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汪晖:是经济史,还是政治经济学?

作者:汪晖   来源:红色文化网  

是经济史,还是政治经济学?

--《反市场的资本主义》导言

汪  晖

    二战以降,不仅在东西方之间,而且在西方社会内部,有关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论战持续进行,其中关键性的论题涉及理论和政策等不同层面:如何处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与自由竞争的关系,如何处理计划、调节等经济手段与自由放任的关系,如何处理贸易保护与自由贸易的关系,等等。这些尖锐的论战承续了十九世纪古典经济学所确定的相关概念,如自由市场、自由贸易、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等等,它们之间的分歧与其说是理论性的,毋宁说是政治性的:应该选择以国家计划为主导的经济模式限制自由市场的运动,还是以自由市场瓦解国家干预,获取更大程度的自由?应该利用国家手段刺激经济发展,还是听任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当前有关第三条道路的讨论只有置于上述讨论的历史脉络中才能理解:它并没有在概念的层次对这些争论进行回应,毋宁是在政策的层面调和两者的意见,以期找到一条适应当代社会变化的新道路。

    自一九八○年代开始,上述论战以一种特定的形式在中国知识界和国家决策过程中重新出现。这一论战发生在国家推动的经济改革时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与改革这一体制、创造新的市场制度构成了这一时代的主要内容。对内,国家通过放权让利、发展企业自主权,以及私有化的方式,将市场关系扩展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外,通过外贸体制改革,逐渐地将中国纳入以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导的全球市场关系之中。在这一背景条件下,自由市场理论、自由贸易论,以及相应的政治理论迅速流行,构成了对于以计划经济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学的尖锐批判;而另一方面,在市场扩张过程中,贫富分化、资本外流、社会不公、生态危机、失业、腐败等等现象迅速蔓延,社会对于公正和保护(社会福利和保险)的需求日益强烈,从而在知识的领域重新出现了新的针对“新自由主义”的各不相同的批判思想。因此,几乎与一九四O至一九六O年代的欧洲知识分子一样,不同领域的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急切地探讨变革的方案,产生了尖锐的思想冲突和理论冲突。当“第三条道路”这一概念传入中国之时,立刻产生了热诚的呼应,对于那些既不满意于现实、又不愿意回到过去的人来说,有什么概念比这一“第三种”许诺更为诱人的呢?

    我认为本书的出版对于我们思考面临的困境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卡尔·博兰尼(Karl Polanyi)和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在最近十年的中国知识论战中重新登场,他们对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回应方式为当代中国知识界的论战提供了一个特殊视野。这两位欧洲作者以历史研究的方式重新考察十九世纪有关资本主义和市场的诸种论题,一方面颠覆了亚当·斯密以降逐渐形成的有关“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的各种神话,另一方面也力图摆脱这一时代日渐盛行的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论战模式,质疑论战双方所共享的一些基本前提。这两位作者均把自己的研究定位为对于历史资本主义的研究,自觉地与各种各样的有关资本主义的规范式的叙述方式划清界限,从而清楚地揭示出历史中的“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如何依赖国家、权力和垄断。资本主义是反市场的这一论断正是从这一历史研究中产生的结论。他们没有提出任何一劳永逸的模式作为社会改造的方案,却从概念上构成了对传统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及其调和形式的质疑。

    任何一种研究、任何一种视野都不应被夸大成为唯一的或者最为重要的发现,相反,我们能够做的是将这些新的视野放置在历史的脉络之中。没有十八、十九世纪的政治经济学的实践,没有那一时代的思想提供的种种预设,或者,没有二十世纪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论战,没有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俄国、中国革命,也就不可能出现这类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历史思考。从他们的著作诞生开始,已经有无数的学者从各不相同的方面对他们的历史预设和理论研究进行探讨和批评,而他们的后继者的著作也不断引发新的思考和争鸣。事实上,将历史资本主义得以产生的基本动力和过程置于思考的中心,力图从具体的历史关系中寻找各种各样的另类方案,这一方法论本身已经招致了来自不同方向的批评和误解。某些自由主义者认为这仅仅是一种批判性的、叙述性的方法,说不上是理论的研究,无法在规范的层次提供建设性的方案;某些马克思主义者以为这一叙述保留了市场交往的概念,从而无法与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计划区分开来。应该如何理解这些批评?在这本精心挑选的文选出版之际,我愿意将自己阅读这类著作的片断感想记录下来,陈述我的看法,供读者参考和批评。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许宝强先生已经就本书各篇论文的主要观点作了摘要的分析,我在这里不再重复这些具体观点;第二,我本人不是经济学家,如果本文在某些方面涉及了现代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那么,我所做的批评不应被理解为对经济学的否定。这里有特定的语境,而且我也深知一些经济学者正在汲取各种理论的和历史的资源,突破形式主义经济学的困难。本文所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视野重新理解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历史方法及其基本结论的思想史意义。

一,实质与形式

1,形式主义经济学与经济体的运动

    博兰尼和布罗代尔被公认为杰出的经济史家,他们开创的历史视野为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布洛克(Fred Block)、贝罗奇(Paul Bairoch)、阿尔利吉(Jiovanni Arrighi)等人所发展。这些学者对于历史资本主义的研究采用了一种历史的、尤其是经济史的方式,从而很少有人将他们视为经济学家。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许多历史学家、人文学者认真研究博兰尼和布罗代尔,并以此作为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重要途径;然而,经济学家们却很少有人仔细地阅读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作品。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行的学科制度遵循着一套划分知识的基本规则,按照这个规则,历史著作无法进入科学(经济学)的范畴却是一个基本的原因。

    正由于此,我们首先需要回答下述两个问题才能了解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意义:第一,如何理解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方法论?这一问题可以替换为另一个听起来有些古怪的或不言自明的问题,即博兰尼和布罗代尔是历史学家还是经济学家?第二,为什么现代学科、特别是以经济学为其“数学”的社会科学必须采用科学的或规范的形式,从而将历史叙述排除在理论范畴之外?我在这里将科学的与规范的这两个概念并置在一起,一定贻笑大方:规范的概念与实证主义的科学概念如何能够混为一谈?例如,哈耶克、哈贝马斯的理论都是规范性的理论,但他们对于以实证主义为内核的科学主义给予尖锐批判,难道不是一个基本事实吗?确乎如此。但在我看来,社会科学的科学形式与规范形式难以截然区分:科学在这里是一种特殊的叙述形式,它要求将实际的社会过程、经济过程或政治过程抽离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多样的历史关系,从而它与规范式的叙述一样都是形式主义的理论方式。在这个意义上,科学的与规范的这两个术语并无根本冲突。

    让我从博兰尼的方法论开始讨论上述两个问题。在《经济:制度化的过程》(Chapter 7, Primitive, Archaic and Modern Economics: Essays of Karl Polanyi, ed. George Dalton, Boston: Beacon Press, 1968, pp.139-174)和《大转变》(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Boston: Beacon Press, 1957)的若干章节中(尤其是第1,2, 6章),博兰尼反复地阐释了经济、市场等范畴的两层相互区别的含义,即实质的含义(substantive meaning)和形式的含义(formal meaning)。博兰尼说:

    经济的实质含义源于人的生活离不开自然和他的同伴。它是指人与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互换,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为他提供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

    经济的形式含义源于手段-目的(means-ends)关系的逻辑特性,这在“节俭的”(economical)或“节约的”(economizing)这样一些词语中体现得很明显。它指的是这样一个确定的选择状态,即因为手段不足会造成要在手段的不同使用之间进行选择。如果我们把决定手段选择的规则称作理性运动的逻辑,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这个逻辑变量用一个临时的术语来表示,即形式经济学。[1]

在这里,博兰尼严格地区分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认为只有后一概念才能用于对实际的经济过程或经济的经验形式(empirical economy)进行考察。这是因为实质性的经济活动绝不是抽象的市场活动,而是被镶嵌在各种人类生活、各种制度和文化之中的过程,它无法按照所谓“自我调节的市场”及其规范运动。此后有些经济史家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区分,例如布洛克说:

    自我调节的市场这个概念可追溯到亚当·斯密,但直到十九世纪晚期,当边际主义者提出关于产品、劳动力和资本市场的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之时,这种思想才得以系统化。在这一模式中,所有商品--包括劳动力和资本--都是在竞争性市场上进行买卖,因此价格变化将使供求达到平衡。许许多多交易通过价格机制媒介,达至一般经济均衡,其中所有资源都会按照可能采取的最有效率的方式得到利用。[2]

对于经济和市场的形式主义理解为微观经济学提供了基本的概念,它的核心是以价格体系作为媒介自动调节供求关系。按布洛克的说法,经济学家们可能对各不相同的市场如何促成了宏观经济整体疑惑不解,但他们仍然习惯于在边际主义的框架内解释这些市场。然而,除非存在着将所有各种市场连接在一起的完整的网络,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某一市场的任何一种均衡会有助于宏观经济的效率。这里存在着一种逻辑上的困难,但为什么--正如博兰尼注意到的那样--现代经济学家如马歇尔、帕累托、涂尔干都混同上述两种含义,甚至像韦伯、帕森斯以及批评过这一现象的门格均没有认识到区分这两种含义对社会学分析的重要性呢?

