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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佶:论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社会经济矛盾中的内在统一

作者:刘永佶   来源:红色文化网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解决人类存在和发展中的矛盾。哲学的产生及其与神学的分离,开启了对社会与自然的科学研究,而对社会经济矛盾的探讨,是哲学研究的基础和主要内容,这种探讨的深化,逐步从哲学的总体性研究中分化出专业性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形成以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成果为前提,展开和充实了其基本观念、社会观和方法论,为资本主义制度规定了理论框架。而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新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社会观和方法论,以此为前提,他创立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并在对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论证中,证明和充实了他的哲学创新。不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其理论体系的基本与主要内容都是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在它们的形成过程中,这两门学科都是内在统一的。这种统一不是出于研究者的偏好,而是由其共同的研究对象和目的决定的。但当资本主义派系确立了在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之后,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开始分离并 “专业化”和僵化,表明了资本主义在理论上的没落。而20世纪中叶以后,社会主义派系也因不能从内在统一中研究发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导致教条化和停滞。明确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内在统一,深入研究现代社会经济矛盾,是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发展的必要内容。  

一、       资本主义哲学的形成及其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展开与充实  

资本主义是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意识,其理论体现、贯彻于社会运动和制度中。资本主义发端于欧洲13、14世纪的市民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和手工业主的势力不断增加,推动工业生产方式取代农业生产方式,由它们构成初级的资产阶级,即资本所有者集结的社会群体,每个资本所有者都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执行着资本增殖的职能,并固守资本的所有权。资本所有者之间不时有利益的冲突,但他们又深刻地意识到总体性的共同利益,并由此形成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资本主义就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集中体现,是在资产阶级形成和发展中随着由其主导的社会运动和制度的建立而逐步确立的。资本主义理论体系中,哲学是基本观念和基础,政治经济学是其主干内容,它们是同一个理论体系的两个层次或环节。  

资本主义是在反对封建主义和集权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形成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必须批判封建主义的哲学观念上帝主义,批判并否定其经济、政治制度。为此,其首要任务就是对社会经济矛盾的探讨,论证资产阶级的利益及其与全人类利益的一致。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哲学的名义下对封建主义的神学进行批判,这种批判还是笼统的总体性的,尚无学科的划分,但已经分了相应层次,包括基本的哲学观念、认识论和方法论、自然观、社会观,以及经济、政治、伦理等。初期的资本主义哲学以自然神论表现出来,进而演化为唯物主义。  

自然神论的代表人物有但丁、哥白尼、伽利略、布鲁诺、培根、笛卡尔、伽桑狄、斯宾诺莎、莱布尼兹、沃尔夫、伏尔泰等人。自然神论是资产阶级与专制君主结盟的产物,自然神论者拥护君主专制,反对天主教会以神权干涉政权,主张消除封建割据,推行重商主义,要求宽松的工商业发展环境。自然神论者虽然不否认神,但他们所说的神已非人格化的上帝,而是类似中国人所说的“天命”,是创造、支配世界的理性,并具体化于世界万物之中。马克思认为“自然神论——至少对唯物主义者来说——不过是摆脱宗教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罢了。”[1] 自然神论在法国的代表笛卡尔将上帝说成“一般的自然”,是自然界的秩序和规律。伏尔泰则认为上帝不过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或理性,以上帝名义骗人的天主教教皇是“两足兽”,主教们是“恶棍”,宗教裁判所是拦路抢劫的强盗。他主张“自然法权论”,赞成以开 明 君主制取代封建领主制。  

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壮大,其与封建领主制及自然神论者主张的开 明 君主制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本主义哲学也就演进到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的创始者是霍布斯,马克思指出:“霍布斯消灭了培根唯物主义中的有神论偏见。”[2]霍布斯之后,洛克又进一步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发展了经验主义,并坚持物质自然的观点。他们构筑了英国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观念、认识论、自然观、社会观,并对经济矛盾进行了分析。受霍布斯、洛克的影响,法国的狄德罗、梅特里、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更为坚决地批判上帝主义,毫不客气地清算自然神论,明确论证了世界的物质性和物质的自然性,并论证了唯物主义哲学各层次的内容。  

