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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国防工业布局的形成与发展(1949-1980)

作者:姬文波   来源:军事史林  

新中国国防工业布局的形成与发展(1949-1980)

姬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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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后,人民政府将从国民党政府接管的军工厂与解放区的军工厂实行合并,拥有军工企业76个,各种设备3万台(件),职工约10万余人。这些军工企业,只能从事旧杂式武器装备的修配和小批量生产,不具备国防建设必需的现代化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条件和能力。尽快建设国防工业,是摆在新中国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此,中共中央决定,集中力量建设重工业、国防工业。

一、经过1950年代的大规模建设中国国防工业已初具规模

在1953年前,中国兵器工业有41个专业化企业,计有枪械制造厂5个、火炮制造厂5个、枪弹制造厂6个、炮弹制造厂11个、引信火工品制造厂5个、火炸药制造厂4个、航空炮弹制造厂1个、光学仪器制造厂1个、坦克及发动机修配厂3个。其中东北地区工厂20个,职工4.2万人;西南地区工厂10个,职工2.5万人;华北地区工厂8个,职工2.2万人。从1953年起,兵器工业全面进入产品制式化阶段。在苏联政府帮助下,国家用了两年左右时间,对这些老企业进行了全面技术改造。“一五”“二五”期间,在苏联援建下,兵器工业兴建了21个大型骨干企业。遵照中央关于开发大西北的战略部署,新建企业厂址重点布局在西北地区和华北西部地区。到1965年底,兵器工业拥有生产企业85个,职工33万余人,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专业比较配套的工业体系,但是生产能力还满足不了大规模战争的需要。特别是工业布局不合理,分布在一、二线地区的工厂占四分之三,协作配套跨越许多省区。这种状况亟待改善。

这个时期,新中国航空工业迅速崛起。初创时期共有6个骨干企业:沈阳飞机厂和航空发动机厂,哈尔滨飞机厂和航空发动机厂,南昌飞机厂和株洲航空发动机厂。“一五”期间,苏联援助中国航空工业13个重点项目,除了对以上老厂改扩建之外,根据国家有关战略布局的指示,航空工业局决定:以西北为航空工业第二中心,将新厂建设在西安、兰州一带,在西安建设了飞机附件厂和发动机附件厂,在陕西兴平建设了航空电气厂和机轮刹车附件厂,在宝鸡建设航空仪表厂等。航空工业在“二五”计划期间建设的重点开始向内地转移。特别是制造飞机、发动机的主机厂都安排在内地,按照国家作出的在陕西、四川建设航空工业基地的决定,航空工业在成都和西安各建设起一套飞机厂和航空发动机厂,在兰州、北京和长春建设起航空仪表厂、电器厂、电机厂和附件厂。航空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布局初步展开,在西南、西北建立起航空工业基地,开始改变主要航空工厂濒临沿海的状况。到1964年,航空工业位于一、二线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4%,金属切削设备占55%。

中国的导弹工业是从仿制苏联P-2近程地地导弹和几种战术导弹为开端的。根据统一规划,从航空工业部门划出一个飞机厂归国防部五院建制,改造为地地导弹试制基地,同时在航空工业内部开展导弹的试制。到1959年,在沈阳和南方初步建立起战术导弹和火箭发动机试制线,以及相应的导弹设计机构,全面展开了试制工作。同时,中央决定加快导弹研制基地和发射场的建设,1958年,国防部五院四大工程(8102、8103、8108、8109)在北京郊区开始建设。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科委主任聂荣臻指出,第一步建设北京基地,主要是为了尽快掌握导弹、火箭技术,首先解决有无问题,但必须及早考虑在内地建设第二基地的问题。为此,1961年,国防部五院负责人王秉璋、刘秉彦等,就开始到我国西部地区进行勘察选址工作。之后,对第二基地的建设方案,作了较长时间的酝酿。1964年11月,中央决定: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为基础组成第七机械工业部,统一管理导弹、火箭工业。1965年3月,上海机电二局划归七机部建制。北京5个研究所搬迁到上海,与上海机电二局所属对口厂合并,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研制生产基地。七机部成立后,虽然接收了其他工业部的一些京外工厂,但总的来说,大部分科研、试制单位仍然集中在沿海地区。