    不止一位学者注意到如下事实,即经济的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的重叠建立在一种“偶然的”发现之上。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哈耶克曾把价格体系的协调作用看作是一种偶然被发现的自生自发的秩序,他认为,正是这一偶然发现为现代经济和社会提供了范式。按照他的理解,这一自生自发秩序既是历史的,也是非历史的:作为一种对历史关系的偶然发现,它是历史的(不是个别人的理性制造或设计);作为一种不能等同于任何历史的现实关系的自生自发秩序,它是非历史的。[3]哈耶克将那些经济学家的“科学模型”斥之为科学主义的谬误,认为这一思想方式可以追溯到欧洲思想中源远流长的理性主义传统。他的理论的核心在于呼吁人们尊重内在于历史的秩序。这一关于历史的“内在的”理解从另一层面将经济或市场的实质含义与形式含义重叠了起来,因为我们实际上找不到一种明确的标准对此进行区分。博兰尼的解释与此略有相似之处,他认为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所以能够重叠纯粹出于“逻辑上偶然的情境”:“近两个世纪以来,西欧和北美出现的一种人类生活的组织形式当中,选择的规则恰好适用于此。此种经济形态是一种市场定价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交易行为的进行涉及参与者对交易手段的选择,因此这一体系的运作适合于以经济的形式含义为基础的方法。“一旦这种体系支配了经济体,经济的形式含义和实质含义实际上就会重叠起来。”[4]

    如果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的重叠仅仅是一种偶然的现象,那么,对于市场价格的形式主义描述或规范式描述(对于在给定情境中的选择方法的描述)就不能等同于市场体系的实质过程。哈耶克所以将价格体系视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一种既从属于历史又不等同于历史现实的范畴即是为此,在这个意义上,他关于价格体系和市场的研究仍然是一种形式的研究,而不是实质的研究。[5]博兰尼注意到了这一重叠的偶然性质,却没有把这一重叠视为一种内在于历史的普遍秩序的呈现;他相信如果仅仅借助于为特定的经济形式(它总是依赖于特定的市场)而设计的分析方法,就无法分析经济体的运动过程本身,因为所谓经济体的运动包含着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与各种各样的制度、国家政策、传统、习俗和事件联系在一起,从而绝不能化约为单纯的以价格为中介的供求关系。换言之,尽管博兰尼也注意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市场的某些重要因素,但他拒绝对这些因素进行内在论的或者形而上学的解释,拒绝将这一秩序视为代表整个历史的秩序。因此,他根本不相信十九世纪资本主义乃是中世纪以来市场活动持续扩张的自然结果,恰恰相反,他指出:全国性市场的出现是由于国家的有计划的重商主义政策,亦即某些建国策略的副产品。所谓“自律性市场”必须将社会在体制上分割为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这一分割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性的安排。

    我们可以找出无数的例证说明实际的经济过程与形式主义的经济理论之间的悖谬,本书各篇的论点几乎从各个方面提供了例证,这里无需重复。我在此仅举一个有关当代中国经济的例子说明这一点。许多经济学家在讨论中国的短缺经济时以一种比较的方式解释说,中国不存在西方经济的那种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恒等关系,原因是在西方的市场经济中价格随供求波动,总供给的价值量与总需求的价值量能够自动调整以达到适应,而中国的经济形式是一种计划性的经济体制,价格受到管制,总需求经常大于总供给。但是,价格在具体交换过程中的这种平衡作用对于总量平衡并不起多大的作用,根据一位学者的研究,即使在价格全面管制的计划经济时期,剔除进出口因素,中国的国民收入总生产额也始终等于国民收入总使用额。[6]但这一基本的历史事实并没有妨碍许多经济学家继续以一种形式主义的方式处理各种实质性的历史过程。在他们看来,任何叙述性的研究都无法构成规范性的理论,而只有规范性的理论才能提供建设性的方案。这一观点在逻辑上和实际上都是不成立的。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上述关于中国短缺经济的讨论犯了两个基本错误:第一,把“西方经济”这一实质概念等同于“市场经济”这一形式概念,从而误以为“西方经济”中价格是完全随供求波动,无法解释西方经济现象中的所谓“价格刚性”现象;按照布罗代尔的说法,“价格调控一直存在着,今天,它仍旧存在”,其作用是保障竞争。[7]第二,把在微观条件下的供求关系扩展为宏观条件下的供求关系,却完全忽略将各种市场和经济关系连接在一起的制度条件。放弃对于后一方面的研究,也就无法了解为什么在所谓非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可能出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关系。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一错误源自将作为一种经济体的中国经济等同于“计划经济”这一形式的概念(这一重叠在某种意义上也源于博兰尼所谓“逻辑上偶然的情境”。)即使在两、三年前,许多经济学家仍然不承认中国存在市场疲软(即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现象,理由是:中国仍然处于不完备的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它的支配性特征仍然是“短缺经济”,怎么可能出现生产过剩?博兰尼的方法论对于解释这一现象有着特别的说服力,这是因为他将实质性的经济体视为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制度化过程,这一过程不断地提供能够满足需要的物质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要了解所谓“短缺经济”中的剩余现象,就必须观察总需求和总供给获得平衡和出现失衡的复杂过程,而不是仅仅在价格与供需的形式主义分析中寻找答案。换言之,有关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形式主义描述无法解释经济体的实际运作,从而按照这一站不住的描述建构宏观经济理论的基础是极为危险的。

    这类明显的判断错误并没有阻止人们继续以经济的形式含义去描述实质性的经济过程。为什么如此?学科及其规训制度的作用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它至少解释了形式主义的经济分析如此盛行的制度基础。但问题显然不止于此。市场主义的抽象模型不仅是经济学的学科模型,而且也是国家和其它力量对于国内和国际市场进行规划的意识形态基础。没有有关市场制度及其模式化的研究,也就无法在宏观的(通常来说以民族国家为单位,但现在已经发展为全球性的经济规划)层面对社会进行规划,也无法劝导或诱导人们按照这一模式行动(如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行动)。在一定意义上,形式主义的经济和市场概念成为经济学的学科基础不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史(以及知识史、思想史、特别是伦理学)问题,它所追问的不仅是市场运动的规律,而且是为什么人们必须按照市场的法则行动!

    因此,市场经济规划的实质含义依赖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互动的历史关系。博兰尼对经济体的运动的实质性的描述方法不是一般的历史叙述方法,而是一种政治经济学方法,他对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的区分不仅产生于对形式主义经济学的批评,而且还产生于以新的方式重构十九世纪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努力。博兰尼的“实质”概念与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预设完全一致,它指的是镶嵌在政治、文化和其它历史关系之中的经济过程。但博兰尼并没有简单地回到马克思或其它政治经济学的方式之中,他的“重构”是一种批判性的重构。在我看来,对于博兰尼的方法论视野的讨论需要置于双重关系中:为什么恰恰在经济学的时代,博兰尼回到了政治经济学的视野;这一政治经济学视野与古典的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区别何在?

2,作为社会科学总体的政治经济学

    现代经济学家以一种方法论的差异来表述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联系与区别,他们嘲笑政治经济学家缺乏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与政治经济学家相比,现代经济学家的工作范围要狭隘得多,他(她)首先关注的是专业性的、学科性的领域,对物品的生产和分配以及服务进行严格的研究,并以计算或统计数据的方法表述其研究结果。因此,许多人将经济学家视为特殊的数学家,经济学也经常被视为社会科学的“数学”。对于经济活动得以发生的其它环境条件的研究,如政治、社会、文化等制度、习俗和情境,通常由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人类学家或文化学家承担。换句话说,经济学与上述各种社会科学一样,都是在作为一种普遍的知识形态的政治经济学瓦解的过程中诞生的。[8]

    十九世纪的政治经济学被视为经济学的起源,但政治经济学并不是经济学,从而不存在用经济学的手段去衡量政治经济学的理由。经济学家对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批判无非是现代经济学的自我确证。经济学作为一个学科诞生于十九世纪末,而亚当·斯密(Adam Smith)、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约翰·斯图亚特·弥尔(John Stuart Mill)、卡尔·马克思(Karl Marx)等人的活动却早在半个甚至一个世纪之前就展开了。在整个十九世纪,他们都被囊括在“政治经济学”这一广泛得多的概念之下。这些人物的理论相互冲突,但同时分享着若干预设、概念和理论,以至人们可以将他们视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理论的历史学派。亚当·斯密的《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是这一社会理论的一个新的发展,而马克思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版本。[9]一八四八年,约翰·斯图亚特·弥尔写道:

    就国家的经济状况取决于自然知识的状况而言,它是自然科学的主题,艺术以此为基础。但是,就其原因是道德和心理的--依赖于制度和社会关系或人性的--而言,对它们的研究不属于自然科学而属于道德或社会科学,是所谓政治经济学的对象。[10]

       

政治经济学不相信存在离开社会政治体系的经济过程,也不相信存在离开经济过程的政治和其它文化过程。用安古斯·沃尔克尔(Angus Walker)的话说,政治经济学不是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它就是社会科学本身(Political economy was not a social science, it was the social science)。[11]

    政治经济学关注的是经济过程与政治的和社会的制度的关系,它认为经济过程是内在于制度的过程。上述社会科学的学科划分与政治经济学家们的信念完全背道而驰。说到底,所谓政治经济学的视野无非是一种历史视野。然而,现代经济学所以能够以一种科学模式的狭隘方式讨论经济过程,与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假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我的意思是说,十九世纪的政治经济学提供了理解经济的历史视野,但作为一种知识,它没有能够将这一视野贯彻到底,即对经济体的运行进行实质性的描述。因此,博兰尼对于形式的和实质的区分针对的不仅是现代经济学,而且也必将引申出对于十九世纪政治经济学的若干假定的批判。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得废点笔墨加以叙述。

    政治经济学的发生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苏格兰历史学派。这一学派的成员试图通过历史的研究在那些各不相同、互无联系的人类行为之间建立内在的联系,进而提供有关社会变化的一般理论。从这方面看,现代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历史联系存在于两个方面,即科学方法的方面与历史信念的方面。从科学方法的角度说,苏格兰历史学派的诞生与十七世纪以降的科学发展存在密切的关系。沃尔克尔在探讨苏格兰历史学派的工作时将他们的工作与十七世纪科学革命的成就联系起来,他说,十七世纪以降的科学发现用收集证据、组织秩序的方式说明自然世界,这一方式启发了亚当·斯密及其朋友重新总结牛顿、洛克、孟德斯鸠、林奈、重农学派及其他学者在哲学、科学方法、物理学、生物学、政治思想和法理学等方面的发展,他们发现这些伟大的知识进展未能形成对于人类进步的一般描述,于是决心填补这一空白,将科学运用到人类社会的研究之中,进而在理论上论证现代文明的兴起。包括哈耶克在内的理论家将历史主义归入科学主义的范畴,其理由正是基于历史学派在方法论上过分地依赖科学方法,它不可避免地忽略作为研究对象的自然与社会的根本性的区别。

