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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辅礽的遗产:资本再临中国的脚印

作者:郭松民   来源:红色文化网  

董辅礽的遗产:资本再临中国的脚印


郭松民 

    

    七月流火,有两个人去世了。一位是一代经济学大师、有“私营经济的护航者”美誉的董辅礽;一位是四川的亿万富豪葛君明。董先生生前对马克思关于“资本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论断颇有微词,认为“如果现在仍然保持这种看法的话,还有谁敢去投资?还有谁敢去追求财富?”他运用自己巨大的学术声望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奔走呼号。
    葛先生则是私营经济的力行者,他以10年左右的时间,在刚届不惑的年龄,就成了当地“首富”。但他以1.2亿元身家之“九牛”,不愿拔区区6000元之“一毛”,恃强凌弱,终于招来杀身之祸,没有为董先生的理论增光。两位先生在天国相遇,葛先生怕是要面红耳赤,而董先生则只能是唏嘘不已了。
    对“民营企业家”(其实我更愿用一个古老的称呼“资本家”,这里姑且从俗)无条件进行美化的时代已经结束,“光荣的”先富一族和普通民众的蜜月期也已经结束。世界不再混沌一片,而是清晰地分裂成“你们”和“我们”。“你们”当然绝对有自由去追求你们的财富,而“我们”也绝对有权利捍卫我们的利益。
    其实,身首异处的葛君明不过是去年以来形成的富豪“非正常死亡链”上的最新一环:2003年1月22日,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仓在办公室里被枪杀;2003年2月12日,浙江皮草大王周祖豹在家门口被斩杀;2003年8月17日,甘肃地产大王刘恩谦在兰州被枪杀……一时间,富豪们充满了“好奇”,他们交头接耳,四处打听:“他们为什么恨我们?他们怎么这么恨我们?”
    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富豪们遭人痛恨,首先是因为他们中许多人的财富来源是见不得阳光的,主要是通过不合法和不合理的财富转移,将已经形成的国有资产集中到自己手中才暴富起来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过去20年中影响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清华大学一位教授曾计算,通过“价差”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1987年为2000亿元以上,1988年为3569亿元以上,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30%。在90年代初期的“新圈地运动”中,通过地价差流入个人手中的财富也在几千亿元以上。而到了最近几年,用MBO(管理层收购)方式进行的“国企改制”又成了“一个掠夺国有资产的最好方法”。 
    一位亲身经历过MBO的朋友告诉笔者,所谓的股份制改革大概是这样的:经营层占大股,也就是说领导变老板。他们把厂里的资产估得很低,但即使这么一点儿钱也是要从银行贷款,自己是不用掏腰包的。工人持小股,请注意,不要是不行的,除非你不干了。一般来说,工人也要交上万块钱的股金。乍一看,这是明明白白的股份制啊,股东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年终一起分红。人人都是股东,大家的积极性就百倍地增长,生产也就搞上去了。
    但实际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呢?由于经营者占大股,所以企业的经营决策完全是大老板们的事情了。工人们原来是什么样,现在变为小股东后还是什么样。年终分红?笑话!所谓年终分红就是把原来的“年终奖”换了个说法。这样的所谓“股份制改革”的实质,不过是领导占有了企业,而工人花上万元买回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
    如此巧取豪夺,怎能不招人痛恨?
    财富的源头虽然是肮脏的,不过下游如果有源源不断清流注入,以中国老百姓喜欢说“算了,算了,大家都不容易”的秉性,还是不难得到原谅的。但你们富了以后又是怎样做的呢?即以产生超级富豪最多的房地产业为例,许多人在“新圈地运动”中暴富了之后并没有改恶从善,而是变本加厉。按照马克思当年描述的早期资本主义的情景,以更大的贪婪和疯狂,勾结贪官污吏去攫取超额利润——不惜野蛮拆迁逼迫弱势群体流离失所,不惜毁坏古城风貌使之化为废墟,不惜坑蒙拐骗损害业主社区利益,不惜串通黑社会对业主代表大打出手……
    1993年,在深圳葵涌一家香港独资(这可是早就富起来的,还不仅仅是先富起来的)企业里,一把大火烧死87个工人,还有51人受伤,在当时创造了建国以来生产火灾死亡人数的最高记录。大火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原因是老板为了防止工人上班溜号,将厂房的窗户用铁条钉住,用铁丝网笼罩,4个出口中的3个全部被厂方锁死或焊死。葵涌大火后20天,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高福纺织品有限公司一把火,又让61个工人死于非命——不要跟我说投资者创造了就业机会,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打工妹们为了500元左右的工资一周要工作100多小时,还能找到比这更惨重的剥削吗?再说还能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宝贵?
    你们是聪明的。你们知道权力的重要,知道舆论的重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现在的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不仅已经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的结盟关系,而且具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能量。面对还是一盘散沙的弱势群体,简直可以予取予求。比如前面提到的葛君明,自己要建水电站,就要霸占别人的采沙场,自恃自己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水利局、公安局都在自己一边,拿出“不平等条约”就要别人签,完全是一副“我今天就欺负你了,你能怎么样”的嘴脸,生生把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逼上了绝路……
    你们如此为富不仁,怎么能不招人痛恨?是的,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的,我们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的,我们要坚持多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并存——这些全都是正确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资本在逐利时是非常冷酷无情的,在现阶段,它是一种必要的恶!也许我们不能消灭它,但我们要警惕它,批判它,监督它,绝不能让它为所欲为,更不能天真烂漫地把鲜花和赞美都献给它。
    董辅礽先生当年向我们极力推荐“私营经济”的时候,只许诺发展和繁荣,没有同时告诉我们,资本再临中国,每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都将是以许许多多人的贫困、伤痛和流离失所为代价的,有的时候甚至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说?斯人已逝,我就不愿意过多追问了。但葛君明先生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富豪先生们用行动给我们补上了这一课。很好,很好。我愿意脱帽向他们致谢!
   (摘自2004年第18期《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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