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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农民为什么盼拆迁

作者:贺雪峰   来源:红色文化网  

 

  ——番禺调查随笔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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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建广深港高铁和广州市二环,在绿村村征收了约200亩土地,国家就要给村集体和农户以土地补偿。具体补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指标。广州市规定,凡是征收100亩土地,可以给15亩建设用地的指标到村,村集体有了建设用地指标就可以自主开发建设,比如建厂房出租从而获得巨额租金收入。二是征地款。按2007年标准,每亩地可以获得13万元征地补偿款。

  按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大约1/3直接支付给被征土地的承包户,剩余征地补偿款的一半用作村发展资金,不能分到村民个人,另外一半可以直接分给村民。有趣的是,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的村民不只是土地被征收的失地农民,而是全体村民。

  珠三角关于土地补偿款的口号是“分光吃光、身体健康”。按规定不能分给村民个人的土地补偿款,在村民强烈要求下面,大都很快变相分到村民手上。绿村村或珠三角地区,村民强烈要求将土地补偿款尽快量化到人不奇怪,奇怪的是,土地补偿款的2/3是在全体村民中分配,而土地被征农户仅获得大约1/3的土地补偿款,即按土地承包期和土地预期农业收益所给予的劳力安置费。

  之前笔者在辽宁农村,在河南信阳和周口农村调研发现,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几乎都是补给土地被征收农户。或者说,失地农民要求占有全部土地补偿。那么,为什么珠三角农民不要求占有全部土地补偿?

  我想,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珠三角农民认为,所有土地都会被陆续征收的,自己的承包地先被征收,若自己要求全部的土地补偿收益,自己就不再可能从以后征地补偿中获益。既然未来还可以作为村集体成员获取土地征收收益,也就没必要一次性全部占有土地补偿收益了。而笔者过去调查过的辽宁农村、河南信阳和周口地区农村,往往只是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一次性征地。只有这样一次征地机会,错过这村,不再有店,因此,农民就希望以土地所有权人面目要求全部征地补偿。

  2

  广州二环和广深港高铁不仅占了绿村村的土地,而且拆了部分住房。与一般我们从报道中看到农民住房被拆利益受损,因此不满,甚至引发激烈冲突大为不同的是,虽然拆迁过程中,为补偿多少,农民与政府拆迁部门之间有过博弈,但农民显然是愿意自己住房被拆迁的,因为拆迁所得补偿标准很高,足以建更好的住房。虽然被拆迁农户可能要求更高的补偿价格,但那只是博弈策略,而不是真不愿拆迁。绿村村副主任梁深明说,全村共拆迁了10户,他家运气最好,因为除他以外,他叔叔也是拆迁户,且外嫁到邻村的姐姐也刚好被拆迁。这真是比中彩还要难。一栋三层小楼,拆迁补偿约60万元,花40万元即可以在还建宅基地上建一栋标准质量更高的三层小楼。

  《新京报》曾经报道南京郊区农民不愿种田盼拆迁,这则新闻引起很大反响,网上到处转,读者觉得不可思议,不大相信。为什么?因为过去媒体给我们的印象是,农民都不愿被拆迁,他们在强拆面前没有抵抗力,农民权利受到严重侵犯,我们必须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并一定要限制政府拆迁,要让农民可以获得生存权,等等。现在竟然有报道说农民盼望拆迁,这怎么可能?

  《新京报》报道的现象当然存在,不仅存在,而且普遍,不仅普遍,而且完全合理,因为农民盼拆迁只是一个常识。

  我在全国农村调研,看到了农民为拆迁而与地方政府对抗的例子,更看到了农民希望自己拆迁从而获得现金收入的例子。就一般农民来讲,他们要依靠农业收入来维持家庭生活,他们是最不愿意被拆迁和土地被征收的,因为住房和土地收入对他们来讲,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如果拆迁之后可以住上更好的房子,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补偿款可以让他们不劳动就可以获得超过从事农业生产所得经济收入:比如种10亩田,一年纯收入一万元,而征收10亩田的补偿可以有30万元甚至更多,就是说,未来30年不用种田,每年就可以有1万多元收入。因为不用从事农业生产,就可以外出务工经商。这样的征地,农民自然动心。能不劳而获,为什么还要劳动?况且在南京市郊,土地征收补偿费要大大高于3万元,比如目前番禺榄核镇的征地补偿已经超过15万元,农民当然就不愿再种地而期待土地被征收。

  土地没被征收时盼土地被征收,真要征收,农民一定不会说自己多么盼望土地被征收,而会说土地对自己多么重要,除了农业收入,还有土地感情、土地价值、土地信仰,等等。农民越是说土地对自己重要,越是强调土地不能被征收,农民就越是可以在土地征收的谈判中占据有利位置,获得更多利益;农民越是表现出土地被征吃了亏,越是要借土地被征收来要高价,农民就越是可以获取更多利益。显然,在土地征收和拆迁过程中,农民是懂得博弈策略的,这种博弈无关道德,虽然博弈过程中有很多道德的话语。有趣的是,媒体报道却往往只有情绪色彩强烈的道德话语。

  一旦土地被征,土地利益变现,却可能产生农民要求土地利益变现所未能预料到的后果,即突然有大把现金后,极可能大大提高人们的消费欲望,就乱花。钱花完了,又无一技之长,又不再有土地上的收入,失地农民的生存就可能真成问题。没有收入,又没有积蓄,剩下的唯一理由是国家征地搞拆迁才导致目前困境,因此找国家去,找地方政府去。这就是国家为什么要规定征地补偿不能全付现金,也不能全部分到个人的原因。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2-06/05/content_50155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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