    从历史的角度看,苏格兰历史学派产生于欧洲的商业化或世俗化的过程之中。从马基亚维利到路德宗教改革,政治领域本身正在从宗教的世界向世俗的世界转化:政治逐渐从信仰的领域蜕化为一个管理的问题,进而又从对主权的关注发展为对于个人主体的关注。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有关市场关系的发展与个人主义政治权利之间的内在联系的理论假定得以确立:市场的充分运动建立在个人自由权利的最大化的基础之上。然而,这一假定立刻伴随着一个无法回避的悖论,即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个人自由及其对财产的处置权、需要自由获取他人的劳动和财产权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市场的运作及其规则(包括财产权)无法离开金融、法律和其它社会制度的保障。后一方面也可以表述为市场的运作无法离开个人对于主权的政治权威的服从。为了克服这一困境,洛克等人试图用商业社会的概念即个人与政治权威之间的“契约”来定义政治制度;孟德斯鸠则相反,他试图将社会描述成为个人、阶级、法律制度,以及各种体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从而社会安排不再被理解为政治决定的产物,而是社会内部各种要素相互运动、自我调节的结果。

    因此,与我们通常的印象相反,不是自由市场的模型提供了政治权利关系的新的构想,而是有关政治制度的设计本身为市场模型提供了典范。市场模型以特定的制度安排为前提,而制度安排也以实质性的市场活动的某些因素(如契约)作为素材。一八四六年,马克思在给安年柯夫的信中论证了生产、商业和消费的假定形式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他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和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这就是普鲁东先生永远不了解的东西,因为,当他从诉诸国家转而诉诸社会,即从诉诸社会的正式表现转而诉诸正式社会的时候,他竟认为他是在完成一桩伟大的事业呢。”[12]马克思试图从市民社会和经济过程论证政治制度的产生。与早期政治经济学、特别是黑格尔相比,这一论证方式颠倒了政治结构与经济过程之间的关系,它在揭示法律和政治结构依赖于生产方式的同时,弱化了黑格尔对政治在市民社会形成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洞见。但即使是这一重要的颠倒本身也可以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内部找到根据,这是因为亚当斯密和魁奈从不同方面提供了自足的经济过程的概念。有人论证说,现代经济学的起源不仅是亚当·斯密,而且还可以追溯到法国重农学派,尤其是魁奈。这是因为重农学派发展了经济体内部的资源的生产(production)和流通(circulation)过程的分析,他们将经济的交换过程视为一个持续的、循环的过程,从而生产和消费成为这一过程的相互依赖的方面。以此为契机,交换行为不仅被置于市场的共时关系之中,而且也被置于向前延伸的时间关系之中。这一循环过程的描述为一种自足的“经济”概念提供了基础。苏格兰历史学派的工作被看作是洛克的政治理论、孟德斯鸠的社会学和魁奈的经济学的综合和发展,至一七七六年斯密的《国富论》发表,政治经济学的观念得到了最为充分的阐述。[13]

    亚当·斯密和他的朋友们的自我调节的市场或市民社会概念就是从这里产生出来的,它可以被理解为对于一种政治/经济制度的欲求。《国富论》的主旨在于阐明社会福利和市场扩张的关系,它以一种实证的方式论证人类进步如何依赖于现代商业行为和态度的发展,社会福利如何产生于对于个人自由的限制的最小化,从而成为十九世纪自由放任主义的宪章。这一世俗的秩序被理解为一种自然的社会形式,它以经济、市场机制和市民社会作为自己的内在结构。按照《国富论》的叙述,人类生活的互利原则是由“看不见的手”--即一种纯粹自然的而非操纵的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个人对利益的追逐总是自然地导致总体的福利。这一秩序观内含的和谐概念不同于以往的秩序观的和谐概念,后者总是依赖于有关社会等级关系的理念的或形式的和谐。换言之,新的秩序建立在一种交换的原则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一种外在于这种交换活动本身的和谐之上。因此,这一秩序的观念是一种世俗的秩序概念,它的和谐的秩序关系产生于世俗的交换活动本身。

    亚当·斯密对于社会福利和市场扩张的关系的叙述包含了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既是对于产生现代商业行为的人类进步过程的实证性的叙述,又是一种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最佳的行为规范。在这个意义上,市场是历史的,同时又必须被理解为“自然”的。亚当·斯密的经济概念体现了苏格兰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思想:社会、市场和政治安排是一种自我调节的、独立于政治的上层结构的体系。在这里,一种摆脱政治干预的意愿正在转化为对于经济或市场作为一种自足的体系的描述,一种伦理的和政治的意愿正在转化为对于实质的历史过程的描述。哈耶克曾经分辨说,亚当·斯密与那些以经济人为中心概念的经济学家存在很大的差别,他是以历史为对象的思想家。但为什么亚当·斯密的实证的历史叙述能够被转化为一套有关“经济人”的叙述呢?这部分地是因为,通过对于市场交换活动的分析,他提供了一种以经济为中心的自然秩序的观念,按照这一观念,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过程不仅被理解为一个自足的、自我运动的过程,而且历史的发展也被理解为经由不同阶段转向自由市场及其伦理的进程。在十九世纪,这一自由放任主义对于国家干预的批判转化为关于世界市场和历史进步的普遍叙述,从而以市场扩张这一抽象概念替换了殖民主义活动等充满了血腥的历史过程。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以一种历史家的方式叙述了欧洲对美洲的殖民及其后果,但最终他建立起来的是一种经济运转的叙述:

    作为一个大国,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拓殖取得了以下的利益:(一)这大国的享乐用品增加了;(二)这大国的产业增大了。……美洲的发现与拓殖,促进了以下各国的产业:(一)与美洲直接通商的国家,如西班牙、葡萄、法国、英国;(二)不直接与美洲通商,但以他国为媒介,把大量麻布及其他货物送到美洲的国家,如奥属法兰德斯和德国的某几个省。这一切国家,显然都有比较广阔的市场,来销售他们的剩余生产物,因而必然受到鼓励来增加剩余生产物的数量。[14]

亚当·斯密与其后的马克思一样,揭示了美洲的发现与无穷尽的市场、劳动分工、工艺进步、税收和财富的上升的密切的联系,从而把殖民地的开拓纳入了一种有关世界市场的循环运动的论述之中。[15]我们能否把这种征服活动与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自我运转分离开来呢?我们如何计算战争的成本、计算奴隶的劳动时间与平民的劳动时间呢?这些问题是无法得到解释的。事实上,只要我们开始追问这一问题,亚当·斯密对于人类历史的“实证的叙述”就变成了“形式的叙述”:自我调节的市场只有在一种形式的关系中才能呈现出来。如果我们将视野转向政治、伦理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十九世纪欧洲著作家的若干论述无非是上述逻辑的转换。我在《严复的三个世界》一文中,针对进化论的叙述问题,曾比较赫胥黎和斯宾塞等人的相关讨论,并指出在这些极为不同的著述家那里,殖民主义的活动被描述为一种人与自然之间进行抗争的活动,不仅殖民地居民被贬低为有待征服的自然的一部分,而且对他们的利用、奴役和征服也成为自然演化的一部分,成为经济--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自足过程(市场扩张)的一个部分。正是通过这一形式主义的叙述,市场扩张本身变成了一种伦理的诉求,一种人类为了战胜外部自然获取财富的自然过程。[16]

二. 时间与历史

1,循环的时间与不可逆转的时间

    博兰尼、布罗代尔、沃勒斯坦、贝罗奇、阿尔利吉等人对于“市场扩张”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研究充分地揭示了这一过程与权力、垄断、殖民、战争、掠夺等历史关系的内在的联系。那么,为什么如此明确的事实并没有妨碍苏格兰历史学派和亚当·斯密去构造自由市场和社会的模型?为什么市民社会、市场和现代法律秩序能够被理解为“自然的”?除了考虑十九世纪著作家的具体政治/经济语境之外,我们还有必要重新思考上述历史过程被转化为形式主义描述的认识论根源。

    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在谈论洛克、斯密等人创造的政治、经济想象时,特别提及了“世俗时间”(secular time)的观念:

    想象我们自己处于这个横向的、世俗的世界之中,亦即将我们从属于这些新的集体机制,这一切必须建立在世俗时间的共同行动之中。但同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一想象也必须把社会设想为脱离某种代理人视野的、一组具体的过程。

这一世俗的时间观念把社会视为自我活动的舞台:社会活动与一种超越的或高级的时间(higher time)彻底分离。神圣时间将社会活动臣服于国王、古代法、上帝等更高的逻辑或规范,而世俗时间却把社会活动看作是完全自主的、独立的、在相互关联中展开的活动。[17]如果将这一世俗时间的意识放置在政治经济学的传统之中,我们立刻可以发现,世俗时间的观念起源于政治经济学对于资本和市民社会自我运转的循环过程的描述,起源于魁奈式的生产过程的持续运转。在亚当·斯密那里,经济是一种自我循环的机制:它不是神意或其它外在力量的产物,而是一种纯粹的世俗活动;在苏格兰历史学派及其法国同道孟德斯鸠那里,市民社会几乎遵循着同一个逻辑。也正因为如此,黑格尔和马克思将市民社会概念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社会。按照这一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意识,社会的自我运转与资本的自我循环构筑了一个逻辑展开的、不断流动的再生产过程。这一过程具有内在于人的活动而又非人化的特点:就它是自我周转的(不需要外在力量的支配)而言,它是自由的(相对于干预的);就它是自我展开的(每一阶段的展开能够被转化为另一个循环过程的开始)而言,它是世俗的(相对于神圣的)。

