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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上并不多见:任弼时的一篇个人报告替代了中央决议

作者:刘明钢   来源:党史博采  

1947年7月至9月,全国土地会议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各个解放区的100多位代表,刘少奇主持会议。这是关系中国革命全局的重要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从此,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如暴风骤雨般地兴起,把中国大地盘根错节的封建秩序打了个稀巴烂。这场运动对中国社会的触动之深、影响之大,简直无法估量。但在土地改革高潮中,曾一度出现“左”的错误倾向。任弼时积极地投身这场伟大运动,密切关注着运动的发展,较早发现了运动中存在的“左”的偏差,并及时加以纠正。

“善于接近群众,实事求是地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研究”

1947年3月,胡宗南部发动对延安的进攻,中共中央撤出延安。不久,中央召开会议,决定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组成中央前委,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这是西北战场最严峻、最艰苦和最困难的一个时期。任弼时除参与毛泽东、周恩来的战略策划,协助毛泽东指挥西北及全国的解放战争外,还兼任中央支队的司令员,主管整个直属队的工作,同时协助周恩来主管电讯联络和密码通讯工作。

1936年,任弼时在陕北。

从1945年11月起,任弼时的血压就开始升高。艰苦的转战,紧张的工作,使得他的血压越来越高。医生劝他休息,他不肯,反而请医生不要向毛泽东报告。后来,毛泽东还是知道了。中央决定让他在杨家沟附近的钱家河暂时休养一段时间。

任弼时住下来后,说是在休息,实际上天天都在工作,每天都到驻地周围的村子做调查,一共调查了30多个村子。他访问农民,询问生产生活情况,征求他们对土改工作的意见,甚至亲自参加一些村子斗地主的大会,实际感受土改运动。他安排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帮助群众干活的机会,按村、按户调查人口、土地以及评定成分的情况。在此期间,他还查阅了大量的党内文件。

对于任弼时的调查研究,彭真同志十分钦佩,他在回忆文章中写道:为了解决当时在各个解放区土地改革工作中的这些重要问题,弼时同志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对各解放区土地改革工作的书面报告的细心研究,到处亲自进行直接的调查与访问,虚心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然后加以分析,作出结论。他敏锐地抓住兴县蔡家崖那样的典型例子来进行科学的分析,使他的判断与结论奠定在不可动摇的基础上。

任弼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

通过调查研究,任弼时发现“左”倾错误十分严重:

1、错划阶级成分。比如,兴县蔡家崖村共552户,结果划了120多户地主富农,占总户数22.46%,远远高于政策预估的8%。

2、侵犯中农利益,排斥中农。首先,将一些中农和富裕中农错定为所谓的“生产富农”或“破产地主”,其财产被没收,人被斗,被打。其次,剥夺中农话语权。选举代表或委员的农民代表会,不让中农参加;许多重要问题,如决定成分、分果实、分配负担等的会议,也不让中农与闻。再则,加重中农负担,将地主富农的公粮负担派在中农头上,甚至送公粮也多派中农。

3、没收地主、富农兼营的工商业,向民族工商业户征收过重的税。

4、斗争地主、富农不讲政策,不给出路,甚至出现“扫地出门”、乱打乱杀的现象。

5、不信任与排斥知识分子。

6、大搞唯成分论,不少领导干部被批斗。提出“搬石头”的口号,甚至对参加土改工作队的干部也要划定成分,对非无产阶级出身的干部进行斗争,有的连积存的一些生活用品都被没收了,吃饭也不能和出身好的在一起,只能在右边吃,称之为“王八席”。

1945年冬,任弼时在延安留影。

这些“左”的做法,严重地阻碍了土地改革运动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此,任弼时忧心忡忡,不断地向中央和毛泽东报告所了解的情况,并提出纠正意见。1947年11月12日,任弼时致函毛泽东,建议在转发中央工委关于解放区政权的问题的来电时,加上两个“注”:一是“各级代表会的名称以用人民代表会为妥”。因为当时许多地方的农会多系贫农会,“只有少数好的中农参加”,如用人民代表会的名称,可使代表面更广泛一些。二是在规定地主富农不应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地方,加上“新式富农应除外”。毛泽东批示:“照办”。11月29日,中共中央根据任弼时的意见,重新印发了1933年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

