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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鲁:我们距离“完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感想和忧患(上篇)

作者:赵小鲁   来源:察网  

此文摘自2016717日赵小鲁律师在“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的影响和意义的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我感觉这个座谈会意义非常大。为什么?狼牙山五壮士这个案子,我们一审已经胜诉了。我们对二审胜诉,也很有信心。但是,座谈会的主题,已经超出了案件胜诉与否的范围,而是提前研究“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影响与意义”。这是很有眼光的一个题目。

洪振快二审提起上诉,上诉状洋洋洒洒,写了至少五六万字以上。我大略看了一下。说实话,漏洞百出,逻辑混乱。我甚至都觉得,是否还有必要花精力去反驳吗?洪振快的上诉状,核心意思就是,他是历史学者,进行严肃的历史研究,探寻历史真相。在这个前提下,对他的所有起诉和判决,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我要问,但是,如果,洪振快并不是一个严肃的历史学者,而是打着历史研究的旗号,诋毁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呢?仅此一点,洪振快洋洋数万言的上诉状,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不攻自破了。所以,侵犯名誉权与否,才是洪振快的死穴。就这么简单。当然,战术上还是要重视二审。因为洪振快肯定会利用二审庭审情况,扩大到意识形态和舆论宣传领域。可以想到,洪振快一审自己退庭,从诉讼角度说,是一大败笔。洪振快可能意识到了,会充分利用二审发表他的意见,并会大力宣传。

这个案子,在承办之前,我就有一些想法。我觉得,这个案子意义,绝不仅仅在于法庭上的胜诉,而在于,这个案子能否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在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中,为我们树立一个标杆,使我们有更多的深思,进而引发我们整个民族的深层次思考,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呼唤民族精神,振奋民族精神。

我和立华同志作为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的代理人,就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影响和意义,说一下自己的想法。我觉得座谈会的题目非常好,要讲一讲“影响和意义”。但是,我在整理提纲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把题目改成了《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感想和忧患》。第一个,是感想,就是我通过这个案子,有什么想法,特别希望跟各位同志交流。第二个,我有深深的忧患意识,为什么有忧患?忧患在什么地方?

我拟了一个提纲,按照这个提纲,向各位同志做一个汇报。

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发生前的大背景

要讲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影响和意义,我觉得,不妨先回顾一下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发生前的大背景。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发生之前,很多有识之士,已经非常敏锐地感觉到,有一股社会的阴暗潮流,历史虚无主义潮流,打着研究历史的旗号,采取各种方式,搞笑、糟改、侮辱、诋毁、否定,系统地抹黑共产党和人民的所有革命英雄。除了狼牙山五壮士以外,实际上,细细数来,凡是在中国近代史上,特别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历史上,涌现的革命英雄人物,几乎无一例外都被抹黑。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江姐、杨子荣、雷锋、刘胡兰……一直到狼牙山五壮士。一开始,有些是被搞笑,是被调侃,然后开始越来越使用了所谓历史研究、细节考证的方式。实际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所有革命英雄,都是假的,都是很滑稽的,都是共产党宣传的,都不是真实的。

这种情况,一连延续很久,很多群众非常愤怒,但不知道怎么办。一位驻拉美的老大使曾对我说,“现在几乎所有的革命英雄全被抹黑污蔑,中央也没有一个说法”。群众怒而无奈。不是言论自由吗?人家又没有抢劫烧杀,好像法律上也没有办法。但到狼牙山五壮士被抹黑,就彻底激起社会各界非常强烈的反响。我用“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词。广大人民群众,终于忍无可忍了。

首先,这个案子,最早是狼牙山五壮士生前战斗过的晋察冀狼牙山军分区那些革命前辈的后人,终于发出了愤怒的吼声。以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和会长刘宏泉同志、副会长尹金田同志为代表。刘宏泉是狼牙山五壮士所在七连连长,老红军刘福山的后代。刘宏泉会长和尹金田副会长,都在解放后参军,并担任过红一团狼牙山五壮士英雄连的班长、排长、连长、营长。我们知道,狼牙山五壮士所在的狼牙山军分区,向共和国贡献了86位开国将帅,他们的后代集体发声,说,这种现象绝对不能允许再继续下去了!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积极组织和推动了这样一件事情,各界人士,特别是解放军,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反击洪振快为代表的历史虚无主义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的抹黑诋毁,和对一系列革命英雄人物的抹黑诋毁。