唯物主义是成熟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和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哲学观念,它不是思想家主观臆造的,而是在对社会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论证中形成的,是对资产阶级利益和意识的集中概括。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有:一、基本观点。哲学家们之所以要论说世界本原,目的是为他作为人对人生和社会关系做出符合他及其代表的群体(阶级、阶层、集团)利益的论证寻找前提。上帝主义者之所以主张上帝创世,并不是因为他们认知了上帝,而是因为他们的利益需要用上帝名义来维护。唯物主义者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自然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这种观点的提出,当然与自然科学的成果有关,但主要原因并不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上帝主义也将这些成果作为上帝造人造物的论据,而在于用这些成果可以证明上帝的不存在,进而从物质推论出以上帝名义界定的社会等级是不合理的,人是自然的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是生而自由、平等的。霍尔巴赫写道:“自然,从它最广泛的意义来讲,就是由不同的物质、不同的组合、以及我们在宇宙中的不同的运动的集合而产生一个大的整体。”[3]对于人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霍布斯指出“生命只是肢体的一种运动,它的起源在于内部的某些主要部分。”[4]梅特里进一步提出了“人是机器”的著名论断,从食物、疾病、年龄、相貌、天气、社会关系等对人的影响说明人是自然的动物,并据此否定了“上帝造人”的命题。霍尔巴赫系统论证了人的物质属性,说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命,不过是长长的一系列必然的、相互联系的运动。”[5]“人是一个各种不同的物质组成的有机的整体。”[6]  

二、认识论和方法论。唯物主义者认为,意识是物质形态的人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唯物主义者从物质的自然性和人是物质自然界的一部分的观点出发,认为意识是人的物质构成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反对将意识的来源归结于神。霍布斯把人身外之物通称为“对象”,它们对人的眼、耳及其他部分发生作用,形成感觉,感觉产生思想和概念。洛克在批判“天赋观念论”的同时,系统论证了经验主义认识论,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说”,强调只有经受感觉和经验,才能形成观念和知识。梅特里明确指出,人的观念来自外界事物对各种感官和大脑的作用。霍尔巴赫将感觉称作人的“第一种机能”,是人的器官所特有的,“因作用于这些器官的物质客体的出现而引起,这些器官的运动或震动传达于脑。”[7]进而形成思维、反省、记忆、想象、判断、意志等活动,再形成思想和观念。依从经验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者提出了其方法论,其共同点就是研究必须依靠感觉和经验,理性思维要在充分的经验材料基础上进行实证。比较、分类、归纳、分析是主要的思维形式。但霍布斯受唯名论影响,只承认个别事物的实在性,不认事物一般的实在性,认为只有感觉经验是实在的,而一般概念、理性认识不过是感觉经验的“名称”、“符号”,是人们主观上相互同意而约定的。他这种观点影响到洛克,形成了静止的、孤立地分别考察的只分不合的思维方法,以至受到贝克莱以唯心主义的质疑,并成为休谟以实证主义修正唯物主义的突破口。法国唯物主义者则相对注重理性思维和概念的作用,特别是狄德罗,已认识到事物发展和普遍联系,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不停的激流。一切都在变,一切都在过渡。理性认识应该也能够理解对象的辩证运动。英、法两国唯物主义者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政治经济学形成的必要前提,但也因其区别而导致经济思想的差异。  

三、社会观。这是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的存在与利益和对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国家的规定。霍布斯提出并为洛克、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人坚持的观点是:人作为自然物质的特殊形式,处于物质运动的链条之中,人的存在和活动从属于动物的活动,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人的各种感受和心态,归结起来就是爱与憎,爱与憎形成利与害,趋利避害是人的基本利益。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国家是唯物主义社会观的三个基本范畴,也是探讨社会经济矛盾、政治和伦理的出发点。自然权利是唯物主义基本观念的集合,又是探讨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依据。霍布斯认为,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由此,这种自由就是因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8]自然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所有权。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让每个人都服从的情况下,每个人相互行使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9]这对所有人都是不利的,因而人们逐步认知了“理性的诫条或一般法则”,即为了个人利益,必须放弃或出让一部分自然权利,人们“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10]但只有社会契约还不足以保证个人利益和契约的履行,还应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共同权力机构,这就是国家。由国家保证社会契约的执行,协调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对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国家,洛克和法国唯物主义者以及孟德斯鸠、卢梭等人,都进行了探讨和充实,并在英国“光荣革命”后的渐进变革和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中得以运用,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基干。对于国家的形式,除霍布斯外,其他唯物主义者和启蒙学者 都反对 君主制,主张民主制或立宪君主制。  

