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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重新搞农村体制改革

作者:李昌平   来源:草根智库  

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重新搞农村体制改革

李昌平

跳出“小农生产积极性贫困陷阱”不能长期靠忽悠小农,时间长了会穿帮的!

当在高度集中集权的体制下快速实现农田水利、种子化肥、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等农业基础性建设基本完成之后,把生产潜力发挥出来就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政策目标。当假设“农民积极性贫困”主要是人民公社制度(大锅饭体制)——妨碍了农民积极性发挥所致的时候,分田单干就是最简单的办法了。

1982年分田单干,1984年就出现了“卖粮难”,所以就有了“一包就灵”和“承包制一举解决了中国人吃饭的大难题”的所谓的“经验”和“共识”。

当然,“一包就灵”这样简单地否定中国共产党为解决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国民的吃饭难题所做的20多年“计划经济”体制下为打牢农业基础所做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显然是幼稚的!

是的,在经历了20多年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打牢了农业基础之后,分田单干确确实实在短期内极大释放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能力。这是当然值得肯定的。

当在1984年出现卖粮难之后,很快出现了卖鸡难、卖鱼难、卖果难、卖菜难……农民在经历了短暂的“增产和增收同步”的蒸蒸日上的好日子之后,很快进入了长时间的“增产减收”艰难时期,落入了“小农生产积极性贫困陷阱”。即由“农民生产积极性不足的贫困”快速进入“小农经营能力不足的贫困”。

进入80年代中后期,当千千万万小农落入“小农生产积极性贫困陷阱”之后,如何提升千千万万小农获得农产品“价值和价格增长收益”的能力,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主要政策目标。30年改革的前半段,政府把农民增收的希望寄托于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方面,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不断再上新台阶,粮食多自然带来一切都多,多中取利。另一方面,在农产品多了之后,政府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价值和价格增长收益,带领千千万万小农增收。前者让千千万万的小农互相恶性竞争、相互残杀,小农生产者难以维持家庭简单再生产;后者,扶持以盈利为目的的强势市场主体“俘获”小农,让小农成为“羊”,让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剪羊毛的“人”。

这样不行。怎么办呢?

进入90年代后期,政府又出台了政策:一方面鼓励农民把土地“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或大户,忽悠农民说这可以获得两笔收入——土地租金和劳务收益。这相当于忽悠农民“把土地和农具等交给公社”;另一方面鼓励农民把土地“入股”到龙头企业——获得股权收益和市民福利。这相当于企业找银行借钱了,还不了本金和利息,再搞“债转股”。

其实,跳出“小农生产积极性贫困陷阱”,正确的办法只有两个:

第一,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由农民家庭搞生产、农民组织搞服务和经营——追求农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增长收益。

第二,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的计划能力——生产主要农产品的国家计划和生产地方性特色地方农产品的农民组织计划,追求稳定的市场份额收益和价格增长收益。

不组织农民是不行的,当然不是搞前30年的人民公社!农业没有计划是不行的,当然不是搞前3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因为怕说“改革倒退”而宁可走邪路和死路,就不应该了!

现在必须实事求是,尊重农民的意愿,重新搞体制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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