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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民:被裹挟的红卫兵“忏悔”和“道歉”

作者:胡新民   来源:四月网  

  近年来,偶尔有关于红卫兵“道歉”和“忏悔”的报道见诸媒体,也能吸引一些眼球,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年轻人。

  据报道,有一位刘先生在就自己在文革时的行为道歉时说,“垂老之年沉痛反思,虽有‘文革’大环境裹挟之因,个人作恶之责,亦不可泯。”这种“裹挟”之说很值得商榷。

  文革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最大的政治运动。尽管发动运动的初衷是好的,但经过实践检验,则证明采取发动群众全面参与的道路是错误的。俞正声的说法很有道理,他说:“我认为他(指毛泽东)搞文化大革命,是真真切切地感觉到,我们国家不能简单地发展生产,要防止新生资产阶级的出现,防止工人农民重新沦为社会的底层,他的动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他寻找的道路是错的……现在的很多事情也证明他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但是,不能因为这种担心而寻找一种错误的道路。”俞正声同时还说:“我的妹妹,‘文革’开始时一个高中生,在学校里被批斗,后来也得了精神分裂症,自杀了。我们亲属在‘文革’中死去的,有六七人。”

  文革期间发生过一些非正常的死人或者伤人的情况。但是如果当年群众都能按中央文件办,则基本上又都是应该可以避免的。早在文革之初,1966年8月,党中央发布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决定》中有如下重要内容:

  1、关于运动对象的问题:“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注意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同拥护和社会主义、但也说过一些错话,做过一些错事或写过一些不好文章不好作品的人,严格区别开来。注意把资产阶级的反动学阀、反动”权威“,同具有一般的资产阶级学术思想的人、严格区别来。”

  2、关于辩论,用文斗,不用武斗的问题:“在辩论中,必须采取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也不准采取任何压服的办法。”“在进行辩论的时候,要用文斗,不用武斗。”“在运动中,除了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破坏、盗窃国家机密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处理外,大学、专科学校、中学和小学学生中的问题,一律不整。为了防止转移斗争的主要目标,不许用任何借口,去挑动群众斗争群众,挑动学生斗争学生,即使是真正的右派分子,也要放到运动的后期酌情处理。”

  3、关于对待犯有“错误”的人: “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要充分揭露,要斗倒,斗垮,斗臭,肃清他们影响,同时给以出路,让他们重新做人。”“对于科学家、技术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只要他们是爱国的,是积极工作的,是不反党反社会主的,是不里通外国的,在这次运动中,都应该继续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于有贡献的科学家和科学技术人员,应该加以保护。对他们的世界观和作风,可以帮助他们逐步改造。”

  4、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问题:“抓革命,促生产。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为的要使人的思想革命化,因而使各项工作做得更多、更快、更好、更省。只要充分发动群众,妥善安排,就能够保证文化革命和生产两不误,保证各项工作的高质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使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强大的推动力。把文化大革命同发展生产对立起来,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如果当初按照这样的规定搞运动,至少文革也不会造成后来那么多消极的后果,也不会把那位刘先生“裹挟”了去。过去共产党依靠人民群众的拥护,取得了1949年的胜利。和平时期依然靠群众当然是正确的。但通过搞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消除社会弊病的方法则是错误的。从后来发生的事情中可以看到,被发动起来的群众中,究竟有多少人真正懂了毛泽东的“文革”思想?有多少人能正确地按照毛主席的意图办事?毛主席的指示“要文斗,不要武斗”,做到了吗?指示“抓革命,促生产”,做到了吗?指示“要安定团结”,做到了吗?所以,运动中出现的一段时间的乱象也就注定无法避免了。但绝大多数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文革时期绝不是象某些公知所说的那样天天就是杀人伤人骂人和害人。且不说文革十年期间取得的各项建设成就至今仍在造福全国人民,实际上当时除了那一两年有打砸抢和野蛮的批斗外,其它时段并没有什么太过火的行为。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依然会很快受到相应的惩处。到了后来的“批林批孔”,就没有什么伤害人身的事情发生了。当时大部分时间的社会风气和秩序自然也很好,至少今天泛滥的的贪污腐败坑蒙拐骗黄赌毒和持刀行凶抢劫什么的是难以看到的。有位当年的红卫兵在她的纪实文学中有比较客观的描述。这本书是以她的日记为蓝本的,那本日记早在2003年就出版发行到了许多国家。她在书中描写了一位地委书记的自杀,她自己母亲被游街下放,大姨被刺伤,等等;但同时也写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相对单纯的关系,一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道德风尚,一种高尚无私奉献的存在,一种对于国家献身的精神,等等。(见张新蚕:《家国十年》作家出版社 2011年1月)。这种历史是相当客观真实的。我们不妨再看看今天的现实,就在这一段时间,公开报道的就有:精神病人北京大悦城前持刀杀死两路人,山东残疾人冀中星在首都机场拉响火药,马连道超市门口4人倒在刀下,一位妇女不治,一名2岁儿童躺在ICU病房。广西一男子闯入东兴市计生局,持刀行凶,2死4伤。还有此前的厦门陈水总公交纵火案47死34伤,等等。就是这样的严重的恶行,还能得到一部分公知们的理解甚至赞叹。其理由就是有这个“制度”的“裹挟之因”。至于还有人企盼中国高铁天天追尾,天宫系列飞行器次次坠落更是匪夷所思。但同样有公知出来辩白:建高铁腐败严重,出事故必然;中国还有那么多贫困人口,为了出风头花巨款搞航天,如果坠毁也是报应。倘若有一天,这些当事人和公知们能够主动出来道歉和忏悔,并不把自己的人性之恶推诿到“制度裹挟”,那才是真正的国人之幸。

