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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江泽民文选》的编者请教!

作者:高为学   来源:红色文化网  

 

向《江泽民文选》的编者请教!

 

高为学

《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指出:“现在,《江泽民文选》已经出版发行。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党同志都要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潜心研读原著,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学通弄懂”对于中央如此重视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这个一向听党的话、从事理论工作近六十年的老党员,虽然是年老多病的癌症患者,仍一如既往地积极响应号召,像党中央所要求的那样,“潜心研读原著,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学通弄懂。”对于江泽民同志曾经公开发表过的著作,我过去都反复研读过,这次又和新发表的著作结合起来学习,更有新的体会,受到新的教育。我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又遇到一个不太理解的问题,想向《江泽民文选》的编者请教。我遵照胡锦涛同志关于学习江泽民同志著作要同四个学习结合起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党的重要文献结合起来”的要求,在“结合起来”学习的过程中,发现江泽民同志有许多非常重要的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著作,没有收入《江选》,不知道编者的用意何在?例如,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以前讲私营企业主依靠剥削生活不能入党的著作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著作,都被删除了。《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共收入江泽民同志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前的讲话17篇,而全文收入《江泽民文选》的只有4篇,小部分收入的是3篇,(其中有一篇只保留了十分之一)其余10余篇全被删去了。以我个人浅薄之见,江泽民同志的许多公开发表过的重要著作,是党的历史性文献,早就成为全党全民的学习文件和思想共识,是不宜在党中央没有作出任何说明的情况下随便删除的。当我对这个问题困惑不解的时候,幸得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写的《<江泽民文选>学习导读》想从这个具有权威性的《导读》本中找到解疑释惑的答案。在《导读》本的挂帅文章《论<江泽民文选>的重大意义》中,强调“《江泽民文选》汇集了江泽民同志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的重要著作”。看来,编者是以是否“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作为取舍标准的,我们认为非常重要的著作,他们却可能认为不“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因而不予收入。我又把这个“取舍标准”和《导读》本结合起来研究,发现《导读》本在“《江泽民文选》主题索引”中,汇集了《江泽民文选》中的主题词共451条,连“吃皇粮”、“杀手锏”、“股份制”都要被列为“主题词”,唯独没有“剥削”、“阶级和阶级斗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极其重要的“主题词”,由此我感到,在编者的心目中,似乎“三个不讲”(即不讲剥削、不讲阶级和阶级斗争、不讲反对资产阶自由化),才符合“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的标准。编者的这种“取舍标准”是否正确呢?这就要看“三个不讲”是不是符合江泽民同志的一贯思想了如果符合,那当然是正确的;如果不符合,那就不能算是正确的了。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想把江泽民同志从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关于“剥削”、“阶级”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的论述,作一些原原本本的的分析比较,借以向《江泽民文选》的编者们请教,望你们不吝赐教,使我这个老朽在见马克思之前再接受一次教育!


一、关于 “剥削”、“阶级”问题
江泽民同志1989年8月21日《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的讲话》,对这个问题讲得非常具体、明确。他在分析党内状况时强调,“不可低估国际敌对势力企图使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对我们党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对党的破坏”,“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要长期的坚持下去,而且要把这场斗争和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结合起来。”并针对当时的一种混乱思想,明确指出:“有位同志讲了百万富翁入党的问题,报纸登了以后,许多人在议论这件事。这次会议的文件里面讲,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我赞成这个意见。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如果让不愿意放弃剥削,依靠剥削生活的的人入党,究竟要建成一个什么党?”(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579-585页)这里讲的“文件”,就是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它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讲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同上,第598页)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党中央和江泽民同志都认为私营企业主有剥削,不能入党。否则,我们中国共产党就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而是别的什么党了!这些话讲得何等明确、何等坚决啊!
对于这篇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的光辉著作,编者可能认为不符合其“独创性”的要求,而不予收入。在他们收入的另一篇著作中,当谈到如何解释“剥削与被剥削关系”时,认为现在“如果还用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和旧中国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的那些概念来解释当今中国社会,解释在我们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各种经营投资活动,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这个问题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还要继续研究,最终依据实践作出科学的深入的回答。”(《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343页-344页)我们应该承认,当今中国的私营企业同旧中国的私营工商业有其不同之处,如他们是在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允许下出现的,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够起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外部条件的不同,并不能改变私营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即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正因为这样,江泽民同志在这里并没有认为私营企业主没有剥削,而是把它作为“问题”提出来,认为“还要继续研究,最终依据实践作出科学的深入的回答”。既然江泽民同志只是认为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并没有否定党中央关于私营企业主有剥削、不能入党的结论,编者怎么可以把只是提出问题而没有下结论的著作收入《江选》,却把党中央早有定论的著作删掉呢?
2001年9月26日,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对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说“深入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研究和认识”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但还没有完全解答。这中间涉及剥削、剩余价值、阶级等这些概念”。他对“剥削”问题这样说的:“如果笼统地说投资办厂、招工就是剥削,那就牵涉到对这些人的定性问题。……如果把投资办厂的人都戴上剥削分子的帽子,那谁还敢投资办厂?生产力如何发展?扩大就业的问题如何解决?”在这里,江泽民同志只是担心讲私营企业主有“剥削”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同样没有从理论上作出私营企业主没有剥削的结论。这就表明,江泽民同志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很慎重的,感到无法否定私营企业主存在剥削这个事实,只是觉得现在不宜讲罢了!既然如此,编者怎么可以随意把肯定私营企业主有剥削的著作删去,造成私营企业主没有剥削的错觉,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呢?
关于“阶级”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六中全会上说:“关于阶级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明确宣布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在我国已经消灭了,同时提出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后来又讲过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这主要是指对国内外各种反共、反党、反社会主义敌对势力的斗争。如果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们社会产生了新资产阶级,那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对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分析是否要进行大的修改?党的方针政策是否要进行大的调整?是否在国内要重提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更大的问题是,对邓小平理论,对2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如何评价?我们党搞改革开放,如果搞出了一个与自身对立的新资产阶级,改革开放能说是成功的吗?”江泽民同志在这里一连提出了五个问号,认为从政治上、策略上讲,不能承认我国社会主义产生了新资产阶级,否则就会陷入不能自圆其说的自相矛盾的境地,而没有从理论上、实践上论证现在没有资产阶级。这同样印证了江泽民同志讲的“涉及剥削、剩余价值、阶段等这些概念”,只是“进行了一些研究,但还没有完全解答”。
既然如此,编者就不应该随意将肯定私营企业主有剥削、不能入党的著作删去,造成一种在我国已经没有“剥削”和不存在“新资产阶级”的假象。正确的做法,应该把肯定私营企业主有剥削的著作,一并收入《江选》,让全党、全民来参与讨论研究,以便集思广益,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理论创新必须以人民群众及其实践为基础,决不是某个人的个人行为。如果那样的话,这种所谓的“创新”,只能“创”出新的歪理,而不能“创”出新的真理,参与讨论,正说明编者们害怕群众,也害怕真理。不让群众了解真相,参与讨论,正说明编者们害怕群众,也害怕真理。


