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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关心新疆的稳定和发展

作者:刘江海   来源:环球视野  

  毛主席关心新疆的稳定和发展

 

 

 

 

  刘 江 海

 

  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为新疆的民主改革、社会主义建设运筹帷幄、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和心血,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

  毛泽东十分关心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进驻新疆后,怎样领导新疆各族人民建设新新疆?当时百业凋敝,百废待兴,问题成堆,什么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为,“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吾尔族的紧密合作。”毛泽东强调:“人民解放军只有和维吾尔族(以及其他民族)建立兄弟般的关系,才有可能建设人民民主的新新疆。”

  毛泽东认为,要建设新新疆,新疆人民要过和平、自由、幸福的生活,必须要有各民族的团结。1949年9月28日,毛泽东和朱德联名复电陶峙岳、包尔汉时,提出:“希望你们团结军政人员,维持民族团结和地方秩序,并和现在准备出关的人民解放军合作,废除旧制度,实行新制度,为建立新新疆而奋斗。”1949年10月21日,毛泽东在为新疆各界人士起草的三封复电中,要求新疆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协同人民解放军,共同建设人民民主的新新疆。

  毛泽东不断思考建设新新疆的规划,探索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的有效途径。毛泽东认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毛泽东曾花费很大精力,亲自发现和培养新疆少数民族干部。批准赛福鼎等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人党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毛泽东认为,要团结各族人民建设新新疆,重要的一环是要团结少数民族干部,要十分重视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尊重和使用他们。1949年9月26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提出关于新疆省政府的组成意见:“包尔汉应为主席。委员应是汉人占少数,维族及其他民族占多数,”并具体提出人事安排比例为汉族10人,少数民族15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前,他曾邀请新疆三区革命领导人阿合买提江等5人来北平共商建国大计。因途中不幸飞机失事遇难,又邀请赛福鼎等人参加会议。

  在以后的几十年里,毛泽东总是谆谆教导在新疆要反对和克服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加强民族团结。他说:“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一次,毛泽东听完新疆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和赛福鼎关于新疆工作的汇报后,再次指出:“在新疆一定要搞好民族团结。……关键是要搞好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你(指王)要做好汉族干部的工作,你(指赛)要做好民族干部的工作。”由于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这些指示,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得到了加强。

  二

  帮助新疆发展经济,解决和改善新疆人民的实际困难和生活水平,促进新疆的繁荣,是毛泽东从整个国家利益出发,解决新疆问题的深层次考虑。

  1、恢复和发展新疆的经济建设事业。早在新疆和平解放之初,驻疆人民解放军遵照毛泽东关于你们到新疆去的主要任务是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的指示,发扬人民解放军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生产队的优良传统,胜利地进行了剿匪平叛的斗争,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稳定了社会秩序;参加地方建党建政工作,结束了各族人民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使各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特别是驻疆人民解放军在王震将军领导下,响应毛泽东关于军队参加生产的号召,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们进疆后,征尘未洗,就一手拿枪,一手拿镐,开进天山南北的亘古荒原,展开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对此,毛泽东曾经作了高度评价,他说:“我王震部队入疆,尚且先用全力注意精打细算。自力更生,生产自给。现在他们已站稳脚跟,取得少数民族热烈拥护。”

  2、毛泽东1963年指示“在新疆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1963年9月,毛泽东留下新疆区党委的王恩茂等人,参加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从七个方面特别是经济建设方面对新疆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毛泽东说:“在新疆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时期好,而且要比苏联好。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要有积累,但积累不能过多;粮食要征购,但任务不能过重,征购不能过头。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改善人民的生活。”毛泽东要求新疆要经常注意了解边境情况,加强边境反颠覆斗争;要注意搞好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教育。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新疆在解决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时,先后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纠正了前一时期在经济、民族政策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做好经济工作作为第一位的中心工作,使社会和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稳定,经济建设逐步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毛泽东关于稳定和发展的这一重要指示,已经成为新疆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目标。