中国核工业建设一开始就定位在西北地区,内蒙古包头核燃料元件厂、甘肃兰州铀浓缩厂、甘肃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是我国核工业的首批主要工程项目。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位于青海省海晏县金银滩,包括有几十个工程项目。1963年起,北京核武器研究所等科研生产人员便陆续迁往西北基地。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和核工业的实际情况,二机部在1963年11月提出了在三线地区进行核工业建设的报告。中央专委同意了二机部的报告,并决定从1964年开始选择厂址,尽快新建一批核工业科研、生产基地。中国船舶工业按“三区两线”(华东、华南、华北三区,长江、沿海两线)布局展开基本建设。军用船厂集中在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沿海、沿江地区。“一五”时期,中国船舶工业以建造苏联转让的6种型号的舰艇为工作重点,投资1亿元,对5家老厂进行了改建和扩建:江南造船厂(建造鱼雷潜艇)、沪东造船厂(建造护卫舰)、求新造船厂(建造猎潜艇)和芜湖(建造鱼雷快艇)、武昌造船厂(建造鱼雷潜艇、扫雷舰),同时新建了广州第一造船厂(广州造船厂),扩建大连造船厂。这7家军用船厂(其中有3个厂在上海地区),成为船舶工业的骨干企业。此后,船舶工业集中建设了准备用于生产大型战斗舰艇的渤海造船厂(辽宁)和生产中型潜艇的黄埔造船厂(广州)。大连造船厂经过扩建改造后,开始承担建造高速护卫艇等军用舰船任务。在这个时期,根据国家的统一布局,在京广线以西的湖北、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和青海等省,建设了一批船用专业配套骨干厂。其中有:陕西柴油机厂、陕西东风仪表厂、河南柴油机厂、山西平阳机械厂、山西汾西机器厂和保定蓄电池厂。到1965年,这批骨干配套厂多数已建成。

1960年初,中国国防工业已初具规模,拥有大中型企业100多个,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20多个,共有金属切削机床6万台,职工70多万人,其中技术人员3.3万人,国防工业布局初步得到改善,形成了沈阳、北京、太原、西安、成都、重庆、兰州等国防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生产基地。1960年8月,国防工业委员会在北戴河召开了会议,讨论国防工业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会议认为,在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上必须有明确的战争观念,坚决执行中央、军委关于合理布局、靠山、隐蔽、分散的方针。鉴于已建成的军事工厂绝大部分位于人口稠密、工业集中的大、中城市,不少还处于或接近战略前沿,而且一般规模都相当庞大,因此,今后老厂除了为突击尖端所需作必要的填补外,一律不再扩建。今后要少搞面,多搞点,新厂以中、小为主,离开城市,尽可能“依山下寨”。重要的尖端项目,一定要放在战略纵深,以防止、减少在战争中的破坏和损失。

二、1965年开始国防工业进行大规模后方基地的建设和战略布局调整

1964年初,国防工业开始酝酿“三五”建设规划。在国防工业办公会议上,总参谋长兼国防工办主任罗瑞卿再次强调要贯彻1963年2月28日军委提出的关于国防工业建设的方针,在十年内建成一个基本独立、“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的国防工业体系。要正确处理国防工业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系,国防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国防工业的发展,必须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军委关于国防工业建设的报告提出:前5年,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完成主要品种的补缺配套项目。后5年,基本补齐缺门,配套成龙,并根据可能,适当扩大规模。当年2月到4月,农业、财政、工交三个长期规划会议先后召开。会议认为:“三五”计划的中心任务,归纳起来就是:吃穿用第一,基础工业第二,国防第三。按照这个思想,国家计委提出了《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的初步设想(汇报提纲)》提交5月15日至6月17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进行了讨论。

对此,毛泽东有不同的看法。毛泽东认为“三五”计划要把国家安全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要重视国防建设和备战工作。他提出:我们沿海各省要搞手榴弹厂、炸药厂、军工厂。讲了几年了,都没搞起来。每个省都有一、二、三线嘛!军工部署也要考虑一下,只搞大的不行。要搞第三线基地。1964年8月“北部湾事件”后,美国在越南的战争规模迅速扩大。毛泽东指出:“要打仗了!”8月19日,李富春、薄一波、罗瑞卿联名向毛泽东和中央提出了《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如何防备敌人突然袭击的报告》。8月20日,毛泽东在听取薄一波关于计划工作的汇报时,着重谈了在中央的战略方针下工业的重新布局问题。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毅然决定,中止原来“抓吃穿用”的“三五”计划设想,迅速地向以战备为中心的三线建设转移。周恩来向中央书记处汇报时提出:立足于打仗,抢时间,改变布局,加快三线建设,首先是国防建设。国家计委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对第三个五年计划作了修改和调整,提出五年计划的方针任务是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国家计委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对第三个五年计划作了修改和调整,提出五年计划的方针任务是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

