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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炯发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作者:徐  炯   来源:红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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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市委农办农村改革处处长      

  近年来,温州市充分利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连续5年出台了“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市委1号文件,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农村产权“确权、赋权、活权”工作,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完善城乡要素配置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目前各项改革有序推进,改革效应逐渐显现。

一、明晰股权权能,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

  按照政经分开的要求,严格界定村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职责,通过将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有效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谁有份”、“有多少份” 两大难题,基本建立“确权到人、权随人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体系,实现社员对集体资产产权长久化、定量化享有。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改面达到99.1%,量化集体净资产164.95亿元、持股社员680.91万人;在股改基础上,全面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市已组建的股份合作社中,96.5%的完成了银行账户变更。

  在股权设置上,原则不设集体股,只设个人股(一般由人口福利股和劳动贡献股构成),并倡导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在量化对象的确认上,把握“宜宽不宜严、宜纳不宜排、宜配不宜补、宜简不宜繁”原则,强调不能以村规民约、村民会议集体通过来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防止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规定一人不能在两个以上的村享有量化股份;在具体操作上,区分城中村(镇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平原村、山区海岛村等集体经济状况不同类型,采用“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制订不同的股改实施方案。

  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等权能,开展股权流转、抵押等改革试点。目前有稳定经营收入的村社逐渐由原来的“按人福利分配”转向“按股分红”,截止2014年底,全市累计股金分红4.67亿元。其中20132014两年分红占比64%,市区一些城中村如龙方村、广化村、将军村人均年分红3万元左右,县(市)一些经济发达村如苍南县河底高村,乐清市东街村、长虹村,人均年分红近1万元;乐清市长虹村探索股权交易流转试点,允许每个社员股东可在股份合作社内部交易50%以内的股份;苍南县河底高村与金融机构合作,以股权质押授信2.5亿元,用于农村旧房改造和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洞头县岙仔村以集体资产量化股份出资300万元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用于本村社员海产养殖、捕捞及渔家乐,两年多时间盈利60多万元。

二、开展确权赋能,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

  按照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充分保障农民承包权益和土地权能,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农户承包地的确权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籍调查,摸清其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登记发证工作顺利推进逐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利用城市数字地理信息系统等成果,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技术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四至,明确空间定位,并将承包经营权各项要素完整记载于登记簿。目前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登记发证率分别达85.94%89.25%,承包地“确权登记、入册上图”的村社2552个(占比50.47%)、农户75.93万户、面积93.02万亩。

  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要求,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建立流转服务平台、健全流转程序、完善流转管理、开展流转纠纷仲裁等方式,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目前全市流转服务体系已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根据各地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建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规范有序流转互相促进的扶持机制。目前全市累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128.5万亩,流转率达64.72%258个村社实现整村流转。

  支持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全市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29018亩、32954户,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152个。如泰顺县上地村220个农户以172亩土地经营权(大部分是新垦造地)于2011年入股跃顺农业开发公司,从事优质猕猴桃种植,合同约定销售收入按4951比例分成,2014100多亩猕猴桃产出,平均每亩分红400元,2015年全部产出估计分红600元左右,是同等土地流转租金4倍;据调查,我市各地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油茶、茶叶、中药材及特色水果种植,其股份分红收入比流转租金收入高3-6倍。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业务,乐清市、永嘉县、瑞安市从2014年开始探索改革试点,目前金融机构共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428.5万元。

三、促进要素流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的要求,我市于20134月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市农投集团和市金投集团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市本级3个区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我市下辖的8个县(市)也相应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其中,苍南、永嘉、平阳3县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竞争评审,选择苍南金融超市公司、温州嘉诚拍卖行、温州八方拍卖行3家民营企业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同时依托乡镇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平台,在全市108个乡镇(涉农街道)建成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实行统一名称标识、信息平台、交易规则、规范服务、考核监督的“五统一”制度。

        积极发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的基本功能,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出台产权交易规则、转让拍卖办法及交易资金结算、经纪会员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编制转让意向书、信息发布申请书、交易意向书和确认书、委托书、登记表、鉴证书等一系列格式化文本,并开发具有供求信息发布和流程管理功能的农村产权交易网站。积极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目前进驻市级农村产权中心的有6家拍卖机构、3家评估机构、2家招投标代理机构、2家金融机构、1家国有担保机构及经纪人30多人。

        出台《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由点到面、由易到难”的工作要求,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3类产权品种入手,并制定相应的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今后逐渐扩展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产品期权等12类品种的交易。特别是针对当前农村腐败现象、“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出台《温州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资产交易行为规范》,规定“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中公开进行”。从2014年至20156月底,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1072宗、金额5.78亿元,其中土地经营权461宗、面积7.24万亩、金额1.51亿元,村集体经营性资产611宗、金额4.27亿元。乐清市根据当地城乡发展实际,探索将农房交易流转范围扩展到乐清市域内的农业户籍人口,规定“拥有两套住房以上的农户,在征得村组织同意并承诺不再享受福利性分配宅基地后,可以向市域内农户出让农房”, 从2008年至20156月底,累计办理农房产权跨村转移登记5890宗、面积105万多平方米。

四、注重功能融合,健全“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

        出台《关于深化“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农民合作组织内部实现生产、供销、信用三重功能融合,农民合作组织外部实现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合作成员自我服务的三大服务共聚”的发展思路,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目前全市培育126家示范性“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组织,组建行业性县级以上农业产业联合组织20家,区域性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13家。

         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引导“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户分散经营向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转型,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权利益为纽带组建联合社。目前全市累计发展家庭农场1048家,培育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组织330家、省级示范社在121家、国家级示范社55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6家。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在完善生产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供销、信用服务功能,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及品牌销售,通过开展资金互助、社员互保、信用贷款等方式,建立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服务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市共有2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了加工实体,55.6%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创造了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农业增加值,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35.64亿元;4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筹资额1.36亿元,累计发放金额5.42亿元。引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建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开展授信服务,目前全市14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评信用信,新增用信6.75亿元,6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省级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A级以上。

五、破解融资难题,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要求,体现“为农性、互助性、互补性”原则,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积极稳妥地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登记)。制定出台农村资金互助会管理办法、监管办法、示范章程等系列配套文件,有效控制风险,规范管理运作。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会57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的48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办的9家,平均每家资金互助会吸收会员483人、入会金467万元、互助金215万元,累计向会员投放互助金8.3亿元以上、月均余额2.7亿元。另外全市还组建了扶贫资金互助会284家,泰顺县、文成县还组建县级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    

  为有效破解农业企业融资担保链问题,积极创新融资担保体模式,担保体成员以出资额为其他成员承担有限责任,目前,已在平阳县农业产业联合会、苍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鹿城农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成功组建29家融资担保体,平均每家拥有成员50余人、筹集担保金195万元,由涉农银行按5-10倍的贷款规模予以授信。其中,平阳县农业产业联合会遴选确定32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融资担保体关联企业,自筹资金1615万元,由农村信用联社完成6倍担保金的授信额度,至今已发放贷款8340万元,贷款月利率0.65%     

  着眼于破解农村担保物登记难、评估难、流通难等三大难题,制定出台了农村股权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农房抵押、农业装备抵押、活体畜禽抵押等登记程序和抵押办法,有效盘活了农村的资产资源。目前,全市已开展农机具、畜禽、农房、海域使用权、渔船、林权等新型质(抵)押物试点,质(抵)押余额超过120亿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余额76.9亿元,全市已开展办理农房抵押贷款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储银行、浙商银行、村镇银行、温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以及四大国有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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