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造谣者和传谣者由于可以用编造的虚假身份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并且自认为可以规避法律惩罚。目前网上的微博用户中僵尸粉丝占到了非常大的比例,一旦全面、彻底推行实名制,新浪、腾讯等商业网站的微博用户数很可能从现在的数亿个缩水到数千万个,一个所谓拥有数千万的微博大V的粉丝数也会缩减到数百万甚至几十万,商业利益大受损害的商业网站自然会极力反对。而要彻底根治网络谣言,全面、彻底推行实名制是必须的。虽然阻力很大,但我们不应该妥协、让步甚至屈服。网络谣言泛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民举报渠道的不畅通和相关网站、有关部门对被举报的谣言查处不力。因此,应该利用网络在线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清剿网络谣言。

  6.以健全法律法规为抓手长期依法严打。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上,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网民的表达自由,对网络谣言的打击一般局限于行政处罚,但立法的善意不能为违法犯罪者所利用。网络造谣、传谣造成的巨大危害表明,在区分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加强对网络谣言的刑事打击力度,不仅是法治社会促进网络文明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唤和期盼。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谣言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可以、也应该采取的合理行动,对造谣、传谣言行进行刑事打击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坚持对网络谣言进行长期打击,尤其是对那些在外部力量支持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所谓异议人士造谣、传谣的行为,更要坚决严惩。同时,要对造谣、传谣行为设立法律高压线,使广大网民对法律心存敬畏。所以,应该以“七条底线”的出台和这次集中打击制造传播谣言为契机,加大修法、立法的力度和进度,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制度规范,让敢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

  (作者: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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