  文革那段历史的教训是,要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要消除社会阴暗面,采取全民参与的运动式搞法,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的中国,都是完全行不通的。文革那种火爆场面与当今的埃及两派对立有几分相似。但是“那时还有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领导人的威信,说是‘全面内战’,到底不是大打,真正的内战并没有出现。”(邓小平语)但不管怎样,文革运动还是造成了严重的内乱,这的确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尽管有这么深刻的教训,有的自由派学者还想搞什么群众运动。例如张千帆教授,在一篇题为《年轻人千万别缅怀“文革”》的文章中,匪夷所思地提出了通过全民自由辩论使全体国民做出对文革的理性判断的建议。当年文革,党中央对群众辩论提出了那么具体的要求(见前面关于文革文件的的第二条第三条),后来出现的局面仍然是不可控制的。现在出现的一些“道歉”“忏悔”的故事什么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过是一种“政治”故事而已,就像多年来自由派连篇累牍的“忆苦”一样。如果非要“道歉”和“忏悔”,当年的那部分知识分子,主要是现在的公知及其后代,担当此类角色可能更合适一些。文革中,整知识分子最厉害的还是知识分子。利用政治运动报私仇,致昔日的同行(文人相轻惹的祸?)于死地的知识分子并不少见。他们的的政治热情和激进情绪往往超过了政治家。例如,在物理学家束星北的档案中,揭发材料最多的还是来自他的“同行”“同类”们。

  有位经历过文革年逾七旬的先生说得很有深度。他在看到张千帆的文章后在笔者的博客中留言:“张千帆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假文凭,伪教授,或是对文革一无所知的凯子。堂堂北京大学会有这样无知低能的教授,中国的教育已经堕落到了什么程度啊,真是令人痛心。”“张的错误在于,他认为通过自由辩论 就能让人民辨明真相,这是迂腐而又幼稚的想法。历史事实证明,自由辩论 只能给各怀私心的人带来表现机会,使社会出现混乱,使本已有对立情绪的人群,形成自觉的对立,以致造成社会动乱。”

  由此可以看出,以张千帆为代表的公知们,明明知道文革之所以动乱就是起源于不可控制的群众大辩论,但还要拿起这个武器。多年前象他们那样的人还曾有过一度发展到街头和广场的经历,当然失败是必然的。现在又把数年前的旧闻“道歉”什么的翻出来说事,顺便还“挖掘”出一些新“道歉”和“忏悔”,其目的不明说也罢。还是邓小平站得高看得远,他说:“全国人大一九八○年专门做了决议,废除宪法中肯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条款,这个条款是‘文化大革命’中写进宪法的。那些崇拜西方‘民主’的人总想搞这个‘四大’。中国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再不能那样干了。”(邓小平:《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还指出:“一些所谓民主斗士只要一拿到权力,他们之间就会打起来。一打内战就是血流成河”(邓小平:《中国永远不允许别国干涉内政》)如果真的出现“血流成河”,可以预计,那“裹挟”出的“道歉”和“忏悔”的就不知道会有多少了!