四、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规定。这是唯物主义社会观的展开,也是其作用于资本主义运动和制度的具体形式。(一)保证财产的所有权,鼓励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与竞争。唯物主义者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一国的富强和文明程度,应尽最大可能将劳动、资本、土地和其上的资源都用于发展生产。为此就要保证财产的所有权,鼓励并促进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与竞争。生产力是人类认识能力、活动能力的集合,社会变革要以促进每个个体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和竞争为目标。自然权利的核心是财产所有权,在霍布斯和洛克那里,将财产所有权与劳动相统一,但又认为已经归人所有的物质财富再作为劳动条件(生产资料、工具等)所产生的财富,应归其所有者。这就是资本所有权,也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权利。其他唯物主义者都从保证财产所有权出发论证了自由竞争的必要性和制度变革。所有唯物主义者几乎都在其著述中论证了经济观点,有些人如配第、魁奈、斯密等因对经济的专门研究,成为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二)以政治民主保证财产所有权及其所有者的自由。唯物主义所唯的“物”,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物质财富,唯物主义就是唯物质财富主义。为了保证财产所有权和自由竞争,必须建立以所有权为依据的民主政治。洛克强调国家政治权力源自个人自然权利的集合,因此必须确立个人对国家机构的选举和控制,其首要环节就是立法权。由立法权控制行政和司法,保证个人财产所有权和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立法权就是财产所有权的集中体现,洛克以后的唯物主义者和以唯物主义为依据的政治思想家,都把立法权与所有权统一,并主张按所有财产的数量规定选举权。政治民主实则成为“财主”或“资主”,是财产所有者保证其所有权和自由的政治制度。(三)以财产所有权为依据的文化个人主义。唯物主义对文化的规定集合为个人主义,即以财产所有权为依据对价值观、思想和道德的规定。霍布斯是个人主义基本观念的提倡者,他认为,保全生命、追求幸福既是自然权利,也是价值观的体现,而其核心,就是在固守和扩大本人财产所有权的同时,承认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他的这种观点被洛克等人认同并加以充实。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价值观扩展到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考察中,就形成个人主义的思想体系。而对社会关系的界定和协调,既有政治法律的方式,又有道德的方式。霍布斯借用孔子的话说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1]霍尔巴赫认为是在自爱的基础上,正确对待他人,把个人利益同总体利益结合。唯物主义者从保证个人的并尊重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角度规定道德,从而形成了其系统的文化个人主义。  

以上是唯物主义的主要内容,作为资本主义的哲学观念,唯物主义从总体上规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经济矛盾。不论是对世界物质性的规定,还是关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探讨,都集合于社会观,并展开于经济、政治、文化的规定。自然权利范畴中的财产所有权,既是资产阶级利益的根本,也是唯物主义社会观的基本和核心,从这个核心出发,唯物主义者系统论证了资产阶级的经济理念,不仅从一般意义上对经济矛盾进行了规定,也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创造了理论前提。而其围绕财产所有权对政治、文化的规定,又是政治经济学的必要条件。  

政治经济学是唯物主义哲学中关于经济矛盾规定的具体化,是从总体性的哲学中分化并形成专业学科的,其根据和出发点是唯物主义哲学社会观的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国家范畴,侧重探讨自然权利中的财产所有权的规定与保证,以及国家对社会契约的法律规范与协调。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矛盾是政治的基础,而与它几乎同时形成的政治学所研究的政治关系与制度则是经济的内在机制。政治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相辅相成,在探讨资本主义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时,必须充分考虑其政治学的因素。  

政治经济学是以市民社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根据而形成演进的。哲学的自然神论阶段形成了重商主义经济思想,蒙克莱田还提出了“政治经济学”这一术语,但重商主义者尚未构建政治经济学体系。到哲学的唯物主义阶段,在霍布斯、洛克的著作中,对经济矛盾的研究已成其学说体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洛克的《政府论》在论述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时,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做了原则规定,以致后来制度学派创始人之一的康芒斯认为是洛克构造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念。[12]在霍布斯的影响下,配第展开了从唯物主义对经济矛盾的专门研究,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而被马克思称作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的布阿吉尔贝尔,开了在法国从唯物主义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先河,他尤其注重自然规律,并据此批判了重商主义政策。法国政治经济学创始期的代表魁奈的著作更明确地体现着唯物主义的哲学观念,他对自然权利、自然秩序和《经济表》的规定,是政治经济学得以形成的基础。  

承继前人成果,斯密构建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他在哲学上是唯物主义者,深受本国唯物主义的影响,并在法国游历时进一步接受了唯物主义及魁奈等人的理念。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全面展开了唯物主义的社会观,从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范畴出发,系统论证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及其要求的经济制度,批判了以重商主义为代表的旧集权制经济。斯密认为,人的自然权利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所有权,占有物质财富是个人的基本利益,也是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明确个人利益和权利并理性地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经济人”。社会契约和国家以各种方式制约人的经济行为,形成理性的经济秩序,保证经济人的所有权和自由竞争。他认为,人之所以追求、竞争对财富的占有,一是出于迷恋发明、改良的本性本能,二是实现和维持社会地位的需要。在社会契约和国家制约下,从个人自然权利出发参与竞争、占有物质财富的“经济人”,不仅可以实现个人利益,而且必将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斯密系统地探讨了财富、生产和分配、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的用途,阐述了劳动、资本、土地的所有者在经济中的权利和关系,重点论述了资本所有者在发展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从理论上规定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  