2015714日,我参加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授权仪式。参加这个授权仪式的时候,特别有感受,很震撼。我们有一些退役的老将军,含着眼泪在授权仪式上说,我们解放军现在是“孤军奋战”。刘宏泉同志发言中,悲愤地说,“英雄保卫了我们,谁来保卫英雄”。我听了以后非常震撼,也非常愤慨。狼牙山五壮士这个英雄群体,他们的革命事迹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是我们这一代人,在非常幼小的时候,就听着这些革命故事,感受着这些英烈的音容笑貌,受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熏陶,成长起来的。这几年,我们民族的革命英雄,被一些无耻文人,我们叫阴暗势力也好,或者是一种阴谋潮流也好,等等等等,被系统抹黑,诋毁,我们整个社会上,居然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愤慨的声音、一种反击的声音,以至解放军的很多退役高级将领,含着眼泪说,“我们解放军在孤军奋战”。我为什么特别要提这几句话?!当时,我的灵魂受到了震撼。那一瞬间,脑海里浮现了长征红军过雪山草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甚至抗洪救灾,我们中华民族每一个危难时刻,不都是解放军冲在前面,用鲜血生命铸就中华民族的钢铁长城。但是,当我们的革命英雄受到侮辱诽谤抹黑的时候,社会上却没有发出中华民族的怒吼。我很悲哀的想,这就是我们这个民族,正处于“去英雄化”的非常危险的精神状态和民族心理状态。这个感受,我很早就有,也多见诸文字。但真正受到震撼的,还是在“授权仪式”,很多退役高级将领含着眼泪说,“我们解放军在孤军奋战”!刘宏泉同志悲愤地说,“英雄保卫了我们,谁来保卫英雄”?!这两句话,将在历史上定格,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要记住这两句话。

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是抗日战争中晋察冀根据地狼牙山军分区后代的一个社会组织。会长刘宏泉同志的父亲,老红军刘福山,是当时狼牙山五壮士所在七连的连长,他在那场反扫荡战斗时,英勇负伤,一只眼睛被打瞎了,一条腿被打折了,以后,就一直留在狼牙山,陪伴着牺牲在狼牙山地区的一千多名革命先烈。他的后人,刘宏泉同志,也有必要介绍一下,他是解放以后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班的班长,英雄连的连长,英雄营的营长,后来他退役以后,一直担任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尹金田同志,刚才介绍过了。我们另外一位代理人王立华同志,是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的副会长。

刘宏泉同志先后发表了三篇文章,使我心灵感到很震撼的就是那句话,“英雄保卫了我们,谁来保卫英雄”?这真是非常悲愤的一句话。我能感受到,刘宏泉同志这句话,实际代表了无数革命英烈,向苍天呼吁,向我们的中华民族呼吁:我们用生命保卫了中华民族,现在,当我们的在天英灵受到玷污的时候,谁来保卫我们?

还有很多社会正义人士,发表很多文章,特别是红一团,发表了《严正声明》,影响极大。红一团的历史,我去广东调查取证的时候,才了解到。红一团是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的英模部队,而且是毛泽东秋收起义以后,带上井岗山的秋收起义部队,这是我们红军的根儿,又是在解放战争当中,毛泽东留在陕北坚持不过黄河,身边只有一个警卫连,中央军委为了保卫毛主席,特意将这支部队调到毛主席身边,保卫我们伟大领袖的英模部队。同时,红一团还是在九三阅兵的时候,第一个通过天安门广场,接受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和全国人民检阅的英模部队。我顺便说一句,就是这样一支英模部队,居然被洪振快们诬蔑为是“几个土八路”。

以红一团发表《严正声明》为标志,说明历史虚无主义者抹黑英雄,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伤害了解放军的感情,他们犯了众怒!所以,这是当时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发生之前的大背景。讲大背景,还有更深刻的,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国际国内社会历史现实原因。时间关系,我们就不深说了。

我作为代理人,在授权仪式上,做了《呼唤民族精神,告慰中华英灵》的发言。这篇发言,大家可以看一看。我的很多观点,一以贯之,都在上面。

我和立华接受委托以后,作为代理人,情绪非常激动。我感到,这是无数革命前辈、无数革命先烈对我和立华的嘱托,是解放军对我和立华的嘱托,是全国人民对我和立华的嘱托。因此,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在授权仪式之后,大家都分手了。我站在一棵大松树下面,心潮澎湃,心里说,“现在该我们律师练活了”!