  三

  从新疆的实际出发,“慎重稳进”地实现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毛泽东在处理新疆问题时,自始至终都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特别是在实行社会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都始终贯彻党中央“慎重稳进”的指导方针,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和成功的经验。

  1、毛泽东十分重视新疆的土地改革工作。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事件,必须谨慎对待。”会后,毛泽东在与王震的谈话中谈到社会改革问题时,毛泽东说,新疆的社会改革是有保证的,但目前不应操之过急,应充分估计新疆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群众的觉悟程度。1952年5月17日,毛泽东签发《中共中央关于新疆土改工作的指示》,强调指出:“在新疆农业地区,今年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阶级,这是一个坚决的革命的进攻,不容动摇。但在实行这个进攻的具体步骤上,必须十分慎重,切戒急躁。必须准备充足的力量,一步一步地实行进攻,以便获得全胜。在新疆实行社会改革,充分的估计到民族和宗教的特点,有意识地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作一些让步,以换取整个社会改革的胜利,是完全必要的。”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新疆从1952年9月开始,在9个专区、57个县、3个市辖区、1515个乡,约400万人口的农村,分四期进行了土地改革。土改的胜利,使广大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在政治、经济和民族关系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2、新疆在1953年至1956年底进行的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新疆分局和人民政府根据新疆民族成分众多,大多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实际,确定对资改造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发展繁荣经济,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提出了“分期分批,逐步改造,稳步前进”的方针,因而新疆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进行的比较稳妥健康。

  3、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新疆地域辽阔,民族成分多,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小聚居和交错居住的特点,在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中,党中央确定了“慎重稳进,积极准备,逐步推行”的方针。从酝酿到1955年自治区成立历时6年。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新疆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经济建设、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又是稳定新疆和巩固边防的坚强基石。建国之初,为了促进新疆的开发建设,维护边疆的长治久安,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就给驻新疆的解放军提出了屯垦戍边的历史任务。

  1952年2月2日,毛泽东在《人民解放军军事委员会命令》一文中,强调人民解放军转业改编的经济建设部队,要担负生产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双重任务。按照毛泽东主席的改编命令,1953年6月5日,驻新疆解放军一兵团第二军、第六军和第五军的大部,第二十二兵团的全部集体就地转业,编为新疆军区生产部队,10个农业建设师,1个工程建设师以及汽车运输团和独立的工矿业企业,共15万人,主要从事工农业生产建设。

  1954年10月7日,经毛泽东亲自批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成立标志着新疆农垦事业进人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由解放军部队创办军垦农场的阶段进入了农垦职工建设正规化国营农场的阶段,由军队的自给性生产变成了纳人国家经济计划的企业化生产阶段。到1966年,兵团国营农牧场发展为158个,耕地增加为80多万公顷,人口为1485 378人,职1808 564人。兵团国内生产总值为 62 899万元,国民收人 56 686万元,当年

  盈利为11 294万元。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已具备较雄厚的实力。

  在新疆组建生产建设兵团,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建设边疆和保卫边疆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中央支援地方,内地支援边疆,兄弟民族相互支援的一种组织形式。这既有利于新疆的经济建设,也有利于祖国的统一和富强;既有利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也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团结和进步。

  五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新疆民族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在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中,党中央确定了“慎重稳进,积极准备,逐步推行”的方针。在酝酿初期,省政府对新疆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阶级、历史状况及民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人调研;在筹备阶段,又发现和培养了一大批从事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各族干部;在实施的步骤上采取“自上而下,由小而大” 的方式,并注重先搞试点,以点带面。从1953年10月开始,进行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试点工作。到1954年底,先后建立了9个民族乡,7个县辖民族自治区,6个民族自治县,5个民族自治州。

  新疆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对成立省级自治区是拥护的,只是在自治区名称上曾有过不同意见。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就自治区名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在各族干部群众中进行广泛讨论,使认识逐渐取得统一。1955年4月6日,中共中央在给新疆的批复中指出:“关于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名称问题,中央同意你们所提意见,称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9月22日至10月二日,新疆省一届二次人代会召开,宣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选举赛福鼎·艾则孜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伟大胜利,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了各民族的团结,将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新疆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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