斯密创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不仅证明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社会观,而且运用和体现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重商主义者依据的哲学观念是自然神论及经验主义方法,因而他们在方法上是以君主专制国家的总体利益为前提,从增加本国财富和国力立论,并以对商人活动的经验总结为基本方法。到配第、布阿吉尔贝尔和魁奈开始将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运用于经济研究,但因英、法两国唯物主义者有重经验和重理性之分,因而配第的方法是以归纳为主,魁奈的方法以演绎为主。斯密吸取了前人方法,同时受休谟实证描述法的影响,形成了他所特有的二重方法。马克思指出:“这是两种理解方法,一种是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另一种则只是把生活过程中外部表现出来的东西,照它表现出来的样子加以描写、分类、叙述并归入简单概括的概念规定之中。”[13]第一种方法可以称作“抽象法”,第二种可称为“描述法”。这两种方法在斯密的著作中相安无事地存在并发挥作用,表明了英国资产阶级的两面性,也是以后政治经济学分化的方法原因。  

萨伊和李嘉图进一步以唯物主义社会观为依据,在斯密已有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扩展。相比之下,萨伊侧重于描述法,李嘉图侧重于抽象法。萨伊强调财产所有权是经济制度的根本,并明确政治经济学是在哲学规定财产所有权的由来及其转移、保障的法律和方法的前提下“把财产所有权看作鼓励财富的积累的最有力因素,并满足于财产所有权的实际稳定性”,强调“只有财产是权利和现实的东西的场合下,生产的源泉即土地、资本和劳动才能发挥其最大生产力。”[14]政治经济学就是要探讨“这些生产要素怎样个别地和协同地执行生产工作。”[15]探讨如何将所有权贯彻于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形成自由竞争的制度和机制,使生产要素发挥最大生产力,从而增进财富。李嘉图同样认为财产所有权是发展生产力的保证,尤为突出资本在发展生产力中的作用,将资本所有者视为生产力发展和全人类利益的代表。他认为最合理的经济制度就是资本主导并把资本积累作为目的的制度。为此,政治经济学的功用就在于论证资本主导的制度,并保证资本积累的社会机制,其关键,就是提高利润,“人们积累只是为了使积累能够生产,而且也惟有这样使用,它才会产生利润。没有积累的动机就没有积累。”[16]不论是劳动者的工资,还是地主的地租,都应服从资本利润和积累的需要。为了发展生产就要保持有效需求,因而马克思说李嘉图“希望为生产而生产”,“对他那个时代来说,李嘉图是完全正确的。”[17]  

经斯密、萨伊、李嘉图的努力,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得以形成,它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以资本利润为核心,以积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及价值、货币、工资、地租等概念为主干,建立了系统论证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制度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是唯物主义哲学观念的具体化,更是唯物主义哲学观念的充实与实现,唯物主义由政治经济学而贯彻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体制、政策、管理之中。  

二、       马克思对哲学的革新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创建  

资本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形成过程,是由众多思想家完成的。早期的哲学家虽然从总体上探讨了社会经济矛盾,但并未建立政治经济学体系,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虽然信从并展开唯物主义哲学家们的观念,但毕竟没有对哲学的系统论证。这样就容易给人一种假象,似乎这两门学科是分别形成和发展的,说到关系,也只是外在的联系。而马克思对哲学的革新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创建,都是他本人完成的,这二者在他那里充分体现出内在统一性。  

马克思作为法律系的大学生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从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与批判开始他的哲学革新与对社会经济矛盾的研究。从逻辑和时间顺序上说,他对哲学的初步革新先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他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前提,而他将革新了的哲学观念运用于社会经济矛盾的研究过程,又不断充实对哲学的革新,进而再体现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创建中。  

马克思对哲学的革新,首先,是从实践界定哲学的性质。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8]这是对哲学的革命性观念。从上帝主义到自然神论到唯物主义,都通过对世界本原的思辨或实证得到某种界定,以此作为论证其所代表的阶级或集团的利益,从而使哲学显得玄奥难解。马克思将哲学的性质及其目的明确为“改变世界”,抓住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解释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9]“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20]实践并不是不要解释世界,而是以实践为目的去认识和解释世界,认识也只能来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得以证明。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能解释世界。  