二、《关于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问答录》

授权仪式之后,201584号,我接受记者采访,形成一篇文章,《关于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问答录》。大家有时间的话,可以看一看。基本代表了我对这个案子的宏观看法。因为诉讼思路需要保密,我只说了一句话:关于名誉侵权,双方会在证据问题、法律责任构成,特别是侵权行为方式和主观故意内容方面,展开辩论。

在《问答录》中,总的讲,我认为,应该以大视角看待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

第一,我提出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两次长征。第一次长征,就是我们的25000里长征,没有那次长征,中国革命的历史将会改写。第二次长征,就是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全方位的深化和转型。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但处处硝烟”的战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越接近成功,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就越发险恶,甚至,会短兵相接,以致“图穷匕首见”的生死搏斗。我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能否保持社会主义方向?能否最终使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从而以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矗立在人类文明的地平线上?对我们中华民族来讲,实际上,是一个重大考验。刚才我讲第二次长征的时候,我认为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我把第二次长征,和两万五千里长征相比。我们知道,两万五长征有强度湘江,四渡赤水、爬雪山过草地,大渡河铁索桥,红军的命运、革命命运,每每系于一线之间,说句实话,我们现在,特别是今后十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能不能实现,我们的社会全方位转型能不能够成功,目前我认为,还不能过早地乐观。这就是我的忧患意识。一会儿我再说一下。

第二,通过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自己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就是历史虚无主义的实质,就是以历史研究为名,要否定共产党的历史、否定人民军队的历史,否定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否定共和国的历史。如果我们的党,我们的军队,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共和国,没有自己的革命斗争历史了,共产党的执政历史合法性何在?共产党成立的历史合法性何在?我觉得历史虚无主义的实质,就是通过这种所谓的历史研究,和否定我们革命历史这样一种方式,直接挖共产党共和国解放军中华民族历史的“祖坟”。按照我们中华民族的黄土文化,“挖祖坟”,这是最严重的一种手段。为什么他们现在要挖我们革命历史的祖坟?要斩断我们的历史?早有古训:欲灭其国,先灭其史。一会儿我再说一下。

第三,承办狼牙山五壮士这个案子,连续十个多月,几乎不休不眠,不但殚精竭虑,在法律上、法理上做了大量准备,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我更把目光着眼于当前的意识形态斗争。说句实话,作为律师,我执业33年,在业务上,非常自信,而且我长期研究社会主义律师政治学,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我认为有很扎实的基础,但是坦率说,我对意识形态斗争关注的并不是非常够,感触并不是很深,特别是在体制外、在网络斗争领域,我们的意识形态斗争到底是个什么状态?当时并不是很清楚。但是,通过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深深感觉到,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案子,而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斗争,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与西方敌对势力和历史虚无主义者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的,以法律为形式的政治斗争。

第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面临四条战线斗争。生死成败,聚焦于意识形态斗争。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对当前的意识形态领域,有了越来越多的思考。比如说,我反复提出来,我国现在面临四条战线的斗争,政治战线、经济战线、军事战线和意识形态战线。我说,我们在政治战线、军事战线、经济战线,已经取得了胜利,并且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军事战线,别看现在南海东海风起云涌,实际上,对中华民族和平崛起,没有根本上的影响,无关大局。我说是“癣疥之疾”。但是意识形态领域,却关系着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能否成功,甚至,我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生死搏斗聚焦于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然而,我甚为忧虑的是,对意识形态斗争,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绝大之事,我觉得,当前我们很多同志还认识不够,甚至还完全没有认识。

