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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陶: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八周年

作者:穆陶   来源:红色文化网  

文艺要反映好人民的心声

——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八周年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发表八周年。八年来,全国文艺界遵循《讲话》精神,紧跟中央部署,文艺事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令人鼓舞。

回顾八年来文艺创作实践,继续深入学习《讲话》,让文艺工作阔步走向新的征程,是十分必要的。《讲话》明确指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1510月,第15页)从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到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脉相承的。习近平同志说:“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同上,第14-15页)《讲话》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与性质。人民创造历史,见证历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就是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天经地义的原由。

中国当代文学,新中国成立前后,有一个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当时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毛泽东文艺思想指引下,创作出了大量具有人民性的现实主义的优秀文艺作品,如剧作《白毛女》,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三里湾》、《保卫延安》、《青春之歌》、《红旗谱》、《创业史》、《李自成》、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等等。这些文艺作品,真正体现了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真实地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朝气蓬勃的社会景象,也体现了作家鲜明的阶级感情与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这些作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几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传遍了中华大地,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为灿烂的一页。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谆谆告诫我们:“文艺创作如果只是单纯记述现状、原始展示丑恶,而没有对光明的歌颂、对理想的抒发、对道德的引导,就不能鼓舞人民前进。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同上,第22页)这就是“人民的文艺”的根本特征与要求。由此让我们想到,尚美尚善,应是人类的本性。“用美善战胜丑恶”,理当是包括文学在内的美学的本质追求。但有的作家不这样认为,而是把“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作为文学的宗旨,如果是“赞美”,那就是“值得怀疑的”。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文学观,人民群众并不认同。因为这样的文艺观念,不符合文艺美学的客观实际,是片面的,也是错误的。它违背《讲话》精神,与“人民的文艺”的性质与宗旨大相径庭。由此让我们深切地感觉到,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精神,澄清是非,是当前文艺领域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说:“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把作品在国外获奖作为最高追求,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东施效颦,热衷于‘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绝对是没有前途的!”(同上,第28页)这段话,声如金石,振聋发聩,无论其学术意义还是现实意义,都是值得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刻领会、高度重视的。是坚持“文化自信”还是“以洋为尊”,这是文艺领域两种不同思想的重要标志。多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中,有的人受历史虚无主义影响,不仅抛弃了“文化自信”,还将“去思想化”、“去主流化”加以宣扬,且渗透于文艺作品之中,使其作品成为诋诬新中国、否定党的革命历史的“样板”。这样的文艺作品,自始至终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抵制,但却得到“洋人”的青睐与褒奖。这样的事情,才是真正“值得怀疑”的!五十年前的苏联,曾经出现过涉嫌改变苏联历史的事件,其中索尔仁尼琴事件,便是文化界的一例。索尔仁尼琴是一个作家,他在二战中曾经是部队的一名炮兵连长,后进入作协,又被开除作协,不久于197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历史研究者认为,在意识形态方面,他为“苏联解体”做出了“贡献”。令人不解的是,他的同伙与支持者,却将他称为“俄罗斯的良心”。这样的“良心”及其教训,难道不值得我们记取与反思吗?