第二,明确哲学的主体性与阶级性。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将世界和哲学的主体,或者说成上帝、天命,或者说成自然、绝对精神,而他们是作为某个主体代言人的身份来立论的。马克思则明确指出哲学的主体是人,是实践的社会的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1]以前的哲学家也都是社会某一阶级或群体的代表。“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22]马克思声称自己是市民社会中无产阶级的代表,他的哲学就是要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消灭其存在的现实社会制度。“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23]马克思创立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哲学,改变了早期社会主义者以旧唯物主义为哲学基础的状况,促使社会主义独立、系统发展。  

第三,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24]或“完成了的人道主义”[25]。这里包含四层含义:一是批判地继承了唯物主义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和物质的自然性基本观念。二是充分肯定了费尔巴哈人道主义哲学的进步意义,1844年8月马克思写信给费尔巴哈说道:“您(我不知道是否有意地)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而共产主义者也就立刻这样理解了您的著作。”[26]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再次强调“费尔巴哈的功绩”之一是“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27]为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打下了真正的基础”。三是发现了费尔巴哈的局限,并在克服其局限的过程“完成了”人道主义。马克思1845春写到:“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28]四是从社会关系的总和规定人的本质,以劳动为人本质的核心要素,并由此规定人性、人的价值和人权,明确自由和解放的人类发展目标。在对世俗基础的社会经济矛盾的分析中,在对它的革命实践中,马克思形成了他的社会观和辩证法,进而研究政治经济学。  

第四,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过程中分析社会矛盾,形成新的社会观。马克思自称是黑格尔“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29],对黑格尔哲学有深刻、系统的理解。他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是从法哲学入,再从法哲学出,形成了自己的社会观,而其间的过程又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黑格尔的哲学是对自然神论以来几百年欧洲近代哲学的思辨性概括,他承认物质世界的存在和演化,但用“绝对精神”来说明这种存在和演化,并认为人的感觉和理性思维也是绝对精神的体现,主张“思有同一”论,认为人的主观逻辑可以认知客观逻辑。法哲学是黑格尔社会观的集中体现,他以绝对精神对唯物主义的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国家三个基本范畴进行了改造,强调“国家是在地上的精神”[30],是市民社会和家庭乃至个人的主导和制衡。黑格尔从当时德国资产阶级利益出发,认为最合理的国家形式是君主立宪制。马克思写的第一部著作就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他指出黑格尔颠倒了私有财产和国家的关系,并不是国家决定私有财产,而是私有财产构成国家的本质,私有财产所有权在市民社会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促使马克思展开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他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31]正是对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的概括,构成马克思的社会观。“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2]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得出的社会观,即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规定,又成为他进一步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指导思想。  

第五,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和革新。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的主要贡献,是形成了系统的思辨辩证法,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和继承,是与确立基本哲学观念、社会观相统一的,而且都集合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由此革新了辩证法,形成了他特有的哲学方法论。马克思写道:“我的辨证方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33]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与他的社会观和哲学基本观念相统一的,并具体化为他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  

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新,开创了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也为创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提供了逻辑前提和方法论原则。他之前的社会主义者虽然也关注经济矛盾的分析,但由于以旧唯物主义为哲学观念,只能以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中不成熟的劳动价值论来论证产业工人的利益,不仅不系统,而且很难促进产业工人的阶级联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只能在社会主义哲学观念的指导下才能形成体系,而社会主义哲学观念也只有通过对经济矛盾的研究和验证才能确立。  

对于马克思来说,哲学与政治经济学并不是两个分立的学科,而是他研究社会经济矛盾的两个内在统一的思维层次。从时间上说,他研究哲学是在先的,但并不是完成了对哲学的革新之后才着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而是在初步哲学革新时就认识到必须研究社会的经济矛盾,“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大体上说,他1843年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大约在1843年底到1844年开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既是他创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起始,又是他哲学革新的继续。1845年马克思就写出了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创立了“新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之后,他与恩格斯合作写出了《神圣的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包括对经济矛盾分析的哲学著作。1846年写作了《哲学的贫困》,1847年写作了《雇佣劳动与资本》,将哲学上的革新展开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1848年马克思又与恩格斯合作了《共产党宣言》,表明社会主义理论在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统一中的确立。19世纪50至60年代,马克思移居英国,集中研究政治经济学,写出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之后又将上述成果修正、汇集于《资本论》,创立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系统论证,也是他对哲学革新的展开、验证和充实、发展。正如列宁所说:“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他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34]  

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可以分为三大阶段:一是19世纪40年代,提出了异化劳动学说;二是19世纪50年代,异化劳动学说向剩余价值理论转化;三是19世纪60年代及70年代,确立剩余价值理论体系。在这三个阶段及其形成的两个体系中,都充分体现着哲学革新与创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统一。这种统一既是观点和原则上的,也是方法论上的。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和原则,就是劳动创造财富,劳动与财产所有权相统一,从劳动出发探讨经济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它体现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全过程,其中生产是决定性环节,他明确并反复强调政治经济学研究要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相统一。这充分体现于异化劳动学说和剩余价值理论中。  