对这个转变,国防工业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对此,军委领导强调:调整三线、集中力量建设三线,要立即行动起来,不能再是按兵不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席的指示,不能只是口头拥护,行动不积极。要驳倒各种借口,说服多数同志。如果1965年还不开始行动起来,我看要犯路线错误,要受历史的惩罚。这个问题要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设大小三线的战略部署,国防工办于1964年8月在京召开国防工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国防工业大小三线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3日,罗瑞卿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他说,建设三线,要贯彻执行小型化、专业化的方针和“靠山、分散、隐蔽”的方针。“小而全”是指整个国防工业建设讲的。主席讲,我看还是小而全,可能还是小而不全。对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来说,就不能要求“小而全”;对每个工厂、每个研究所来说,更不能要求“小而全”。新建项目要放在山沟里,不能堆在三线的大、中城市。说什么“山、散、洞”,讲了很久,都是白讲。这几年,有几个工厂进了山?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动,也可以说完全没有动。他要求:国防口各部门调整一线、集中力量建设三线的规划,要赶快拿出来。

会后,国防工业办公室组织核、航空、航天、兵器、电子、船舶等国防工业部的领导同志,成立了10个勘察选厂工作队,由国防工办副主任赵尔陆率领,历时两个半月时间,在全国9省47个地市区内,踏勘了1499个点,搜集了各地区的地形地貌、河流山脉走向、水文地质、气象、地震、农业、工业、文化教育、交通运输、动力、建筑材料等大量资源资料。后经综合筛选,选中了适合国家国防军工、国家重点骨干企业的682个点,初步确定了国家“三线”建设的战略布局。随后,国防工办就三线建设的布局、厂址、动力、设计和施工等问题,展开了议论,逐步形成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想法。国防工办把这些想法整理成四个专题文件陆续呈送中央。四个专题文件的题目是:一、关于三线建设的布局问题;二、关于三线建设的厂址选择问题;三、关于三线建设的动力问题;四、关于三线建设的设计和施工问题。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这些建议,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转发全党。

1965年2月1日,周恩来约赵尔陆等研究国防工业三线建设问题。次日,周恩来将国防工业办公室绘制的国防工业一、二、三线分布图送请毛泽东审阅,并建议毛泽东约贺龙、罗瑞卿、赵尔陆在中共中央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国防工业的分布、部署问题作一次报告。国防工办提交了《关于安排一二线省、市后方建设的报告》,毛泽东、刘少奇等批示同意。3月,罗瑞卿向中央军委提出了《关于国防工业在二、三线地区新建项目布局方案的报告》。报告说:“根据毛主席的战略思想和中央军委有关三线建设的方针指示,国防工业各部门组织了勘察选址工作队。这次选址,基本上是靠山、进洞、离开城市,少占耕地,尽量不占良田,不迁居民。”3月22日,毛泽东在武昌听取了周恩来的汇报,表示同意关于国防工业生产(包括小三线)的安排,并说安排时要准备今年就打。3月26日,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一二线省、市、区后方建设规划的报告》。

按照规划,航空工业部应坚决停缓一、二线建设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地处一、二线大城市的企业向三线搬迁。根据布局方案,航空工业将在三线地区新建六套飞机厂,其中在汉中专区安排一套歼击机厂和一个空空导弹总装厂,在安康专区安排一套直升飞机厂。兵器工业应从根本上改善兵器工业的布局,增强应变能力,建设起战时拖不垮、打不烂的兵器生产体系。实施步骤是:首先建设以重庆为中心的兵器工业基地,随后建设豫西、湘西、鄂西生产基地,以及高射武器和光学仪器的专项建设。同时对一、二线工厂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搬迁。六机部(船舶工业部)的规划方案是:在长江中上游,洞庭湖地区和广西西江上游地区进行船厂建设,并对船用柴油机、特辅机和仪器仪表厂等,分散安排在川东、鄂西、湘西及广西河池地区作出具体部署。七机部的建设项目,确定了按“型号为纲,地区配套”的原则,在三线地区新建几个导弹、火箭的研究、设计、生产基地。

这样,从“三五”计划开始,在国防工业布局方面,国家在西南地区规划了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以成都为中心的航空工业基地、以长江上游重庆至万县为中心的造船工业基地,在西北地区规划了航天工业、航空工业、常规兵器、电子和光学仪器等工业基地。

