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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光谦:所谓“国际水域”是为美国霸权张目的伪概念”

作者:彭光谦   来源:华语智库  

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公约生效,获150多个国家批准。这是联合国关于海洋权益问题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文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从领海基线算起,基线内向陆地一侧的水域称为内水,向海的一侧依次是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管辖海域。

领海。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大宽度不超过12海里。中国政府于1958年9月4日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六条规定,“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第七条规定:“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所谓“无害”,指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也不违反国际法规则。

毗连区。亦称“邻接区”“连接区”、“保护区”、“补充区”、“尊重区”或“专门管制区”。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毗邻领海,一定宽度的海域,是保护沿海国权利和利益的特殊海域。毗连区从领海基线起不超过24海里。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之外,并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海洋法公约》第55条“专属经济区特定法律制度”中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受本部分规定的特定法律制度制约,在这个制度下,沿海国的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其他国家的权利的自由均受公约有关规定的支配”。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370.4公里)。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有下列权利: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的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

大陆架。指大陆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被海水所覆盖的大陆。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又叫“陆棚”或“大陆浅滩”。它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在国际法上,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岸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

公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凡不包括在国家的领海、内水或专属经济区及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为公海。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共同使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沿海国有关海域性质、权利、义务,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国际海洋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是迄今最广泛、最全面、最权威的管理海洋的国际公约,是处理世界海洋问题的海洋宪法,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与遵守。

但是,一贯无法无天,满世界横着走的美国,却从来不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放在眼里。他们至今打滚耍泼,拒不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上签字,公开藐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威,拒绝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美国的航空母舰四海乱窜,侵犯别国领海,如入无人之境。

为了混水摸鱼,美国理论家别出心裁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发明了所谓“国际水域”这个不三不四,不伦不类、自欺欺人的美式说辞,以对抗、扰乱、取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科学概念,为美国的国际海盗行径打掩护。美国迄今没有胆量公开解释这个非法孕结的怪胎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试图愚弄世人,这完全是徒劳的。

美国心里清楚,他所发明的“国际水域”概念,是一个不人不鬼,无影无形,无确切内涵的任意概念。但在美国的霸权词典里,有两个要首先排除的“例外”:

第一个例外是:不涉及美国势力范围内的北美大陆邻接水域。正如“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凡是与美国治下的北美大陆相邻的所有水域,都不在“国际水域”的范围之内,因为这是美国已经收入囊中的“特区”,是他人不得靠近的禁区。

第二个例外是:不涉及美国在全球建立的数百个美国军基地周边水域。因为这是在全世界特地为美军打造的领地。他人不得入内,不属于“国际水域”。

除上述例外水域,占地球表面70%,约5亿平方公里的所有海域,都被纳入了美国“自由航行”的所谓“国际水域”。甚至不排除美国为未来霸占其他星球上的“月亮湾”“火星海”等“球际”水域,已留下了空间。

在美国看来:

凡是美国觊觎的任何重要海域都是美国的“国际水域。

凡是美国认定与美国霸权利益相关的海域,都在美式“国际水域”之内。

凡是美国盯上的海洋资源密集海域,都是美国天然的“国际水域”。

凡是美国炮舰所及的海域都是上帝特许的美国“国际水域”

一句话,全世界凡是美国想控制的他国海域,都是美国的“国际水域”或美国预定的“国际海域”。与当年美国人炮制“门罗主义”,用“美洲”掩护“美国”,一脉相承,今天美国发明所谓“国际水域”,也想用空泛的、虚拟的“国际”概念,掩护“美利坚”真实的霸权扩张。在美国眼里,“四海之内莫非美水”。“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全世界所有水域,都不过是美国的私人游泳池。

正是在所谓“国际水域”的高分贝鸹噪下,长期以来,美国不改海盗本性,在世界各个海域横冲直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特别是近年来,这个建国不过200年的暴发户,带着天然的种族偏见与帝国仇恨,盯上了正在民族复兴的大道上踔厉奋进的中华五千年文明古国。美国人仗着手里有几艘早已锈迹斑斑的航空母舰、驱逐舰、核潜艇,在美国散布的“国际水域”的毒雾掩护下,窜进中国在南海、台海、东海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寻衅滋事,试图扰乱中国的前进步伐,挽救西方日趋没落的历史命运。美国编造的所谓“国际水域”这种弱智的鬼话,和舞枪弄棒的低级杂耍,除了博得看客哄然一笑以外,究竟还能翻起多大的浪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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