    自我循环和自我进化的时间观念构筑了一种自然的秩序,它不但是对上帝和国王的摆脱,而且也是对于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人的活动的抽象化。它的实质内容就是自然权利与经济。现代秩序观把自然秩序的信念与自我运转的社会观密切地联系起来,它把自然法的权利体系与市场的法则--资本流动的法则--看作是社会的内在规律。周转/循环/流通(circulation)这一概念是描述经济过程的关键概念,例如,由于金钱的作用(它被看作是流通的车轮),价格体系得以运转,生产和交换关系得以建立。然而,亚当·斯密从未真正解决个别物品的销售价格的决定因素,也没有说明这一价格与特定商品的平均价格的关系。他用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来描述这些历史现象,进而将自己的课题设定在研究调节商品交换价值的原理。(例如,他指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商品所包含的劳动的价值量,这一论述为马克思进一步用劳动时间计算商品价值量提供了桥梁)在这个层面,他不关心具体决定价格和供需关系的历史因素,而是通过区别“名义价格”(norminal price, 即短期市场价格)与“真实价格”(real price,即在长时段中形成的价格)、以及短期价格的波动如何最终导致均衡来描述市场的运动。值得注意的是,斯密没有提供这一波动究竟如何达至均衡的具体历史因素,而只是强调在这种由价格调节的供需关系之中,个人的寻利倾向总是有利于总体的福利,并最终导致均衡。在这一条件下形成的市场概念显然是一种假定或者虚拟的历史关系。这是亚当·斯密对于现代经济学的最大贡献。

    自我调节的市场建立在一种世俗的、自我循环的时间观念之上,它的成立是以抽象的世俗时间观念(自我循环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取代具体的历史过程的结果。师承苏格兰自由主义传统的学者将这一自我调节的、自我循环的历史观与黑格尔的历史观对立起来,认为后者的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历史与亚当·斯密的实证性的历史叙述完全相反。然而,如果我们把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东方、希腊、罗马、欧洲的阶段性叙述与亚当·斯密从经济史角度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四个阶段--即狩猎、游牧、农耕和商业--所做的归纳加以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其间的相似性。[18]斯密把农耕社会向商业社会的发展看成是欧洲封建社会向现代市场社会的过渡,现代、商业时代与欧洲社会具有内在的历史关系。一方面,斯密是一个历史学家,他对经济的描述是一种历史描述,但另一方面,他所提供的市场运动模式是一个抽象的过程,它所以能够体现历史的精神,是因为他论证了这一市场模式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历史的内在的规律。斯密将历史划分为不同的社会形态,而黑格尔则以地域和文明的概念命名这些不同的形态,从而把生产形态与空间化的历史阶段论联系起来。马克思在阐述他所谓社会的经济结构的演变时,采用了亚细亚的、原始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四个历史阶段,我把它看作是对斯密和黑格尔的历史观的综合。

    我们需要追问:为什么时间的观念能够如此自然地被转化为空间的关系?为什么自我运转的生产和流通过程需要诉诸历史的观念?这里的秘密不在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本身,而在这种辩证逻辑得以产生的社会条件:一方面,在资本的上述活动过程中,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时间关系必须经过殖民、海外市场等空间活动才能抵达;另一方面,这种空间关系不是外在于资本活动的关系,而是内在于资本活动的历史关系,地域上的空间关系可以被转化为市场活动中的时间关系,即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螺旋上升过程。因此,现代时间的目的论是一种资本运转的目的论,它的彻头彻尾的世俗性质必须用进步、自然与绝对精神的神圣性加以保护。对于殖民主义的自然的秩序观和对于这一秩序观的反抗最终都被纳入了这一时间的辩证法之中。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通过对重复性的生产和交换活动的观察,发现正是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本身产生了阶级分野和帝国主义:生产和消费过程无穷膨胀,不仅在一个社会内部创造了人口的上升、分工的限制、阶级的分化,而且也迫使市民社会越出自己的边界、寻找新的市场、实行殖民政策。“于是工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提高自身而超出于营利之上。它不再固定在泥块上和有限范围的市民生活上,也不再贪图这种生活的享受和欲望,用以代替这些的是流动性、危险和毁灭等因素。此外,追求利润又使工业通过作为联系的最巨大媒介物而与遥远的国家进行交易,这是一种采用契约制度的法律关系;同时,这种交易又是文化联络的最强大手段,商业也通过它获得了世界史的意义。”[19]黑格尔把市民社会、经济活动、消费主义与帝国主义扩张之间的联系诠释为“贸易在世界历史中的意义”。[20]从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观点来看,黑格尔的上述描述本身颠倒了历史的关系,因为资本主义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内部的循环过程,相反,它依赖于长途的贸易和中心/边缘关系。不是生产和交换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产生了阶级分野和帝国主义,而是阶级分野和帝国主义是这一循环往复过程的必要条件。在斯密和黑格尔那里,所谓“总体”主要指国家或民族-国家,但其内部的运动总是促使这一总体的扩张。如果我们比照前面引及的亚当·斯密关于美洲的发现以及市场扩张的描述,那么,我们立刻可以发现充满了各种征服、战争和奴役的历史是如何被纳入到商品流通和市场扩张的叙述之中的。

    在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内部,循环时间观念总是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间观念所取代,这是因为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的自我运转不断地陷入危机,资本的运转必须以新的市场、新的机会、新的投机或投资的创造为前提。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循环的、世俗的、自然的时间观必须被一种直线向前的、超越的、同样自然的时间观所取代,前者是斯密主义的时间观,后者是黑格尔主义的时间观。如果仔细观察斯密对于历史阶段的描述和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描述,那么,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斯密的世俗时间观念内含了历史的和超越的时间观念,而黑格尔的历史的、超越的时间观念也内含了世俗的、自我循环的时间观念。马克思明确地把它们综合在一种资本的逻辑活动(《资本论》)与历史展开(《共产党宣言》)的双重过程之中,并以一种辩证的逻辑把革命(既是中断又是发展、既是反抗又是延续)的观念纳入时间的洪流。这是新的进步概念,一种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意识向无产阶级的自我意识的转化。我把这一过程称之为古典经济学的“时间溢出”机制,即从一种循环的活动中(资本的周转)摆脱出来,转向一个未知的领域,无限延伸。因此,周转的时间的观念必须被转换为展开的空间观念,而空间的关系必须被转化为时间的关系。经由这一概念转换,历史资本主义的“世俗活动”--交换、投机、垄断、战争,等等--成为一种自然的过程,并以一种辩证的逻辑向未来转变。

    换言之,历史资本主义既不可能纯粹地自我循环,也不可能摆脱对于神意或目的论(各种各样的外在的强制)的需求。“世俗”的概念永远是在一种对比之中建构起来的,无论作为对比对象的上帝或者乌托邦的形象是否明确。亚当·斯密的自我调节的市场概念(所谓“看不见的手”)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相互匹配,并无根本的矛盾,对于资本自我循环的信念使得现代社会无法摆脱对于目的论的需求,因为这种自我循环永远无法落实在实际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之中。那种认为苏格兰自由主义能够摆脱欧洲理性主义支配的信念无法经受历史的挑战,我们不妨把它们看作是现代社会的永久斗争。为什么这么说?“自我调节的”市场活动不仅孕育着资本的不断增殖,而且创造了贫富的分化和资源的匮乏,这就是古典经济学的“危机”概念的起源:资本主义的运转必须不断地溢出原有的市场轨道、寻找新的发展空间(殖民地或边疆),否则它就无法重建资本的循环过程。因此,时间的观念必须获得它的空间的表达形式,而空间的表达形式发生在一个特定时刻:即自我循环的时间无法自我运转之际。

    无论是黑格尔的精神发展,还是斯密的世俗过程,它们都从自身的运转过程内部发展了道德-伦理的哲学和秩序。在黑格尔那里,伦理学的建构与把世界历史的总体发展理解为上帝的知识的发展密切相关。在这一历史发展的逻辑内,个人之间的道德困境内在于上帝自身的人格(personality, 亦译位格)。因此,世俗的冲突、灾难、困厄、痛苦和激情无非是一种反思的场所或契机,个人的磨难、个人的观点和个人的良心都附属于一个更高的目的,即世界精神获得自觉、认识并回归到自身这一目的。[21]在这一绝对精神的视野内,我们无法用道德的判断衡量亚力山大、凯萨、拿破伦等“历史伟人”(the great men of history)的行为,因为他们是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代理人。换言之,道德反思仅仅是对这一精神过程的自觉,而不能被纳入到世俗世界内部。这一对待世俗世界的工具主义(即把世俗世界理解为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工具)受到当代自由主义的严厉批判:它不仅被诅咒为普鲁士军国主义、俄国布尔什维克主义、德国国家社会主义以及中国革命的思想根源,而且也被看作是与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主义和经验主义传统完全对立的理性主义传统。

    当代社会理论和政治哲学以市场、市民社会和自生自发秩序作为现代性的社会想象的更为基本的框架,醉心于世俗时间的观念,目的正是为了根除这种黑格尔-马克思的思想传统。然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还是要问:黑格尔的传统果真与苏格兰自由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传统完全对立吗?与黑格尔将历史冲突置于绝对精神的辩证过程有所不同,亚当·斯密将这一冲突理解为市场扩张的自然过程,即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过程。安古斯·沃尔克尔在他有关马克思的研究中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洞见,这就是黑格尔理论的主要源泉是一种心理学理论,它是从个人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而来,目的是为了解决从个人主义论述中产生出的哲学困难。这与其说是对苏格兰思想的反叛,毋宁说是在德国社会现实中对于苏格兰思想家的问题作出的回应。“尽管这些苏格兰思想家赞成斯密的观点,即劳动分工促使社会追求财富的最大化和行为--经济的、社会的和知识的--的多样性,……他们都认为劳动分工……可能具有相反的社会后果。但进步的这种负面作用从来不是他们著述的主要主题,……苏格兰思想中有关进步的理性的乐观主义叙述被德国作者用于说明他们的社会分裂。劳动分工被看作是社会分层、专门化的人类活动的理性。这种专门化的活动剥夺了人充分施展其潜能(自然赋予他的精神和体力的力量)的可能性。这被解释成为社会与人的联系的削弱,社会的内在联系的衰落。”[22]黑格尔与斯密、李嘉图及其它自由主义思想家都在试图回答启蒙提出的个人主义框架内的认识、社会关系和政治结构等问题。[23]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精神辩证法力图将人与他人的世界内在地联系起来,他对总体(wholeness)的恢复是对十八世纪以降中欧和德国分裂的政治和社会现实的回应,也是对笛卡尔以来个人主义认识论所面临的困境的解答。