说到这里,我感觉非得说一点感受。我们这一代人,深受中国知识分子传统价值观影响,忧患意识很强。我有一句座右铭,也是我半生写照:“身处江湖之远,心系庙堂之忧”。所以,我一定要说说我的忧患意识。

我自己感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前有两张大牌一定要打好。借这个机会,我说一下“两张牌”。一张经济牌,一张政治牌。第一张牌,就是城市化过程当中,农民富了还是穷了,这是城市化政策导向的方向标,只要在城市化过程当中,充分释放土地红利,使农民致富,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两极分化日益扩大,和内需疲软的问题,城市化过程,也应当是农村现代化过程,而不是扩大城乡差别过程。所以,我说,农民富,国家强,土地活,农民富,是应对经济下行的治本之策。还有第二张牌,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这张牌打不好,共产党有可能不能长期执政,干脆直白的说,丧失执政地位!我们的红色政权,有可能改变颜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可能在最接近胜利的时候,中途夭折。这个话,其实不是现在说的,这几年,我在各种场合,一直流露出很深的一种忧患意识。

三、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特点,就是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法律化

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现在主要表现为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进一步表现为历史虚无主义抹黑诋毁否定民族革命英雄的斗争,集中表现为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我有几个体会。

第一点,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英雄不行。没有英雄的民族,就没有民族精神和民族信仰,就是一个毫无希望的民族,也不会为世界优秀民族认可接纳;

第二点,革命英雄是中华民族革命历史的象征和符号,是中华民族民族信仰、民族价值、民族精神的象征和符号,是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象征和符号。中华民族,没有自己的民族英雄,就失去了民族的精神家园,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信仰、民族灵魂将无处安放。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十分沉痛的承认: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心理,正在被“去英雄化”!我们大家还没有感受吗?!

第三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物质复兴是基础,精神复兴是灵魂。我们过去强调,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取得了前无古人为世人所瞩目的非常伟大的成就,比如说,我们三十年来,GDP成为世界第二,这种成绩,在人类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我想,也许将来,也很难有其他社会形态可以超越。应该说,我们无论如何强调,三十年来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取得的这些成绩,都不过分。这是我们必须牢记的。忘记这一点,我们就可能被社会存在的问题遮住眼睛,一叶障目。

但是,我觉得,通过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更深刻的感觉,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物质复兴是基础,精神复兴才是灵魂,而捍卫民族英雄的名誉,就是在捍卫中华民族的灵魂。为什么我们民族现在“去英雄化”的这种思潮,可以到处蔓延,而使我们不能够得到警醒?这和我们心中已经迷失了对英雄的崇拜、追随和敬仰,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四、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们要“胜诉、大胜和完胜”

我在《问答录》中提出,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们要“胜诉,大胜和完胜”的目标。就是说,这个案子,不是说仅仅在法律上胜诉,我觉得法律上胜诉没有任何问题,所有抹黑革命英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和立华认识,是经过赵尔陆上将的女儿,赵珈珈大姐介绍。我作为中国革命人物研究会井冈人物研究分会的法律顾问,和珈珈大姐很熟。一次,赵珈珈大姐问我,洪振快诋毁侮辱狼牙山五壮士,你愿不愿意代理这个案子?我当时就表示,我辈责任,义无反顾!立华同志当时和我第一次见面,介绍了郭松民梅新育案件的开庭情况。立华是天生的演说家。虽然是介绍情况,也是声情并茂,义愤填膺。立华问,赵律师,你感觉这个案子,能不能赢?我当时很多资料都还没有看到,还没了解到,但我说,百分之百可以赢!

大家知道,我们律师,有一个纪律,就是不能向当事人打保票。我执业三十多年,承办无数案件,只有这一个案子,打了保票,而且是百分之百!为什么?因为他们诋毁抹黑我们的民族英雄,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感情。他们犯了众怒!法律的最高境界,是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就是最广大群众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大旗,将法律的价值追求和社会伦理的价值追求,有机统一在一起。这就是“情理法相统一”。只要是在情理上站住脚,法律上,法理上,就一定能够找到依据。所以,无需研究细节,我已经完全确信,诋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行为,在法律上,一定能够找到依据,给予坚决惩罚,将历史虚无主义钉死在法律的耻辱柱上。