《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我们当代文艺更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同上,第26-27页)作家之于爱国主义,应是起码的也是最重要的思想修养。要时时想着祖国的利益,想着人民的悲欢,想着人生的命运,这是《讲话》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人有“人格”,国有“国格”,爱国主义就是“人格”与“国格”在作家思想与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一个作家如果名利熏心,置国家观念、国家利益于不顾,这样的作家,其作品的“艺术性”无论如何高明,也是不足取的。因为这样的作家,不可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作家,更不是“大师”的品质。这样的作家,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者相比,犹如“萤光”与“明月”,“萤光”只能映照自己,而“明月”则能照亮天下,是不可同语的。必须明确,无论“人格”还是“国格”,都与“阶级性”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无需讳言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政治信仰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以“民主、自由”相标榜的资本主义国家,是两种具有不同阶级关系的国家,“国格”的性质也就不会相同。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文艺家,如果迷恋于“普世价值”的虚妄,热衷于“外国月亮”的明光,便失去了自己的“文化自信”;如果再陶醉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以颓靡阴晦的笔墨,来抹黑、污蔑社会主义制度,这样的文化人,“爱国主义”便无从谈起。倘若以“言论自由”为借口,在文化思想领域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毛泽东思想、否定新中国建设的历史成就,进而否定自己的祖国,这就有了“出卖”的嫌疑。祖国者,祖宗之国也。连祖宗都可以忍心岀卖,那还有什么不能出卖呢?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说:“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文艺界知名人士很多,社会影响力不小,大家不仅要在文艺创作上追求卓越,而且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更应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同上,第26页)多年来,进步的文艺工作者,创作出的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文艺作品,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起到了“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作用。但也有的作家作品,尤其是被人关注的某些有影响的作家,却偏写“阴翳”而不写“阳光”;偏写“臭气”而不写“清风”;偏写“颓废糜烂”的灵魂而不写“陶冶人性”的故事,置“红色”于不屑,奉“黑暗”为宝典,如此文学乱象的产生与长期存在,无论是出于作家先天的“异秉”,还是由于后天的“染习”,都是对真、善、美的玷污,对光明与崇高的解构,是文学的左道旁门,受到人民群众的鄙夷与批判,是理所当然的。若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往往会听到如此的声音:文学要写“人性”,不写“人性”,便不能“深刻”,便不能“伟大”。乍一听,似乎不错,可是细一想,原来这是在玩弄似是而非的理论游戏!“人性”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人,“人性”是与“社会性”紧密关联的,如果把“人性”中的“社会性”涤除,那就只有“兽性”了。君不见,有的作品,以写男女交媾为专长,写屎尿屁为新颖,这也是刻画“人性”吗?它能“陶冶人生”吗?怪异的是,这样的颓废之作,却在文坛被某些“学者”、“专家”极力褒扬推举,以至于使其长期占据着“文学名家名作”的席位,一度禁而复出,再度风光,于是毁誉交错,争议不息!不知这是文学的正常现象,还是香臭杂糅的荒唐。这种奇异的“风景”是如何产生的呢?或曰与文坛“造神”有关。人间“造神”之事,其实是古今皆有的,同一个人,本来是“败类”,有人却把他说成是“英雄”,比如南宋的秦桧,当时就有人说他是才华出众、堪当“状元”之才。当今仍然有人把他说成“英雄”,并且还是“思想家”。(《秦桧大传》作者)。这虽然是徒劳的,但也能混淆是非于一时。不过秦桧跪在地上向历史认罪的那铁铸的形象,永远见证着历史。这历史是人民的历史,而不是“造神”的哪个人、哪个圈子所能改变的。“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如此看来,无论古今,人为地凭借“话语权”来“造神”,终究是靠不住的,唯有人民与历史,才是“神”与“妖”的真正裁判者。必须明确,“圈子”造神,是混淆是非的严重误导,所造之“神”,纵然“金光”一时,人民不认可,最终总是要被历史抛弃的,即便史上留名,那也只能是臭名或骂名。

社会“人性”之区分,无非“善恶”二字。倘若有才无德,混淆黑白,扰乱国是,颠倒是非,如此“人性”,都是“恶”的特征。“恶”性之人,也有大小之分,“偷鸡摸狗”、“渲染色情”的行为,只是小恶;“欺世盗名”、“摇惑人心”者,则是大恶。古代惩治大恶的措施是很严厉的,据史料记载,孔子诛少正卯,姜尚诛华士,都是惩治“行辟而坚,言伪而辩”的大恶之人的千古案例。(分别见《荀子.宥座》、冯梦龙《智囊全集》)孔丘、姜尚(姜子牙),都是中国古代著名政治思想家,他们治国的故事千古流传,可见其不朽的史鉴意义。现代文明,重“法治”而非“人治”,这是社会发展的进步。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在读孔子,人性“善恶”这一千古话题,无论今天或未来,无论对“阶级性”的内涵如何阐释,在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中,都是值得检讨与重视的。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我们繁荣文艺的正确方针,是必须坚持而不能动摇的。但“百花齐放”不等于让有害于人生的“毒花”肆意疯长而不加扼制,更不能对其开放绿灯予以纵容与鼓励。一个有思想的作家,在“百花”之中,应当是自觉地有所选择,将养心培性的香花奉献给读者,而不是把形似妖娆而暗藏恶臭的毒花推向社会。我们的文学是“人民的文学”,我们的作家是“人民的作家”,任何一个作家,无论水平高低,都不能把自己当做“精英”,把人民群众看做不懂文学的“愚氓”;更不能以“创作自由”为借口,拒绝道义自律,拒绝人民监督!