不久,在党的十二月会议上,任弼时就土改和整党问题作了重要发言,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支持和肯定。

任弼时的报告政策界限明确,极具操作性

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又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进一步阐明中央的政策,一共讲了6个问题。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任弼时听取了各种不同意见,并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概括,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这样,他对运动中“左”倾错误产生的原因、危害的论述就入木三分,所提出纠“左”措施也有的放矢,而不是泛泛空谈。

对于把一部分中农错定为地主、富农,任弼时指出:“我们必须按照实际情形去划分阶级,进行土改,决不可将本来不是地主富农的人们人为地划为地主富农,错误地扩大打击面,打乱革命阵营,帮助敌人,孤立自己。这是一个极端重大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同志的注意。”他还提出,要坚决地公开地纠正错误,“哪怕只是划错一个人,也必须改正。”关于侵犯中农利益的倾向,任弼时指出:这些侵犯中农利益、不照顾中农、排斥中农的倾向是非常危险的,是一种反马列主义的极端的“左”倾冒险主义倾向。

任弼时所著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任弼时特别强调在“区别”的基础上制定政策,指出:地主要分大中小,恶与不恶;要将富农与地主加以区别;对旧式富农与新式富农要有所区别。知识分子应区别革命的、中立的和反革命的三类。他不但提出要将地主与开明绅士加以区别,而且明确政策界限:“开明”的条件是:过去有功绩,现在又赞成土改、赞成打倒蒋介石的。在土改中,容易混淆中农与富农的界限,将中农错划为富农,任弼时明确地提出了政策界限:剥削部分超过25%而且连续三年者,才算富农。

任弼时还特别注意政策的可操作性。他认为错划阶级成分的原因是划分标准的混乱,因此明确指出:过去是以剥削、历史、生活及政治态度等这样许多项目来作为定成分的标准的。除剥削一项以外,拿其他几项作为定阶级的标准都是错误的。

由于兴县蔡家崖村阶级划分的错误十分严重,任弼时就以该村为典型“解剖麻雀”,具体地分析发生错误的种种原因。这样,各个根据地都可以加以对照,改正类似的问题。

任弼时的报告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努力把道理讲得尽量地周到,论述到研究对象的方方面面,总是努力把道理讲透彻、深刻、细致。当人们觉得道理似乎已经讲完的时候,却往往能峰回路转,别开生面,把人们带进一个新的境界。

任弼时在阅读俄文报纸。

关于斗争地主富农,任弼时反对不讲政策,“扫地出门”、乱打乱杀,而主张给出路。任弼时这样分析:我们对地主的阶级剥削制度是采取消灭政策,但对地主个人则不是采取消灭政策。对一切地主除少数汉奸及内战罪犯经法庭审判定罪者外,均应按土地法大纲分给不比农民多也不比农民少的土地财产,强迫他们劳动,改造他们。因为地主在参加劳动后,是不小的一批生产力,我们不应当抛弃这批生产力。还因为如果我们不分给以必要的土地财产,他们就会去抢、去偷、去讨饭,弄得社会不安,农民反受损失。

在报告中,任弼时分析了侵犯中农利益,排斥中农的危害性,指出:“侵犯中农利益,必使中农动摇,甚至可以被地主富农利用,而使贫雇农陷于孤立。”在土改中,我们一方面必须依靠贫雇农,同时必须“坚固地团结全体中农,才能把事情做好。”