    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世界史理论和政治哲学提供了观察苏格兰社会思想的极为重要的视野。让我们首先看一看黑格尔是如何把市民社会和经济的观念纳入到他的法哲学、国家的科学和世界精神之中的。在一八二一年发表的《法哲学原理》(The Philosophy of Right)中, 黑格尔将政治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区分为三个阶段,即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建立,而国家则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综合。“市民社会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虽然它的形成比国家晚。其实,作为差别的阶段,它必须以国家为前提,而为了巩固地存在,它也必须有一个国家作为独立的东西在它面前。”[24]这一观点与苏格兰思想家以及后来为严复等中国思想家大为重视的斯宾塞的综合哲学有着许多重叠之处。在这里,由自主的个人组成的市民社会及其法律体系成为政治共同体(国家)的内在结构,或者说,经由国家的作用,分散的个人得以组织成为市民社会。但黑格尔并不认为政治共同体是一个纯粹人为的构造,相反,它是一个综合的演化过程的产物。[25]在黑格尔的政治理论中,财产权和契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对社会政治活动至关重要,而且也是身份认同的根源,“市民社会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现代世界第一次使理念的一切规定各得其所。”[26]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直接来源于政治经济学,特别是斯密描述的市场机制及其规律:市民社会的成员以自己为目的,但这一自利的行为被组织在市场机制内部,从而能够促进共同的福祉,“利己的目的,就在它的受普遍性制约的实现中建立起在一切方面相互依赖的制度。个人的生活和福利以及他的权利的定在,都同众人的生活、福利和权利交织在一起,它们只能建立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同时也只有在这种联系中才是现实的和可靠的。这种制度首先可以看成外部的国家,即需要和理智的国家。”[27]因此,离开国家及其法律机制,资产阶级社会的原子式的个人就无法构成市民社会。黑格尔把政治经济规律视为世界精神的运动,把政治经济学作为一种(如同自然科学的)偏颇的真理整合在他的世界理论之中。在论及“需要的体系”的一节中,黑格尔说:

    政治经济学就是从上述需要和劳动的观点出发、然后按照群众关系和群众运动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以及它们的复杂性来阐明这些关系和运动的一门科学。这是在现代世界基础上所产生的若干门科学的一门。它的发展是很有趣的,可以从中见到思想(见斯密,塞伊,李嘉图)是怎样从最初摆在它面前的无数个别事实中,找出事物简单的原理,即找出在事物中发生作用并调节着事物的理智。[28]

在黑格尔的视野内,经济的相互依赖性产生出了一种“强制”,它把自己“表述为普遍的、永恒的资本”。在这个意义上,市场、市民社会及其原子——自利的个人随时准备为国家的必要性提供了论证和基础。

2,抽象的“自然史”与人类平均劳动时间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家通过将历史关系替换为形而上学的时间关系(无论是商品生产的周转关系,还是历史意识的发展阶段),政治经济学所预设的那种历史性被抽象化或规范化了。用博兰尼的话说,实质的经济体的运动与形式的经济概念重叠起来了,实质的历史过程与关于历史的形式分析重叠起来了。换言之,政治经济学在完成自己的历史叙述过程中背离了它的基本预设,但正如马克思所说,“政治经济学,在它还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不把资本主义秩序视为是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把它视为是社会生产的绝对的和最后的形式的时候,本来只有在阶级斗争仍然潜伏进行,或不过在个别孤立现象上表露的时候,能够还是科学。”[29]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人们相信政治经济学所描述的那种市场秩序是社会生产的绝对的和最后的形式,因此,这一知识及其形式仍然被人们理解为“科学”。但只要条件转变了,这一绝对的形式被看成了相对的形式,即历史的形式,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质也就随之瓦解了。以赛亚·柏林曾说,只有在革命的暴力时代人们才能真正理解自由主义的意义(大义如此),而马克思却说,只有在阶级冲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刻,人们才能拒绝资本主义秩序是最终的、绝对的秩序的观念。在《大转变》一书中,卡尔·博兰尼令人信服地描述了市场的扩张与保护运动的冲突如何破坏了十九世纪稳定的基础,从而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生。这两个方面是无法分开来理解的。

    博兰尼描述的过程正是马克思所谓“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引起社会的对抗”的过程,但对写作《资本论》的马克思来说,“这种对抗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更高或更低,就它本身来说,并不是我们这里的问题。这里的问题是这各种规律本身,是这各种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贯彻下去的趋势。”[30]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目睹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博兰尼和布罗代尔对于这一对抗的破坏性的理解深化了,他们著作中潜伏着的悲观主义已经明显地区别于马克思对于阶级斗争的乐观信念。他们对于社会保护运动的同情并不等同于对于社会保护运动的全盘支持,也并不等同于他们认为社会运动能够最终解决由于不平等的市场扩张产生的后果,相反,他们将社会保护运动视为对于市场扩张过程的反抗。这一抵抗既可能缓解社会矛盾,也可能导致社会的解体。但是,与自由主义学者将灾难归咎于这些社会运动不同,他们将市场扩张与社会运动的互动看作是内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冲突。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从马克思那里得到了许多东西。

    博兰尼的著作构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的批判,但他的历史叙述渊源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明显的事实,这是因为正是马克思本人把政治经济学奠基于具体的历史知识之上,从而发展了从物质生活关系观察经济范畴的方法。马克思批评普鲁东

由于缺乏历史知识而没有看到: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他没有看到:经济范畴只是这些现实关系的抽象,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侯才是真实的。这样他就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做是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做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所以,普鲁东先生不把政治经济学范畴看做真实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而神秘地颠倒黑白,把实在的关系只看做这些抽象的体现。这些抽象本身竟是从世界开始存在时就存在于天父心怀中的公式。[31]

这不正是说普鲁东等人混同了经济的物质含义与形式含义吗?由于马克思将形式主义的经济范畴与物质关系区分开来,他因此能将亚当·斯密和黑格尔等早期政治经济学家关心的劳动分工、市民社会及其法的关系从形式的范畴转化为物质的范畴。他批评那种将劳动分工与世界市场分离开来的论述方式,并分析说,“难道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的分工,即在还没有殖民地、美洲对欧洲说来还不存在以及同东亚细亚来往只有通过君士坦丁堡的那个时代的分工,不是一定同已经存在有充分发展的殖民地的十七世纪时的分工有根本的不同吗?但是还不止于此。难道各族人民的整个内部组织、他们的一切国际关系不都是某种分工的表现吗?难道这一切不是一定要随着分工的改变而改变吗?”[32]在谈论自己发表于一八四四年有关黑格尔法哲学的论文时,他又谈及法的关系:“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象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33]

    然而,当博兰尼沿着马克思的上述洞见去观察经济体的运转时,他的著作却展现为一种经济史的形式而不是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的形式。如果我们把《大转变》与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叙述形式加以对比,这一点极为清晰。马克思显然了解政治经济学的历史视野与它的形而上学的叙述形式之间的紧张,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这一形而上学的叙述形式。他批评了那种以经济范畴观察社会关系的形式主义方法(或唯心主义方法),但他所做的是力图在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上改造这些范畴及其内含,重构作为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这是因为他所提供的是有关社会变化的一般理论(a general theory of social change)。如果将《资本论》的带有形而上学特点(或辩证法特点)的叙述方法与前面引述的他对普鲁东的批评相对比,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之间的某种区别。正是这种区别为我们理解博兰尼、布罗代尔的方法论提供了背景。

    那么,为什么马克思对于真实的历史关系的叙述需要采用形式主义的方法呢(我在此所谓形式主义纯粹就叙述的外部形式而言)?马克思自己解释说:

    叙述的方法,必须在形式上同研究的方法相区别。研究必须详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态,并探寻出这各种形态的内部联系。只有在完成这种工作之后,实际的运动方才能够适当地叙述出来。不过,这层一经做到,材料的生命一经观念地反映出来,看起来我们就好象是处理一个先验的结构了。[34]

在我看来,马克思采用这一叙述方式至少还有另外的两个理由:

    第一,马克思与那些政治经济学的先驱者一样,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目的在于以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的历史,从而补充自然科学发展的空白。他要研究的不是具体的历史现象,而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是这各种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贯彻下去的趋势”,或者说是“揭露近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一个社会即使已经发现它的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一个法令来废除自然的发展阶段。”[35]因此,尽管他指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不把资本主义秩序视为是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把它视为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从而将政治经济学看成抽象的和绝对的科学,但他本人并没有因此拒绝历史唯物论作为科学的特性。[36]

    第二,所谓规律的研究或历史科学预设政治经济过程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即“把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个自然史的过程”,[37]这不但要求排除掉个人的和阶级的情感和偏见,而且还要排除掉那些不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特征。[38]这就是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物理学者考察自然过程,就是要在它表现得最为精密准确并且最少受扰乱影响的地方进行考察;或是在可能的时候,在各种条件保证过程纯粹进行的地方进行实验。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其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直到现在,它的典型所在是英国。”[39]因此,资本主义这一世界市场的历史关系现在被置于英国这一“各种条件保证过程纯粹进行的地方”。马克思曾经引述一位批评者的观点说明自己的方法:“马克思所殷切关怀的只是一件事:那就是用严格的科学研究,证明社会关系上某些具有一定性质的秩序的必然性,并且把那些对他说来是当作触发点和根据点的事实,尽可能完善地指证出来。为了要达到这个目的,他只要证明现在的秩序有其必然性,同时另一种秩序也有其必然性,并且不管人们是否相信,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前一种秩序总是不可避免地要推移到这另一种秩序中去。”[40]

    博兰尼将自我调节的市场视为十九世纪“巨变”的产物,但同时力图从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中发掘那些与这种以价格机制为中介的市场关系不同的社会关系。这可以说既是马克思式的,也是非马克思式的。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反历史特点,否定存在着超越一切历史关系的经济规律。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放弃对于规律的研究,亦即没有放弃休谟以来不断纠缠在理论家们著作中的事实与理论、现象与本质、现象与规律的区分,但这种规律的研究现在被放置在一种特定的历史关系之中、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的关系之中,即放置在唯物主义的一元论的框架之中。马克思所以相信他已经克服了休谟提出的那种事实与理论(价值)的二元论,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哲学任务定位为改造世界,即通过发现历史发展的代理人(无产阶级),并通过阐释这个阶级的利益和力量,克服事实与理论或者存在(be)与应该(ought)的矛盾。因此,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差别在于前者探讨的是抽象的普遍的规律,而马克思所探讨的是历史的必然的规律。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历史规律,马克思象物理学家一样采用特定的标本,解剖其结构,并从中揭示普遍的发展必然性。然而,这样一来,至少从形式上看,形成资本主义劳动分工、法的关系的跨区域条件也就难以直接呈现了。