当然,后来我也说,对胜诉结果的预期,这就像,我确信这条河中一定有黄金。我认为,根据我多年的执业经验,已经预见到这个案子一定会胜诉,胜诉结果就是黄金。但是我们要拿到这块黄金的话,就要大浪淘沙,要很艰苦地淘去河流中的沙石。这个过程,我们花了整整十个月以上的时间。一会儿,我会向大家简单汇报一下。

但是,什么叫大胜和完胜?大胜是指,第一,诉讼要胜利;第二,法理要突破。要经得住历史检验,才可以大胜。承办这个案子以后,我开始关注法学界对于这个案子的一些评论,也关注我们思想文化界对这个案子的一些评论。坦率地讲,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一些法学家,在这个案子的判断上,都认为我们赢不了,为什么?就是我们的法学理论,长期以来,确实存在一种全盘西化的严重倾向,我不是现在说这个话,我在给北京律师多年讲课的过程中,反反复复强调,我们现在的法学理论、法学教学,确实存在着全盘西化的,令人非常忧虑的这样一种倾向。我们要研究社会主义律师学和律师政治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我们的律师工作。

所以,全盘西化,按照资本主义的法学理论分析,这个案子就打不赢;但是,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分析,这个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就需要在法理上突破,要经受住历史检验。我们只有在法律法理上真正站得住脚,才可以经得住历史检验。

我们不仅要大胜,我们还要完胜。“完胜”的意义,第一,将法律诉讼胜诉结果,转化为意识形态领域,和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有力武器,将法律成果,扩展到全面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呼唤民族精神、振奋民族精神的斗争中去。这一点,我觉得,其实我们刚刚开始努力。我觉得,今天这个座谈会之所以非常之好,就是因为它的主题,不是探讨这个案子,我们为什么胜诉,而是要探讨这个案子的影响和意义。第二,要彻底在立法上,完成对革命英雄名誉的保护,用法律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这才是完胜。为什么要特别提出来,我们在立法上要完成对革命英雄名誉的保护?我和立华同志都非常有感触,就是,一个民族,怎么能对一些人百般诋毁我们伟大的革命领袖而反应如此淡漠?一个民族,怎么可能对那些为了我们民族的解放事业,抛头颅撒热血,流尽最后一滴血的无数革命先烈,被诋毁被抹黑被搞笑的时候,居然无动于衷呢?这种情况,在世界各个民族当中,只有两个民族,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出现了这种情况,第一个,前苏联。前苏联在解体之前,苏联几乎所有的民族英雄都被抹黑了,结果就是民族精神土崩瓦解,人心涣散,就是前苏联解体;第二个,目前,还出现在我们国家!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整个中华民族深思和警醒吗?!

所以说,我们光是在狼牙山五壮士这一个案上取得胜利,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或者说,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仅仅发表几篇有分量的文章,也是远远不够的。最终,我们要在法律上,立法上,保护我们的民族英雄。让我们的民族英烈在天之灵,有所寄托,供后人敬仰、学习和追随;让我们的民族精神,有一个法律保护的精神家园,可以安身立命。后来,我和立华,和珈珈大姐,和很多同志一起,向全国人大提出呼吁,要建立《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名称当然是暂时的。有很多群众,社会各界的朋友、很多革命前辈的后代,他们都纷纷签名,支持我们这样做。

说实话,在中国这种“去英雄化”已经非常严重的状态之下,在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接近胜利、任务也是最艰巨、形势也是最复杂,而我们确实面临民族精神正在被“去英雄化”所消溶侵蚀的情况之下,不排除,也许过几个月,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们如果不充分扩展它的胜利成果的话,这个案子,被人们所遗忘了,接下来,还会有其他的历史虚无主义者,采取其他的方式,进一步变着花样儿的,诋毁我们的民族英雄。解构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民族精神家园。西方敌对势力多年来,对中华民族精神“去英雄化”,比东海南海的风起云涌,要严峻得多!

如果,我们没有完成对革命英雄名誉的法律保护,用法律来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我们就不能说已经“完胜”了。现在,我们已经胜诉,而且我们必将大胜,但是我们距离“完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所以我说,今天这个座谈会,实际上是向着我们“完胜”迈出了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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