二、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专门针对第三代领导集体作了这样的交代:“第三代的领导要取信于民,要得到人民对这个集体的信任,使人民团结在一个他们所信任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周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不能动摇。这一点我任何时候都没有让过步。”(同上,第299页)可见,邓小平同志认为第三代领导集体要取信于民,一定要在“任何时候”都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动摇。江泽民同志担任总书记的前几年,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态度确实是很坚决的,受到了忠于党的事业的共产党人的一致好评。他在1989年所作的建国四十周年讲话中,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八九年动乱“这场斗争的性质是四项基本原则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尖锐对立,是关系我们党、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也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在讲到“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统一认识的若干重要问题”时,第一点就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相统一的问题,”认为“在改革开放问题上,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一种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另一种是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我们必须明确划清两者的根本界限。当前四项基本原则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尖锐对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改革开放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个问题上。”这些话讲得多么好啊!多么重要啊!谁也不会想到这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又是代表党中央所作的重要讲话,在收入《江选》时,竟被删去了90%,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以及“统一认识”的十大问题统统不见了,只保留讲“新中国四十年历史的基本结论”的一千五百多字。我想请教编者,难道江泽民同志的这些论述讲错了吗?难道只有不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讲两种改革开放观,不讲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才算是“独创性”吗?
江泽民同志1991年7月1日在庆祝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共有三大部分,收入《江选》的只是第二部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使命,”而其他两部分都被删去了。这样,讲话中关于为了把党建设得更好,必须反对“和平演变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要“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抵御和平演变斗争的实践中,考察和培养干部”等重要内容全部删去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使命”中,由于文章的整体性,无法随便删改,其中自然还有一些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阶级斗争的内容,如在分析“基本国情”时,认为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这种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斗争的核心依然是政权问题。这种斗争同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们之间的渗透和反渗透、颠覆和反颠覆、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变的斗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再如,在分别论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之后,带有总结性地强调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继续保持蓬勃生机;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江泽民文选》第一卷,第162——163页)这些重要的思想观点,可以说是该文的灵魂之所在。但是,《导读》本在解读该文时,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本文着重论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而对于有关阶级斗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等马克思主义观点,一概只字不提。你们为了突出其所谓的“独创性”,竟然故意阉割这些重要思想,显然是不妥当的。
最后,我要请教编者们:你们为什么这样怕讲剥削,怕讲阶级和阶级斗争,怕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什么一定要将江泽民同志论述这些方面问题的著作砍掉?你们是不是受了《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1998年3月出版)的影响。该书在“结束语”中,把矛头集中对准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胡说“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两三年里,无论理论的还是实际的进程都呈现出另外一个方向,那时的舆论也完全是另外一种面貌。”他们讲的这两个“另外”,就是诬蔑党中央在那两三年犯了“方向”性错误,执行了“左”的路线和政策。看来,《江选》的编者们接受了《交锋》的这种错误观点,因而认为讲剥削、讲阶级和阶级斗争、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左”,于是就把这“三讲”都砍掉。其实,那几年坚持“三讲”,决不是什么“左”,而是像党的十四大报告所说的那样,是新的党中央“全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江泽民文选》第一卷,第217页)对于这个问题,党中央早已作出明确的结论,江泽民同志本人也从未声明“三讲”是“左”,应予作废,而你们却自作主张,删去“三讲”的内容,这种不尊重历史、不维护江泽民同志思想一贯性的做法,可以说是对党的领导人的不敬,对党的不忠,有损于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的光辉形象。老实说,你们主张以“三个不讲”取代“三讲”,才是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既违反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更违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种“三个不讲”的“独创性”,究竟是哪一家的“独创性”?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由我这个被某些人视为落后于时代的“老古董”来回答。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还是请广大人民群众来回答吧!

2006年10月7日初稿2006年12月20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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