    我们不妨将《资本论》初版的序中有关英国的说法与作者在别的语境中对英国的描述作一对比。马克思在一八四八年批驳了“机器的发展是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的观点,他说,一八二五年危机以降,机器的发明与运用是工人与雇主之间进行斗争的结果,但又随即指出,这仅仅适用于英国的情况,“至于欧洲各国,那么迫使它们采用机器的,是英国在它们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最后,在北美,采用机器既由于和其他国家的竞争,也由于人手不够,即由于北美的人口和工业上的需求不相称。”[41]这一论述与前面引述的有关劳动分工、法的关系与殖民地的讨论相互呼应,却与那种将英国作为孤立的资本主义典型加以叙述的方式有所区别。马克思本人从未将上述两种现象分裂开来理解,但他的理论方式内部出现了某种方法论的差别,从而构成了当代历史资本主义研究的两个主要流派,即以生产方式及其裂变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叙述与以长途贸易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叙述。

    从方法论的角度说,要将人类经济活动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就必须排除掉偶然事件的干扰、排除掉参与其中的人的感情、偏见和意识。因此,对于这一历史过程的叙述必须替换为一种结构的叙述。为了叙述这一较为纯粹的过程,就必须用辩证的时间观念替换历史的叙述或事件的叙述。《资本论》的叙述方式就体现了这一辩证的时间观念,它通过改造和综合斯密和黑格尔的逻辑,创造性地解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过程。一九一四年,列宁通过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发现马克思的方法是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理性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他认为如果不学习和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无法理解《资本论》(尤其是第一章),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断言:此前的马克思主义者没有一个真正理解了马克思。列宁对于黑格尔辩证法和逻辑学的研究几乎发生在他系统地阐释落后国家的民族自决权理论的同时,他不仅把民族自决看作是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而且还把实现民族自决视为从亚洲转向欧洲的世界史事件。换言之,列宁把民族自决看作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和交换过程出现的危机的克服,从而也是发展(亦即克服)资本主义的唯一道路。正是马克思的商品理论内含的辩证逻辑(尤其是时间的辩证法)为列宁理解资本主义创造的阶级关系和帝国主义创造的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途径。[42]他毫无困难地将马克思描述的资本运动的时间辩证法转化为具体的历史关系,并从中找到民族自决权理论的依据。在这里,不仅资本运转的逻辑,而且对于这种资本运转的反抗的逻辑,都被纳入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时间逻辑之中,并极为自然地展现为一种历史的逻辑。

    在某种意义上,黑格尔、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理论都是对于历史进步及其不同阶段的解释。黑格尔用绝对精神的发展来表述历史的进步,但无法回答绝对精神是怎样从一个阶段发展到另一个阶段的,从而历史发展似乎只是个人心理发展的类似物。斯密通过劳动分工和寻利的理性倾向解说市场的运动,并以此作为历史进步的杠杆。马克思则认为市场本身并不是社会变化的真正动力,因为只有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变化才是推动整个上层建筑变化的前提。但恰恰是上述区别呈现了他们的历史理解的某种相关性。列宁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提供了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理解为一种“历史”展开过程的途径,这一判断是正确的。但我在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马克思的商品理论的时间逻辑不仅是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而且也是亚当·斯密的循环的或世俗的时间逻辑(以及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这一点需要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出发来进行理解。

   《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以商品问题的讨论为出发点,而商品问题的核心则是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马克思从斯密那里首先借来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一基本区分,同时借鉴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使用价值即商品的效用,它构成了财富的物质内容和交换价值的物质担负物。然而,在市场条件下,商品的价值量需要以它的交换价值来表现。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异质的,而交换价值却只能是异量的。因此,如果不考虑商品的使用价值,那么它们就只有一种属性,用马克思的语言说,即劳动产品的属性。商品的价值等同于凝聚其中的人类劳动力的支出。商品的价值量必须以劳动的量去计算,而劳动的量则由劳动时间去测量。但这里所谓劳动的量或劳动时间不能等同于具体产品生产的劳动量和劳动时间(即有用劳动),“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是同一人类劳动力的支出。”这就是社会平均劳动力,而体现这一劳动力的则是“平均必要的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这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提出、在《资本论》中重申的著名结论,即“当作价值,一切商品只是凝固的劳动时间的一定的量。”[43]这样一种商品价值量的计算必须排除掉各种偶然的历史因素,如劳动者的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水准,生产资料的数量,以及各种自然状况,它必须以抽象的人类劳动作为计算单位。

    在惊叹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精彩分析的同时,我们需要追问:为什么马克思将商品理论作为他的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为什么商品的价值量必须用一种抽象的人类平均劳动来衡量,又为什么这种人类平均劳动必须以平均劳动时间来衡量?我认为马克思考虑的是两个因素:第一,马克思认为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性,而不是其它社会关系的特性。他曾论述说,在中世纪,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在其上建立的各个生活领域,都以人身依附作为特征,劳动和产品都不必要采取任何一种和现实不同的幻想的形式(商品的拜物教的形式),从而能够呈现为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例如,工役和纳贡的劳动量也以劳动时间(小时、日或其它时间单位)计算,但这里的劳动时间即他自己的劳动力的一定量。第二,商品生产和交换必须在一种普遍的、典型的市场关系中计算,而不能在个别的(即使也是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中计算,这是因为资本主义市场交换是一个扩展的交换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必须排除个别交换行为的要素。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商品价值论必须预设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社会关系,即抽象的自我调节的市场关系才能成立。在这里,马克思将资本主义这一历史范畴与商品生产的范畴直接等同起来,它们由以下要素构成:商品和土地市场;贫穷但自由的劳动力人口;一定数量的以原材料、建筑和工具即生产资料的生产为积累财富的形式的人类群体;劳动力市场;相当于大量工人人工的生产技术的使用,等等。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就是以这些条件及其运动为对象的一种“自然史的研究”,亦即对经济规律的探究。然而,这样一来,战争、殖民、干预、人身依附、制度性的控制、礼仪等等对于实质性的市场关系产生了巨大作用的历史因素,就必须被排除在商品价值量的计算之外,因为它们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即市场关系);中世纪与资本主义的错综关系也就被过滤为截然分明的两个阶段或两种类型。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在黑格尔的意义上,而且在斯密和李嘉图的意义上,时间替换了历史,政治经济学对于经济与政治的关系的关注只能在一种抽象的或形而上学的层面获得表达。尽管马克思本人对于他的研究与历史之间的内在联系有着明确的认识,但对于许多追随者而言,政治经济学正在蜕化为一种经济学。

    历史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及其利益关系从来就是被编织在各种复杂的社会、文化和政治关系之中的。这是为什么有些当代经济学者力图突破那种单纯的形式主义经济学而重新考察“经济”的含义,并将制度等历史因素组织到经济研究之中。即使以典型的当代资本主义形式,即股票和证卷市场的运作为例,我们已经很难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价值理论用于分析虚拟经济的特点。股票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促进了经济投机行为和大规模金融流动,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机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虚拟经济与实物经济的比例严重分离的情境下,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的关系变得更为模糊,我们根本不可能用平均劳动时间的观念去理解这一市场的运作了。我们如何计算一个商品符号与劳动时间的关系?我们又如何计算一个人在证券市场或房地产市场中消耗的时间与他(她)获得的巨额商业利润的比例?古典经济学家的时间概念是一种纯粹的规范式的时间的观念,一种能够作为换算根据的自然的时间观念,一种能够通过调整换算的参数--无论这种参数的变化有多大--而始终保持自己的中立性的时间观念。正是由于这一时间概念是一种纯粹的抽象,它才能被视为一种规范式的概念,一种把现实的复杂经济活动解说成为自然过程的概念。在这一规范式的(反历史的)视野内,即使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关系被彻底重组了,自然的时间观念却不会消失。正由于此,尽管人们相信古典经济学的许多命题已经过时,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把市场看作是自然和自由的范畴,“私人产权”、“自由市场”、“经济理性”等概念的流行即是以此为根据的。当人们注意到市场规则正在由国家的和超国家的力量所规划、制定和创造的时候,他们没有觉得市场的规划与自然的或自由的秩序有什么冲突,因为他们把自然和自由的秩序看作是一种规范的秩序,把政治性的干预看作是内在于市场自然秩序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什么是规范?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是:规范即是自然。

    我们需要从这样的视野出发来理解卡尔·博兰尼、布罗代尔与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历史联系,理解博兰尼关于实质与形式的区别,也需要从这样的视野出发理解博兰尼、布罗代尔以及其它被归入经济史家的学者的工作。一句话:他们试图重新用(具体的)历史代替(一般的)时间,将自然史的形式转化为人类生活史的形式。而这样做的结果之一,即打破了资本主义作为自由市场的神话,并从现代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的联系之中发现了各种各样的古代的形式:掠夺、依附、强制、奴役、礼仪和交换,同时又从古代社会的政治与经济关系中发现了各种各样的“现代”形式:交换、市场、垄断和资本主义。历史的目的论呈现了内在的悖论,世俗的时间观念同样是一种神话。马克思通过揭示商品的神秘性质证明了这一观念的神话性质,但他的方式本身却又不得不预设一种纯粹的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博兰尼和布罗代尔从这里出发,却以另一种方式展示了市场和资本主义的错综复杂的面目。

三,历史资本主义的结构与社会运动的方向

    但是,上述替代不应被理解为对于理论研究的实证主义批判,毋宁是以历史研究(实证的)方式进行的理论探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博兰尼和布罗代尔既是历史学家,也是政治经济学家。