异化劳动学说。劳动是自霍布斯、洛克、斯密到黑格尔都相当重视的概念,他们用劳动作为规定人的自然权利的核心财产所有权的根据。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35]马克思从劳动者思想代表的角度,把劳动规定为人的本质活动,是实践、改变世界的主要内容,在他革新了的哲学观念中劳动实际上已成为核心性概念。而劳动概念的核心地位又取决于他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继承与革新。从洛克到斯密、李嘉图都将唯物主义社会观中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展开于政治经济学,形成初级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指出:“现代英国国民经济学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大进步是,它把劳动提高为国民经济学的惟一原则。”[36]劳动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在基本观念上的结合点,但由于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其思想家们并不能明确并贯彻这一原则。马克思认为,劳动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是规定价值、财产所有权以及资本、雇佣劳动、利润、工资等概念的前提和依据。异化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范畴,其义为异己化,即从自身产生出相异的对立物,它又会再异化,是自在与自为之间、意识和自我意识之间、客体和主体之间、思维与感性之间的对立转化关系。马克思改造了异化范畴并以它规定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劳动,即异化劳动。“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个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7]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概念规定了“私有制、贪欲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的本质联系,以及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38]在规定了异化劳动概念之后,他规定了私有财产概念,指出:“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这是一种外化的实现。”[39]马克思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两个概念的规定,确立了他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并围绕它们“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40]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与资本》、《共产党宣言》,马克思展开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两个概念规定资本主义经济矛盾各范畴,由此形成异化劳动学说体系。  

剩余价值理论。这是对异化劳动学说的充实与升华,主要体现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坚持并发展他的基本观点和原则,首先改造了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由洛克、配第提出经斯密、李嘉图发展了的早期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是唯物主义社会观中财产所有权范畴的展开。但他们都把资本作为生产的主要原因,因而其劳动价值论不可能彻底,斯密甚至提出了另外两种价值论,并由萨伊扩展为要素价值论,而李嘉图所坚持的劳动价值论又在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矛盾中陷入困境。政治经济学要发展,必须改造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在异化劳动学说中并未注重价值范畴,直接从劳动的异化规定资本主义经济本质并改造各具体范畴。这有明显的局限。经过19世纪50年代的“再从头”研究政治经济学和对异化劳动学说的反思,他认识到价值在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重要和必要性,于是集中研究了价值概念,对劳动价值论从四方面进行了改造:其一是明确价值创造的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其二是明确了劳动的抽象性与具体性,区分了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其三是明确商品价值由劳动创造,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其四是对价值形态的分析。  

以改造了的价值概念为前提,马克思指出,资本作为货币,作为价值的存在形式,是积累起来的劳动。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既体现劳动的异化,也体现财产私有制度。马克思进一步将资本分为可变部分与不变部分,并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至此,他发现了以前政治经济学所未发现的一个实质性问题:工人所出卖的并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资本家不是以其全部资本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只是以其可变部分购买,不变部分是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的。这样,就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对立具体化、明确化了,其统一性也就突出了。对以上分析的综合,形成剩余价值概念的规定,即以可变资本购买劳动力使用权的资本家,超过其购买的劳动力价值所体现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对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并归资本家所有的价值。马克思进一步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及劳动力价格——工资的规定中,论证了这种生产方式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如何决定生产关系,并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对立。在规定剩余价值概念的基础上,马克思规定或改造了资本积累、资本循环、资本周转、社会资本再生产、利润、平均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等一系列主干概念,形成了剩余价值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他对哲学的革新通过系统抽象法而贯注于概念运动的体系中。  

从方法论上说,马克思在哲学上革新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过程,是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展开的,并具体化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系统抽象法,其主要内容,一是从实际出发,详细占有材料;二是抽象研究与实证研究的统一,在详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抽象,解决了哲学家在空洞议论中对理性与经验、抽象与实证关系的分歧;三是将抽象思维的各种形式,从比较、分类到判断、概念、推理、论证等辩证统一,以概念为核心,并将判断中的分析与综合、推理中的归纳与演绎有机地运用;四是以概念运动为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的主干与主导,各思维形式都集合于概念运动,规定新概念、改造和完善旧概念,并确立核心概念,使前导性概念、主干概念和辅助概念围绕核心概念运动,构成概念运动与联系的体系;五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统一,定性研究是对经济矛盾性质的认识,定量研究是对经济矛盾数量关系及其变化的认识,它从属于定性研究,是定性研究的展开;六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这是系统抽象法的原则,是马克思革新了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具体化,是对现实矛盾与历史的认识过程和经济矛盾发展过程关系的辩证规定。正是在系统抽象法的形成和运用中,体现了马克思对哲学的革新。如何概括系统抽象法中的哲学方法与观点,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也是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       在对社会经济矛盾的统一研究中发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  