  因此,那些真心的“道歉”的,“忏悔”者应该明白,你们自己的错误应该自己承担。有意识无意识地想把自己的错误推给别人,推给社会,本身就是一种懦弱,实质上还是一种人性之恶。眼下社会道德滑坡乃是公认事实,现在弑母杀父,甚至上弑祖辈,下杀子辈,学生殴打杀害教师,教师殴打学生等现象,并不少见,其发生案件之多范围之广时期之长,早已超过了文革运动时段,而且发案频率仍不见衰减。当贪官污吏、刑事罪犯(杀人性侵贩毒拐卖等),还有组织卖淫的者,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有些往往也谈到了他们的道歉和忏悔,但没有哪一位会把自己的罪行与市场经济的“裹挟”挂上钩。最近看报,有位作家王小波的同学刘晓阳回忆,当年他知道中国要对外开放的时候,就下了判断:卖淫业会兴起(市场经济使然?)看来这些罪犯在自省方面至少比前面提到的红卫兵的“道歉”“忏悔”者做得还真诚一些。放眼世界,美国的弑母杀父案件时有出现,但没有听说过当事人把这些恶行与美国的弑母文化的“裹挟”挂上钩。希望以后咱们中国人在作道歉和忏悔时,不要再与政治背景挂钩。否则就真的会被某种力量裹挟了。一个人什么时候都要坚守不作恶的底线,包括不把自己的责任推向社会,推给别人,让别人无缘无故也来分担你的恶。

  关于前几天网上流传的某位红卫兵弑母的故事,也可以说是个“大义灭亲”的故事,这种事情古今中外都有,全看你怎么理解“大义”和“亲情”。比如最近美国的斯诺登,说他是英雄是卖国贼的都有。如果他潜回美国,他的老爸会大义灭亲吗?要知道万一被美国捕获,酷刑也好,死刑也好,都是有可能的。如果历史证明斯诺登是英雄,而万一他老爸又大义灭亲,历史说不定就会留下一篇“大忏悔”的动人故事。不过,从现在情况看,斯诺登的老爸是一个有主见的人。他既不害怕美国官方的“卖国者说”,也不理睬美国民间的“卖国者说”,坚决拒绝大义灭亲。他面对什么样的“裹挟”都巍然不动,这是值得那位当年的红卫兵学习的。倘若再一次遇到任何样的“裹挟”,都应该坚决站在亲情的一边。因为“大义”的光环正在褪色,而“亲情”的暖意正在散发。

  尽管我国历史上一直提倡“大义灭亲”,但据说近年来已经有人多次提出要“张扬法律之善”,并进入讨论议程。这个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犯了罪,不应该提倡他们的亲人揭发检举和作证。因为这么一来,即使惩罚了犯罪者,但他们之间的亲情就会被撕裂。这样,法律就不能起到保障人权的作用。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抽空了社会的伦理基础。

  如果修法成功,也会给一些犯罪分子,特别是令国人痛恨的贪官污吏有可趁之机。这些年来小三们“大义灭亲”所起的反腐效果还是不错的,特别在网络上喝彩声不断。如果贪官通过各种方式将小三扶正,小三上位后誓死和贪官站在一起,就肯定会增加办案的难度。不过,据说在新的法律修改中虽然不提倡大义灭亲,但也不反对大义灭亲。因此,作为有关当事人,究竟选择什么,那是个人的自由。但最好是不要在选择错了以后又埋怨自己被法律“裹挟”就行了。

  最后笔者想建议那些想“道歉”和“忏悔”的红卫兵,你们可以向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政学者、中国现代法学先驱之一的龚祥瑞先生学习,他是现任国务院总理的大学老师。他还是我国“优秀党员”律师陈有西崇敬的老师。贺卫方对他的人格魅力亦很感佩。龚祥瑞曾在反右中,批判了他的恩师钱端升、挚友王铁崖、楼邦彦,随后这三人都被错划为“右派”。文革中他选择了“造反有理”,不但自己夜以继日地写大字报,而且还雇了人写(但是否把别人写成了走资派或者反动学术权威,还要待查----笔者注)。但龚祥瑞从未公开对此表示过“道歉”和“忏悔”。因为他知道“我承认社会的复杂性和人的不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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