    博兰尼及其学生对于各种市集进行研究的结果是:经济生活仅仅是社群生活的一个分支,它被包围在社群生活的网络和框架之中。为典礼而进行的交换依据的是互惠原则,而不是纯粹的经济行为。因此,必须将贸易(商业、交换)与市场(自我调节的价格机制)区分开来。《大转变》一书反复论证的问题是经济与政治或其它文化关系之间的无法分离的关系,但博兰尼以“大转变”这一标题来概括十九世纪的历史变化,似乎暗示了这一时期的变化是“自我调节”的市场从纷杂的社会网络中分离出来的过程。这里存在着某种暧昧性。在我看来,博兰尼的这一结论是从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产生出来的,即不应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规律看作是普遍的经济规律,而是从属于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社会形态的规律。然而,这里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市场机制描述为一种历史现象,而在于如何概括这一现象,即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真的经历了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大转变或分离吗?卢卡契把马克思主义中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的区分归结为资产阶级社会中经济和政治的分离,但这一分离与其说是一种历史现实,毋宁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认识,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不干预市场的经济运动(自我调节的市场),而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国家并不是社会经济管理的一个协调,它不过是未被协调的统治本身。”[44]“大转变”或“巨变”描述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如何从历史关系中发展而来,但这一描述导致的一个误解是以为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通过这一“巨变”而彻底地瓦解了。  

    博兰尼的著作本身提供了打破这一神话的内在逻辑。沃勒斯坦、布洛克、阿尔利吉、贝罗奇等人从他那里得到了许多启发,他们的研究却从不同方向证明了“自我调节的市场”本身是一个神话,因为它从来没有离开过国家或其它垄断权力的保护。例如,布洛克指出,直至十九世纪中期,美国的农业部门仍占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六十,其经济活动以家庭经营亦即奴隶或合作种植的方式进行,市场竞争并不居于主导地位。贝罗奇则指出:一八九O至一九一三是欧洲经济增长的黄金时代,但同时却是一个保护主义的全盛期。沃勒斯坦的研究则表明,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体系正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政治形式,国家不是外在于市场社会的存在,而是市场社会的内在要素。即使是WTO等国际组织也是在制定控制经济活动的规则,从而与市场竞争的自然法则无关。

    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经济与政治(或国家)发生了分离,不如说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具体形式有所变化,设想通过上述“巨变”而转化出纯粹自律的市场的“巨变”本身也无法摆脱其神话的特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代理论的重要任务不是抛弃政治经济学的传统,而是要在当代条件下重构这一传统。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政治经济学的蓬勃发展可以视为资产阶级社会结构和进化的结果,“经济、法律和国家在这里作为严密的体系呈现出来,这种体系借助于它们自己的力量达到完善,借助于自己固有的规律,控制着整个社会。”[45]许多理论家将这样的历史方法理解为总体论的方法并加以拒绝。在我看来,这一方法的明显欠缺不在于它的普遍联系的观点,而在于下述两个方面:第一,这个总体论是以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经济、法律和政治架构及其相互关系为前提的,理论的总体性与国家及其经济的总体性存在着历史的联系;民族国家的总体论无法解释资本主义活动的跨区域特征,而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总体论也无法准确地把握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政治、法律条件。第二,这个总体论建立在十九世纪政治经济学的历史阶段论的基础之上,它把不同的社会形态理解为与某种特定生产方式完全一致的政治/经济结构,而没有注意到所有的历史时期--包括十九世纪以来的时期--均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形态。但是,这类对于总体论的批评不应简化为对于政治经济学视野的彻底抛弃,相反,它应该转化为一种新的视野,即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结构和单一社会模式来观察经济活动及其与政治和文化的关系。也许无需说明,我所谓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结构不是说民族国家不再是调节经济的重要因素,而是说不应把经济活动仅仅视为重叠于民族国家架构的活动。布罗代尔对于长途贸易的研究提供的就是一个重要的范例,许多人类学家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乡村经济的讨论也提供了相关的证明。

    历史个案式的研究力图超越的是用形而上学的规律替代具体历史过程及其动力的研究方式。正是通过这类具体的历史研究,许多学者发现为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许多政治经济学家和经济学家奉为典范的自我调节的市场并不能落实为具体的历史关系,相反,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过程毋宁被概括为反市场的。但这并不是说必须用实证的研究取代理论的研究。历史叙述的终点总会出现理论的归纳,而任何实证的研究均无法以实证的方式穷尽一切现象。在这个意义上,即使对于历史研究来说,也无法逃脱理论的预设。布罗代尔指出:

    博兰尼理论的问题是,它完全依赖于几个纷杂不同的案例,如果这也算作基础的话。把“波特拉奇”(美洲印第安人的一种节庆)和“库拉”(太平洋群岛社群之间的礼节性交换)等现象引入有关十九世纪的“巨变”的讨论之中,自然不成问题,但却有点象运用列维-斯特劳斯通过亲属制度来说明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规管婚姻的法规。整个讨论并没有尝试处理具体和多样的历史现实,或以此作为分析的起点……[46]

除了具体研究中的引证问题之外,布罗代尔对于博兰尼的批评涉及历史研究的实证方法与理论结构之间的关系。这也正是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考虑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最好方法,不是将他们视为摒弃理论的历史学家(他们当然是伟大的历史学家),而是以历史方式探讨理论问题的政治经济学家。

    因此,我们看到:布罗代尔的《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以极为详尽的历史叙述奉献给读者一个结构性的理论。从书名开始,他给出了三个相互区分的范畴,即物质文明(陈规惯例、日常循环的无意识、日常生活)、经济(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垄断)。布罗代尔的研究证明交换的不平等不能用经济法则即市场的规则加以解释,因为经济不平等纯属社会不平等的翻版。这一思想的直接体现就是他在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作出的基本区分:市场经济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而资本主义只关心交换价值;市场经济以竞争为主宰,从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换是平等的,而资本主义则制造和利用其垄断地位,从而造成交换的不平等。作为一个严肃的历史学者,布罗代尔并没有直接明确地在他的著作中阐明他的理论立场,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从他的历史研究中引申出一些相对明确的结论。

    关于布罗代尔的三层分析模式的含义,布罗代尔自己作出了说明,收入本书的沃勒斯坦的《反思社会科学:十九世纪范式的局限》一文也已经给出了清晰的说明,这里不再一一重复。但是,为了说明布罗代尔与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关系,仍然有必要扼要地提及几点:

    第一,这一研究质疑了亚当·斯密以降将资本主义与自我调节的市场相互重叠的理论方式,并指出资本主义是一种反市场的制度,它总是趋向于垄断。市场经济包含下述几个特点,即它是透明的和近距离的现实世界、是低额利润的区域、是不同市场之间水平联系的区域,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的特点则是远距离的和投机的世界、是投资和资本高速形成的领域、是非同寻常的高利润区域。前者是自由的,后者是垄断的。换言之,“资本主义则被定义为集中区域,相对高度垄断的区域,也就是说,它是反市场的。”[47]这一历史分析瓦解了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神话,从而构成这一自我调节市场的观念的认识论前提的自我运转的世俗时间观念也随之瓦解了。博兰尼的同事尼尔(W. C. Neale)论证说,只是在十九、二十世纪才出现了历史上首例自我调节的经济,布罗代尔承认存在着变化,但他指出:在此之前市场经济即已存在,价格波动更是自古以来的现象。因此,十九世纪发生的变化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的诞生,毋宁是市场经济的特定形式的出现。从总的理论视野来看,布罗代尔根本上否认在历史中存在着所谓纯粹“自我调节”的市场。

    第二,无论是日常生活、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等范畴均无法用作概括特定的社会形态,这是因为这些范畴描述的物质关系具有长远的历史。参照沃勒斯坦、布洛克等人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尽管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存在众多的区别,但这两个社会内部都存在市场关系和资本主义,以至这两个社会之间的区别变得极为模糊。这样一来,斯密、黑格尔和马克思用以论证自我调节的市场的历史哲学,即那种将历史区分为不同阶段的目的论的历史观,难以自圆其说了,从而作为这一历史叙述的认识论前提的不可逆转的时间观念也随之瓦解了。  

    第三,布罗代尔还对用商业、工业和金融等范畴区分资本主义的各个历史时期表示质疑,他的理由包括:资本主义具有无穷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专门化和劳动分工通常从底部开始;资本家是垄断家。人们普遍相信现代市场社会诞生于十九世纪所经历的那个以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为标志的巨大转变,但上述区分对此给予了明确的否定,并进而对一系列困扰人们的议题如前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等提出质疑。[48]布罗代尔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系列假定的怀疑并不意味着他背弃了这个传统,恰恰相反,他以自己的独特的历史研究重申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预设,即经济是镶嵌在政治制度、法律、日常生活和文化习俗内部的活动。

    上述三个方面都构成了对于启蒙时代的知识和信念的质疑。那么,我们能从博兰尼、布罗代尔和他们的追随者那里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这些启示对于理解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变化、对于理解当代社会运动的方向又有着怎样的意义?首先,资本主义的垄断总是密切地联系着政治、经济、文化和其它领域的不平等,因此,争取自由的斗争(包括劳动力契约自由、交换关系的自由,等等)就必然同时是争取社会平等的斗争;同时,由于区分了市场与资本主义,对于垄断的反抗不再等同于反市场的斗争,恰恰相反,它变成了争取市场自由的斗争。其次,由于经济的运行总是镶嵌在政治、文化和其它社会条件之中,从而争取经济自由的斗争不是对于政治制度和其它文化结构的摆脱,而是如何改革、限制和扩展这些制度以创造自由竞争和公平交往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争取市场自由的斗争不能等同于反对国家干预,而应该被理解为反对国家成为垄断的保护者,并以各种社会斗争的形式迫使国家通过调节价格等因素保护真正的市场竞争。第三,对于经济霸权和跨国垄断的反抗不能等同于对于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的否定,恰恰相反,这一斗争所追求的是以民主的和自由的方式建立保障自由竞争和公平交往的制度形式。换言之,在任何范围内,即无论是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还是在世界市场的范围内,争取自由的斗争都必然会表现为争取民主和平等的斗争。自由的程度越高也就意味着平等的水平越高,从而劳动者获取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能力也就越高。