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都产生于近代社会经济矛盾与变革的实践,它们的生命力,它们的发展,都来源于对社会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解决。他们的关系不是上帝、天命、自然所界定的,也不是研究者主观随意和偏好的结果,而是人类社会经济矛盾演化所要求的,是研究者思维层次及其联系的体现。只有在对社会经济矛盾的统一研究中,才能发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  

古代人类并没有哲学和各学科的区分,思想家对人生存和发展的探讨是笼统的,是对当时的矛盾总体性的论说,虽然有所侧重,但并无学科的区别。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时期都是如此。后人所说的“古希腊哲学”、“中国古代哲学”,不过是以现代学科的划分来称谓古时的思想,而当时的思想家并没有“哲学”这个学科的观念。哲学大体是在16、17世纪形成的,从其中分化出政治经济学等学科,大概是从19世纪初开始,西欧和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逐步确立,资产阶级思想家反封建、反专制的任务已经完成,哲学乃至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也都归入大学中分立的讲堂,成为某些人的“专业”,他们不再重视对社会经济矛盾的研究,而是在总体上为其依赖的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宗旨下,各自在书斋里从事本学科的“科学化”。在科学化的名义下,从原来由哲学总体研究的内容一块一块地分割、隔离,留给哲学的就只剩下以形式逻辑探讨实证的方法与现象学的表层研究了。在哲学被“科学化”分割的同时,政治经济学也步入“科学化”,即将经济中的各要素都以货币计量,化为同一货币单位,再以数学方法来研究所谓的“纯经济”,按照数学公式来设计模型、预测动态,数学推理和符号演算成为主要内容,至于社会经济制度、体制的矛盾,各阶级的经济关系,以及政治、文化等因素对经济的作用,通通都因不能以货币计量和数字化而被排除于经济学的研究之外。如此计算出来的经济学,不能说没有价值,但其预测很少准确,只能为决策者和经营者提供参考。这种情况表明资产阶级在其居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下已经掌控了自己和社会的命运,并具备了充足的经验和常识,不需要像18世纪末19世纪初那样仰仗经济学家指导他们如何建立制度和体制,怎样进行积累和管理了。尤为重要的是,像各具体学科从哲学中分化独立一样,政治经济学也被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贸易学等等更具体的经济学科所分割,以至只剩下将前人所规定的原理、公式等常识以现代化语言加以解说,并配以相应的数学模型。“科学化”了的政治经济学也和哲学一样,开始被淡化、边缘化,马克思称之为“政治经济学的庸俗化”的趋势愈演愈烈。大约在资本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被“科学化”分割的同时,马克思革新了哲学并创建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社会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生命力也在于对社会经济矛盾的研究与解决,在于对社会主义运动的指导。而当它们也被教条化地切割为各门专业性学科,并分门别类进行注解和讲授之后,逐渐变成论证政策的工具。二者在教学和研究中的分离,使哲学不再关注社会经济矛盾,政治经济学则失去了观点原则和方法论的指导,从而也脱离现实的社会经济矛盾。不论是前苏联还是中国,虽然都有庞大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研究队伍,但除了从“经典著作”寻章摘句和论证政策之外,很少有对社会经济矛盾深入的揭示,在经济体制发生问题需要改革的时候,并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见解,因此逐步被淡化。而政治经济学也因各具体经济学科的分化和独立,日益空泛,成为“经典著作”注释和政策论证的汇编。对社会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尴尬处境,人们可以找出诸多外部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反思在揭示和论证社会经济矛盾中我们这些从业者做了些什么?应怎样按马克思所确立的观点、原则、方法,沿着他的思路发展社会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关系问题的关注。这并不仅是两个学科的关系,这种学科的关系只是问题的表层,其深层或根本在于如何对待社会经济矛盾。现在的资本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视其既有制度是天然合理不可更易的,因此不承认其矛盾,并为之进行辩解,这是它们被淡化、边缘化的主要原因。而那些以“专业人士”身份从事这项职业的人,也不愿改变这种观念,只做那些资本主义制度所容许他们做的 “科学论证”和“数学演算”。无论哲学还是各具体学科,目的都只能是揭示矛盾、解决矛盾,而非依形式逻辑和数学等工具性学科的标准自行“科学化”。对于不愿意改变既有制度的既得利益的资产阶级来说,供养一批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矛盾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要求他们以其“科学化”的形式来为既有制度辩解是很划算的。这正是资本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步入没落的原因。脱离社会经济矛盾就不可能发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但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就像它们的形成一样,不会因统治阶级代言人的主观愿望转移。社会经济矛盾仍然存在,而且日益尖锐复杂,不会由于“科学化”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回避与辩解而消失。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形成同样,促进它们发展的根据和理由,也在于对社会经济矛盾的揭示与解决。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已经不能由既得利益的资产阶级和其他统治阶级的思想代表进行,只能由在现代社会经济矛盾中受损害和压制并主动变革的劳动者阶级的思想代表来从事。  