三、国防工业后方基地的建设和国防工业战略布局的变化

1965年至1967年,在大规模的三线建设背景下,中国国防工业的建设布局主要向大西南地区展开,遍及26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军工建设(即小三线)也同时进行。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来自北方的现实战争威胁日益凸显,这样就存在“三线变一线的问题”,国防工业的建设布局相应有所调整,中原腹地更加受到重视,位于太行山、伏牛山等地的大型后方基地建设掀起高潮。国防工业的大规模建设和布局调整一直持续到七十年代末。

根据国防工办的统一部署,以重庆和豫西、鄂西、湘西为重点,统筹规划了兵器工业后方基地。新建项目按照“小、专、新、协”的方针,即中小型规模、专业化生产、采用新技术、加强地区协作,进行具体布局、选址、勘测和设计,并分地区有计划地组织建设。兵器工业规划组由五机部副部长王立带领深入四川等地勘察,制定了以重庆为中心的兵器工业建设总体规划方案。1965年,中共中央批准了建设重庆基地的规划方案,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重庆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主要包括五机部新建和迁建的56个项目,以及一机部安排的项目等,共84个项目,投资14.1亿元。这些项目除少数是老厂改造外,绝大多数都是新建和迁建项目。1966年底,重庆常规兵器配套项目基本建成。以重庆为中心的四川兵器工业企事业单位原只有10个,3年发展到50多个,在常规兵器生产能力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从1967年起,五机部又相继开始了豫西、鄂西、湘西地区后方基地的建设。豫西基地是以弹药和光学仪器为主体的兵工生产基地,规划为10个建设项目,分布在偏僻的伏牛山区。鄂西基地的9个项目,分布在襄樊、宜昌地区。湘西基地规划为10个项目,分布在湘黔铁路线上。在建设三线的同时,根据毛泽东提出的“要省自为战”的战略思想,全国一、二线省规划建设21块后方基地,各地相继开展了地方军工即小三线的建设,建设项目的分布,沿海和中原地区建设项目较多,三线地区建设项目较少。各种工程项目共700多个,其中地方军工项目180个。在两三年时间内,大部分企业基本竣工投产。1969年11月,军委常规兵器领导小组以适应“大打”的需要为目标,制定了兵器丁业1970年至1972年发展规划。计划新建95个项目,改扩建97个项目,3年建成。兵器工业新建项目的布局也发生变化,按照军委统一部署,沿太行山脉兴建“三大基地”,即:五四一基地(在山西南部中条山山区的坦克生产基地);五三一基地(在河南济源西部山区的火炮生产基地),五四二基地(在河北井陉山区的装甲车辆生产基地),另规划了辽西基地等。兵器工业通过三线建设改善了布局,适应了战备的需要,三线地区的兵工企业在主要产品和生产能力方面都占全行业的一半以上,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根据国防工办定下的航空工业三线建设的地域范围,航空工业部成立了专门小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先后考察了成都、雅安、遵义、老河口、襄樊一带以及汉中地区,确定了贵州和汉中为重点建设地区。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国防工业196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航空工业部所有一、二线企业制定了往内地搬迁的方案。当年,就完成了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航空电器、灯具、降落伞、发动机附件等6个机载设备厂的搬迁任务,另有9个工厂、3个研究所也在三线开始动工兴建。大规模地开展三线建设是在六十年代后期,以重点建设成套的贵州基地而展开的。同时进行建设的还有西北、中南、西南地区的一些配套工厂和研究所。进入七十年代,建设重点又转向陕西、江西、湖北的飞机工厂。这期间,在贵州和陕西建立了两套规模较大的飞机生产基地,在江西建了一套直升机厂,在湖北兴建了水上飞机厂。在上述两个生产基地和川西、湘西、鄂西还建设了一批机载设备和其他配套工厂。航空工业“三五”期间的三线投资占总投资的93.4%,“四五”期间占83.2%。从1966年到1976年,航空工业建设了40多个项目。至此,中国航空工业不仅在东北、华北、华东有了比较强的飞机、发动机及机载设备的生产能力,而且在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建立起能够制造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直升机的成套生产的基地,航空工业的布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六机部的三线建设,首先从川东地区拉开帷幕。1965年,六机部常务副部长刘星率工作组入川,进一步勘察、选址。后来经过方案论证,选定在川东地区建设造船和配套设备生产基地,调整了原定的潜艇、快艇和水面舰艇厂的厂址,布置在涪陵至重庆沿江地带,柴油机及其配套厂选在武隆地区(后搬迁到江津、永川地区),导航仪表厂选在万县地区。