    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的、结构主义的描述方法引起过一些重要的争议。例如,这类结构性的变化与历史的主体即人的活动的关系究竟如何?在新的理论框架中,怎样理解十九世纪发生的转变(包括金融全球化、媒体经济等等)?如何估价三层结构之间的关系(相互联系的,还是明确区分的,能否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区分开来)?……在一定意义上,正如博兰尼和布罗代尔对于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质疑一样,这类追问往往也是从实质性的历史关系出发质疑理论构架的解释力。在这个意义上,实质与形式的区分本身就构成了一个不断自我颠覆的动力。如果从理论结构的角度看,布罗代尔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区别在于他的三层结构不同于十九世纪政治经济学者的那种总体论,即把国家、法律、市场和意识形态连接在一起的总体构架。[49]布罗代尔将物质文明或日常生活的层面引入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畴内,同时认为日常生活、经济和资本主义是相互区别的历史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不能等同于一定的社会总体关系,相反,它仅仅是一个社会的局部的关系。日常生活的领域和市场的领域同样如此。因此,尽管资本主义不断地利用它的权力渗透到其它社会生活领域,但从理论上看,它从来不是支配一切的力量。从这一点出发,相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全盘的市场主义或相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的国家计划,布罗代尔在社会斗争的层面提供了一种非总体化的方向,例如通过保存日常生活的价值抗拒资本主义的垄断关系,或者,通过扩大真正的自由竞争反对国家与利益集团或跨国资本的联合,等等。在制度的层面,人们一方面可以利用法的关系保护劳动契约自由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传统的习俗、礼仪和传统关系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布罗代尔为各不相同的社会运动提供了理论的视野。但按照这一视野而展开的历史运动能够抗拒那种似乎越来越强大的垄断力量吗?或者,按照博兰尼的概念,社会的保护运动与垄断性的市场扩张的冲突会不会再一次引发社会的解体或不同形式的动荡?我们无法预知。

    正是在这一理论视野与社会运动的取向联系起来时,布罗代尔所描述的历史运动本身的“理论性”才重新呈现出来,这是因为他对另一种制度的构想本身也是建立在一种新的理论假定之上,即解放的市场的假定。沃勒斯坦概括说:“布罗代尔‘解放的市场’并不是现实世界中真正存在的市场。他的市场真正是竞争的,其中,供求关系决定了价格,也就是说,潜在的(或者业已实现的)供求关系。利润将会是低额的,事实上,是劳动的报酬。这样一种制度是否可行,仍是一个问题。但是,布罗代尔对‘市场’的欲求决不能与八十年代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思想相混淆。事实上,布罗代尔的观点正与之相反。”[50]为什么?这是因为布罗代尔的政治经济学视野击溃了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神话、展示了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不会也不应落入那种彻底“自我调节”的想象之中。在这里,一种关于市场的民主制度的思考正在诞生。

    现在,让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博兰尼问题即经济的形式含义与实质含义的区分上来。从认识论的角度说,这一区分源自休谟的事实与价值的区分。与那种纯粹经济学的描述相比,卡尔·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历史研究可以理解为是实质的,这一点尤其表现在他们所采用的历史叙事的形式和他们所依赖的政治经济学视野方面。然而,任何理论的视野、任何历史的叙事都没有可能真正解决休谟的那种事实与价值、历史与规范、实质与形式的持久冲突。我本人更倾向于将这一冲突理解为一种解放力量。马克思设想将自己的理论转化为对于历史实践的主体的研究来克服这一理论的困境,即把自己的理论从解释世界转向改造世界,从而弥合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马克思做到了,又没有做到。当我们重新理解博兰尼和布罗代尔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再次想到理论的构想与历史实践之间的关系。一种实质性的历史只有在实质性的社会运动之中才能真正展开,但即使最具洞察力和穿透力的理论也无法预知一切。正是在这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循环往复的关系为我们展开了通达未来的道路。

                                                                                   2000年6月14日夜于西雅图

      



[1]卡尔·博兰尼:《经济:制度化的过程》,见本书,页1-2。

[2]弗雷德·布洛克:《自我调节市场的矛盾》,见本书,页152。

[3] F. A. Hayek: 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8.

[4]卡尔·博兰尼:《经济:制度化的过程》,见本书,页2-3。

[5]这就是他将自生自发秩序内在而又区别于实际的社会事务的原因。see Friedrich A. Von Hayek: "Kinds of Rationalism", in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67, p.71.

[6]郭树清:《经济体制转轨与宏观调控》,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页14。

[7]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反思社会科学:十九世纪范式的局限》,见本书,页82-83。

[8]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已经有许多理论研究的成果。我在此以沃尔克尔(Angus Walker)关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与此前的政治经济学传统的研究为主,参照其它学者的讨论,作一扼要的说明。see Angus Walker: Marx: His Theory and its Context, London: Rivers Oram Press, 1978.

[9] Angus Walker: Marx: His Theory and its Context, pp. 22-23.

[10] John Stuart Mill: Prince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 ed. W. J. Ashley, London, 1909, p. 21.

[11] Angus Walker: Marx: His Theory and Its Context , p.22.

[12]马克思:《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320-321。

[13] Angus Walker: Marx, pp.22-28.

[1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页161-162。

[15]斯密描述说:“这类大事件,对于不曾把自己生产的物品输出到美洲去的国家如匈牙利和波兰,是否也产生促进生产的作用,……却是无可怀疑的。……那里的剩余生产物,虽可能没有任何部分输出到美洲,但可输到其他国家,由其他国家用一部分美洲剩余生产物来购买。这种贸易原来是由美洲剩余生产物引起的,有赖于这种贸易,匈牙利和波兰的剩余生产物才找到了市场。……这类大事件,对于不曾把物品输到美洲而且没从美洲收到任何物品的国家,也可能起增加享乐用品和增进产业的作用。就是这些国家,也可能从那些与美洲通商而增加了剩余生产物的国家收到更多的其他商品。这种更多的商品,必然增加它们的享乐用品,所以必然增进其产业。有更多新的等价物呈现在它们面前,来交换它们产业的剩余生产物了。这样就给这个剩余生产物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提高它的价值,因而促进它的数量的增加。每年投入欧洲大商场,并通过周转,每年分配给欧洲各国的商品总量,必由于美洲全部剩余生产物而增加。这个总量加大了,分归各国的数量亦会加大,这样就会增加它们的享乐用品,促进它们的产业。”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页162。

[16]汪晖:《严复的三个世界》,《学人》第12辑。

[17]Taylor, Charles: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 Manuscript, p.53. 这是泰勒提交给由Center for Transcultural Studies主持、2000年在美国西北大学召开的“新的想象”(New Imaginary)学术研讨会的论文。

[18]在谈论国防费用和司法经费时,亚当·斯密区分出狩猎、游牧、农耕、商业等四个阶段。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个阶段同时也标志着处于同一时期的不同地域和民族的状况:他在谈论“最低级最粗野的狩猎民族”时提及了“现今北美土人”,在论述“比较进步的游牧民族的社会状态时”举了鞑靼人和阿拉伯人,在谈论“比较更进步的农业社会”时又提及了古希腊和罗马人(稍前的章节中还提及了中国的农业)。至于商业的社会则是斯密称之为文明国家的欧洲。见《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页254-284。

[19]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页246。

[20]较之苏格兰思想家,黑格尔对于非市场机制的重要性有着更为强烈的意识,他的国家的理论也包含了诸多的矛盾,但这并不妨碍一个基本的结论,即黑格尔主义与斯密主义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它的世界历史理论(通过消费和生产过程的分析)揭示了隐藏在斯密主义的逻辑内部的扩张逻辑。

[21]G. W. F. Hegel: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Translated by J. Sibree, New York, 1945, pp.20-24. 本文关于黑格尔、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关系的讨论,参考了 Angus Walker的 Marx一书 5 、 6两章。

[22] Walker, Angus: Marx: His Theory and its Context, pp.64-65. 根据他的研究,苏格兰著作家们的著作在18世纪70年代先后被译为德文:弗格森(Adam Ferguson)的《论市民社会的历史》(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于1768年译为德文、斯图亚特(Sir James Steuart)的《政治经济学原理》(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于1769-1772年译为德文、米拉(John Millar)的《等级制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 Distinction of Ranks)于1772年译为德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则在英文本出版的同年译为德文。歌德认为这些著述比德国哲学更好地提供了有关人类思想和行为的基础。

[23]Walker, Angus: Marx: His Theory and its Context,  pp.63-64.

[24]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页197。

[25]黑格尔说:“如果把国家想象为各个不同的人的统一,亦即仅仅是共同性的统一,其所想象的只是指市民社会的规定而言。……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页197。

[2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页197。

[27]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页198。

[2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页204。

[29]马克思:《第二版的跋》,《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页XVI。

[30]马克思:《初版的序》,《资本论》,第1卷,页x。

[31]马克思:《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页325。

[32]同上,页323。

[3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82。

[34]马克思:《第二版的跋》,《资本论》第1卷,页xxii.

[35]马克思:《初版的序》,《资本论》,第1卷,页xii。

[36]马克思运用科学这个概念主要是针对形而上学而言的,我们不应该在今天通常的科学概念的意义上理解他的科学概念。

[37]马克思:《初版的序》,《资本论》第1卷,页xii。

[38]政治经济学并非没有触及阶级问题,但它将阶级关系放在工资与利润、利润与地租的对立关系中处理,李嘉图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马克思说他“天真地把这种对立当作社会的自然规律来理解。但是,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由此也就达到了它的不能跨过的限界了。”马克思:《第二版的跋》,《资本论》第1卷,页xvii。

[39]马克思:《初版的序》,《资本论》第1卷,页x。

[40]同上,《第二版的跋》,页xx-xxi。

[41]马克思:《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页324。

[42]列宁:《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2卷,页511-512。[42]

[43]马克思:《资本论》,页9-10。

[44]卢卡契:《历史与阶级意识》,张西平译,重庆出版社,1989,页63。

[45]同上,页247。

[46]布罗代尔:《为市场定位》,见本书,页68。

[47]沃勒斯坦:《反思社会科学:十九世纪范式的局限》,见本书,页82。

[48]同上,页86-87。

[49]马克思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段经典论述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大体上说,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82-83。

[50] 沃勒斯坦:《反思社会科学:十九世纪范式的局限》,见本书,页89。



//www.syxtk.com/wzzx/llyd/zx/2013-05-02/7419.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