接着,任弼时从历史的角度阐述了团结中农的重要意义,说:“在过去打日本时,中农出力出钱不少。他们打日本是有功劳的。在现在打蒋介石时,也靠他们出很大部分人力和粮食。现在我们的解放军中有30%~40%是中农。如果我们破坏了中农的利益,甚至与他们对立起来,那就要使我们在战争中失败。”继而,任弼时论述了中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由个体经济到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靠新老中农。他们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是值得贫雇农学习的。他们的生产工具也比较完备,可以给贫雇农以帮助。在将来,中农还可以同我们一道走进社会主义。因此,中农是我们的永久同盟者。”“要团结全体中农,首先要做到不侵犯中农利益。”

任弼时还阐述了纠正偏差的办法:改正定错了的阶级成分,退还或补偿中农被没收的财产;在平分土地时,必须和中农商量取得其同意,如果在动富裕中农的一部分土地,而他们自己表示反对时,就应当向他们让步;在分配果实时,也应拿出一部分分给中农,以照顾团结;办事吸收中农参加,尊重中农的意见;公平合理地分配各种负担。任弼时要求,纠正侵犯中农利益问题,“必须是公开的纠正,必须使一切人都知道,应当在报纸上发表。”

任弼时的上述分析,是当时我们党关于中农问题最全面、系统的论述。

任弼时的报告很有说服力。他是靠思想的力量、逻辑的力量来说服人、征服人的。

“弼时同志的讲演比一月决议充实得多”

毛泽东十分重视任弼时的报告,亲自修改补充定稿,确定为中共中央的土改政策文件,并批示新华社:“由新华社转播全国各地,立即在一切报刊上公开发表,并印小册子。”“争取两天或三天发完”。

任弼时的报告下发之后,成为土地改革的政策蓝本,产生了巨大的作用。邓小平说:“这些问题,都涉及政策和策略。要全面用心研究毛主席的《新区土改要点》,任弼时同志的报告,这两个文件基本上可以解决新区土改问题。”

对于这个报告,曾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极为推崇,他写道:“谁只要读过弼时同志在一九四八年一月所写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一文,就可以知道,弼时同志是详细研究了许多有关的事实和文件,加以分析,才能把土地改革中许多重要的原则问题解决得那样透彻,把土地改革的理论推进一步。弼时同志处理过许多党的和国家的重大问题,写过许多文件,只要举出这一个例子来,就可以看见他是以怎样负责的态度和细密的研究来处理一切事情。”

彭真在回忆文章中写道:弼时同志始终保持了他的非常优越的工作作风。他充分地发挥了我们的党和毛泽东同志的正确的群众路线的作风。他善于接近群众,实事求是地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研究。因此,他善于领会群众的需要,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制定具体的政策。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二日,弼时同志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1948年春,任弼时在西柏坡。

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起草《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党内指示,其中第二个问题《土地改革和群众运动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就吸收了任弼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加以提炼,使之更有条理。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重新定义毛泽东思想,指出: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毛泽东吸取任弼时报告的精华,就是对“集体智慧的结晶”最好的诠释。

1948年3月17日,毛泽东电告刘少奇:“我们决定发表弼时同志一篇讲演,不发表一月决议,因为弼时同志的讲演比一月决议充实得多。”以一个领导人的报告代替中央决议,这在中共党史上并不多见。3月28日,中央晋冀鲁豫分局机关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这篇文章。5月25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一九三三年两个文件的决定》中说:“这两个文件中没有讲到的问题及关于富农和中农分界的问题,则应以中央发表的其他文件及任弼时同志在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二日所作《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演说中所说者为准。”再次肯定任弼时的报告。

刘少奇也说过:“直到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出关于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中央重新发表一九三三年怎样分析阶级的文件和任弼时同志的文章后,各地土改才逐步纳入正轨。”

这个文件下发各解放区后,中农情绪逐渐稳定,生产积极性增高;破坏工商业的行为得到制止,解放区经济的正常发展得到保证;乱打乱杀现象得到遏制,农村过度紧张的阶级关系有所缓和,社会秩序渐趋稳定。总而言之,任弼时的这篇讲演与毛泽东等为中央起草的若干党内指示,成为了纠正解放区土改“左”倾错误,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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