为加强华南地区的造船力量,在广西柳州建设l家快艇厂,在梧州建设l家造船厂和1家辅机厂。此外,七院系统还依据厂所挂钩、分片划块的原则,确定10个研究所与有关专业设备厂相结合,分别在万县、涪陵、宜昌、德安和昆明地区选址和建设。1969年,中央军委造船工业领导小组提出要在长江中上游尽快建立完整的船舶工业体系,决定在江西地区建设以2家大船厂为中心的造船和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在湖北宜昌地区建设以2家大柴油机厂为中心的船用机械生产基地,又从五机部接收地处云南的水中兵器生产基地,从而形成了五大建设基地齐头并进的格局。10多年里,分布于大、小三线地区的主要建设项目有50多个。另外,在川东、湖北和云南等地区建设的科研设计机构等项目有10余个,并将沿海地区相应的科研机构迁往上述地区。到七十年代末,六机部的三线建设主要项目相继建成或基本建成,开始为海军建造了包括潜艇、快艇和水面舰艇等少量装备。从全局来看,三线建设对改善工业布局,发展内地工业,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它使中国船舶工业得以形成东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南、西北地区的造船和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在布局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对于导弹、航天工业的战略布局,国防科委领导认为:目前导弹科研机构及工厂布局,又合理又不合理,说合理是因为历史发展逐步形成的,说不合理是从战时着眼,长远考虑。布局上要一、二、三线,前后方结合。北京地区一般不再新建,今后新建的设计、试验、试制、生产项目要摆到后方去,特别是大型设备。北京主要是研究机构,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不向后搬。后方建设的重点是些关键性的工厂、设计实验室、车间等。七机部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后方建设的方案,提交中央专门委员会审查,获得批准。根据这个方案,七机部三线基地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设备的生产能力及技术先进性,都超过了一线现有研制基地的水平。此时,我国已相继在北京开展了中程、中远程液体燃料火箭的研制工作,特别是洲际火箭也开始进行方案设计。因此,在七机部的三线建设中,把建设大型液体燃料火箭基地(即062基地,后064基地也并入)放在首位,作为当时最紧迫的任务。062基地最初定点在甘肃省天水,由于该地区属于地震多发地带,一院后方基地定在了川东北、陕南地区。由于行政区划关系,在陕南成立了067基地,与川东北062基地分别建制,但均属一院规划中全迁的三线基地。按照一、二、三、四院“型号为纲,地区配套,对口包建”以及“小而分,专业化、大协作”的原则,二院负责对口建设的有061基地(贵州遵义)和068基地(湖南邵阳),三院对口的是066基地(湖北远安,后迁往孝感),负责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研制的四院(063基地)几经周折,最终定位在西安远郊区。在建设三线基地的同时,七机部在上海地区建设了我国另一个新的航天工业研制基地。随着空间技术研究院的建立,北京的基地也得到了充实、加强。为了满足进行多射向、远射程导弹飞行试验的需要,陆续建设了华北导弹试验基地、东北导弹试验基地和酒泉、太原卫星发射中心。经过10多年的建设,七机部各三线基地和上海基地相继建成,我国航天工业形成了比较完整配套的体系,达到了相当的规模。航天工业系统的布局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在祖国的腹地建立了可靠的战略后方。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和国防工业会议精神,二机部召开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了调整战略布局、压缩“一线”、加快三线建设问题。对核工业三线工厂厂址的选择,中央专委曾多次进行研究,国防工办和二机部领导人也曾深入现场勘察。此外,中央有关领导人还亲自过问,并到有的新厂厂址察看地形。二机部组织了3个选厂组,在国防工办统一领导下,先后踏勘了71个县、234个点。在厂址初步选定的基础上,再由二机部主要领导人前往现场进行复勘。最后于1965年5月,经中央专委会讨论,原则批准了第一批项目的厂址和建设方案,确定了核工业三线各单位的布局。1965年11月,邓小平和李富春、薄一波等在成都听取了二机部负责人关于后方核工业基地选址问题的汇报,在了解到对新铀浓缩厂址问题有不同意见后,在有关地方负责人的陪同下,亲自实地察看,确定了新选厂址。1969年,位于四川绵阳梓潼县的第二个核武器研制基地(“九O二工程”)初步建成,九院(1964年2月,二机部成立核武器研究院,对外称“二机部第九研究院”)陆续从青海搬迁至新基地。1969年7月,面对来自北面的战争威胁,军委领导曾下令酒泉、包头的核燃料工厂在1970年内全部迁往三线,由于三线工厂尚未建成,中央专委后来取消了这个决定,同时要求必须抢建三线工厂。1970年代初,核工业三线建设工程陆续建成投产。