过分强调“文艺的特殊性”,甚至迷信“作家是特殊材料造成的”,从而有意无意地对文艺创作的乱象予以宽容,是十分错误与有害的。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国古代没有“作家”这样的专用名词与行当,但“文学家”是实际存在的。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真正著名的“大文学家”,同时也是思想家、政治家。他们所以伟大,所以彪炳史册,所以永驻人民心中,主要是因为他们有着为国家、为人民建功立业的思想德性,其次是因为他们写出了有益于国家社会与人生的光辉文学篇章,屈原、贾谊、司马迁、陈子昂、杜甫、白居易、辛弃疾等等,就是这样的文学大家的典范。文学离不开政治,古今如此,即便如《红楼梦》、《金瓶梅》这些类似谈情说爱的作品,如果探赜索隐,求其本事,(按:“本事”,指真实的事迹。出处见《汉书.艺文志》)便知它们都是与“政治”密切关联的。李希凡先生研究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政治历史小说”,是有道理的。

文学离不开政治,作家离不开政治,更离不开人民,离不开“民心”。宋代思想家、文学家范仲淹说:“不以己欲为欲,而以众心为心。达彼群情,侔天地之化育;洞夫民隐,配日月之照临。”(范仲淹:《用天下心为心赋》,《范仲淹全集》上卷,第24页)不要以自己的私欲用事,应当以广大民众的情感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准。与民心相通,才符合天人合一之道;深刻了解人民的心愿,人民的感情,才能做出像日月那样光明正大照亮人间的伟大事业。——范仲淹的这些话,虽然是针对政治层面讲的,是对如何治理国家的建议,但对于与政治有着密切关系的文艺创作与作家而言,同样是十分中肯与适用的。这也证明了,自古及今,文艺是属于人民的。“民心”是政治的生命,也是文艺的生命。如果文艺创作,不重视“民心”,还讲什么“为人民服务”?如果一个作家,一部作品,只有圈子中少数人说好,而广大民众却不认可,这样的作品,是不能称之为“人民的文学”的。当今有的作家,公开发表“远离政治”的“去思想化”言论,甚至提出“要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这样的匪夷所思之论,看似奥窔,实则荒唐!这样“特殊”的“文艺创作论”,是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迥然不侔的。作家本身就是人民中的一员,人民怎么可以“远离政治”?怎么可以没有“思想”?怎么可以强奸现实、好坏颠倒呢?如果承认现实中的“是非”可以颠倒了来写,这还是一个正常的“作家”吗?显然,宣扬这种言论的人,其一是在自欺欺人,其二是在为自己作品的错误思想做掩护。没有其三。

如果说文艺与作家真的有什么“特殊性”,那就是它在意识形态方面,发挥着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可以让人变好,也可以让人变坏,它可以使社会改变性质,可以使国家机器改弦易辙……历史证明,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发生与变化,是有着这样的作用的。如此看来,作为与意识形态有着密切关系的文艺与作家,是何等的举足轻重,又是多么值得重视与关注!对文艺领域某些错误思潮与文艺创作中的某些乱象,展开批评与争鸣,应当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文艺理论建设搞上去,把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推向新的里程的必要措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坚持文化自信,坚持“人民文艺”的正确方向,对于每一个作家而言,都是义不容辞的。广大文艺工作者,应当以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南,摒弃历史虚无主义,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心怀“国之大者”,以“天下之忧为忧”,反映好人民的心声,为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文艺作品而努力。

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始终是文艺思想的根本问题。我们坚信,只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坚定信念,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文艺之花,就一定会开遍神州大地;“人民万岁”的声音将会永远响彻人间!

(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作家协会名誉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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