三线建设改变了核工业的战略布局,扩大了核工业的生产能力,提高了核工业的技术水平,增强了国防力量。实践证明,核工业三线建设的决策是正确的,各项建设基本上是成功的。

四、西南和西北地区形成了门类较全的国防科研、生产基地,国防工业战略布局大为改善

国防科技工业,包括核、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等行业,从1964年开始到1980年,国家累计投资193亿元,初步建成了具有相当规模、门类基本齐全、科研生产教育相结合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战略武器的科研、生产和试验设施,大部分都建在了三线地区,常规武器的生产能力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

国防工业的后方基地建设和战略布局调整,从总体上看基本上是成功的,经过十多年的建设,至1970年代末,国防科技工业在西南和西北地区(包括湘西、鄂西、豫西)建成了一批大型的生产、科研战略后方基地,研制、生产出一批部队急需的武器装备,对加强战备、巩固国防和发展内地山区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四川(包括重庆)、贵州、陕西三个新兴的国防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国防工业的战略布局影响深远。四川(包括重庆)发展成为中国重要的兵器工业生产基地,其规模约占全国五分之一。研制和配套生产40多种比较先进的陆海空常规兵器及各种车辆。以成都为中心的航空工业生产基地成为中国歼击机和歼击机发动机研制生产的两大中心之一。陕西汉中、蓝田、凤县、商洛和关中地区建设起了包括航空、航天、电子、核工业等专业在内的企事业单位100多个。全国国防科技工业所有的核工业、航空工业、电子工业、兵器工业、船舶工业、航天工业等部门,在陕西都建有厂、所。其中航空工业不论是生产规模还是生产能力,在全国都名列前位。陕西的兵器工业侧重于炮弹科研生产,航天工业侧重于军事电子技术,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三机部、七机部、四机部在贵州建设了三大生产科研基地,先后承担了国家许多重点工程的技术装备任务。贵州航空工业“异军崛起”,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配套的,能独立进行科研、设计、生产的大型基地。10多年建成的厂、所、院、校,使大西南地区基本上形成了一个门类较全的国防科研、生产基地。从长远来说,这些对于改变中国国防工业布局有着重大意义。

国防工业的后方基地建设(三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总的战略布局也是基本正确的。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紧急战备中、在动乱中搞建设,在具体项目上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1、在建设布局上,过分强调靠山、分散、隐蔽、进洞,人为地影响了生产的合理组织和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远离城镇,缺乏生存与发展能力。一些研制设备和武器的科研机构,因不具备开展科研的基本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也纷纷迁回原址或另行选址,重新建设。2、在建设规模上规模过大,战线过长,布点过散,要求急,浪费巨大,1971年航空工业建设项目竞达100多个,后来停缓28个,损失达数亿元。仅1970、1971年两年间,兵器工业建设投资就达20多亿元。1970年,兵器工业计划投资预算占国家预算内投资的13.7%。为执行“大规划”,据不完全统计,兵器工业从开工建设到1980年共损失浪费了9.36亿元。其中直属项目的工程和器材损失就达2.26亿元,停缓建维持费达2.6亿元。教训是十分深刻的。3、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有的新建项目未经周密勘察就决定厂址,没有勘测资料就动手设计,设计未完成就仓促破土动工,甚至匆忙决定把尚处于科研试制中的型号作为建厂纲领产品,进行配套建设,由此造成严重后果。如陕西运输机部件装配厂在未弄清地质条件的情况下,匆忙确定厂址。1974年发生大规模滑坡,一时情况极为危急,不得不耗巨资抗险加固。4、重复建设问题突出,严重浪费宝贵资源。如船舶工业在三线建设中,新建的一大批船用专业配套厂,多数是重复建设,而且规模过大。一些重复建设的项目,盲目扩大生产能力,造成生产任务不足,新厂、老厂“争饭吃”等问题。 

从20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起,国家逐步对国防工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调整改造,中国的国防工业布局进一步完善,总体科研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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