为了发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就要破除人为地将它们分化隔离而设定的界限,明确二者的内在统一关系。哲学与政治经济学是社会经济矛盾演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们的区别与统一,都源自社会经济矛盾,是对社会经济矛盾研究中人类知识水平和思维层次的体现,并没有一个先验的、绝对的界限。人类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才进行哲学和科学研究的,哲学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各学科,都是在探讨人类生存的内在因素、社会关系和外部条件,由此导引社会发展,而发展了的人类又会遇到新矛盾,提出新问题,要求哲学和各门科学再探讨。学科的划分是研究细化和深入的表现,但并不是绝对的,如何划分只是在特定的认识水平上才有其合理性,认识水平提升,各学科的关系就会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是所有人都存在其中并关注的基本矛盾。在市民社会和商品经济发展中形成的资产阶级思想代表,关注经济矛盾是其第一要务,他们最初以哲学名义的科学研究,也势必将经济矛盾作为重点。当政治经济学从哲学中分化对经济矛盾进行专业性研究以后,并不是取得了研究经济矛盾的专利,哲学也没有义务回避经济矛盾的研究,而是应该变原来将经济问题作为总体性研究的一部分为一般性的研究,同时从一般性上为政治经济学研究提供方法论导引,并使之与各门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联结。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也要关注社会发展的一般性矛盾和总趋势,并从一般层次上吸纳哲学及各门科学的研究成果。  

社会经济的一般性矛盾,存在于所有特殊的经济制度中,并与政治、文化内在联系。不论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哲学在形成时都将对社会经济的一般性矛盾与对经济制度的变革,以及经济与政治、文化的关系作为主要内容,从而显示出强旺的生命力和社会功效。资本主义哲学因其回避社会变革脱离社会经济矛盾而步入没落,社会主义哲学必须记取其教训,密切关注社会经济的一般性矛盾,强化上述内容的研究,才能有所发展并在社会变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时下中国哲学界有一股盲目效法西方“主流派”的倾向,以“科学化”来“改造”中国的哲学研究。其盲目,一是忽略了中国与西方所处社会矛盾阶段的差别,二是不知哲学的性质和使命,将现代西方主流派哲学家的没落当成时髦。这种对哲学的“科学化”,不能说毫无用处,但脱离了中国现实社会经济矛盾,回避社会变革,也就失去了哲学家在“改变世界”中的功用。中国的社会主义哲学研究者要在克服教条主义束缚的同时,排除西方“主流派”的干扰,明确哲学的性质和使命,密切关注中国及世界的社会经济矛盾,揭示其一般性规律和演化趋势,探讨中国社会变革的方向和途径。要做到这一点,哲学就必须结合并指导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同时综合政治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探讨其共性和联结点。  

同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要突破教条主义的制约,摆脱对西方经济学“主流派”的盲目追随,在批判吸收其中某些技术性分析方法的同时,认清其没落与无能。社会经济矛盾并不因学者们的主观愿望而转移,更不是随他们能否认知或故意掩饰而变化的。现代世界并不像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们所宣传的那样已经进入“全球化”的大和谐,“地球村”中的社会经济矛盾不仅尖锐复杂,而且包含着巨大危险。仅从近年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经济危机与能源食品价格的暴涨,就可以看出金融资本的统治给人类带来的普遍灾害。油价、物价、股价如精神病式的起伏,将全人类的财富都搜刮进极少数金融大亨的钱袋,而其中起作用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正是斯密所发现并已经异化为“魔掌”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机制。而为了占有物质财富的竞争和垄断,不仅导致人间极端的贫富分化,形成了以物质财富为权力的对人类新的专制统治,还造成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空气严重污染和地球暖化使人类陷入空前的危难之中。当今天的经济学家还在正面教授这只手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并以供求关系与各种函数、公式来灌输“普世公理”时,其“科学性”已浩然无存。以这样的经济学来指导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既不能明确世界经济的一般性矛盾,更不能揭示中国经济的特殊性矛盾,反而会在服从“主流”的过程中,将中国经济自动纳入金融资本的控制范围。明确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规定其主体性和特殊性,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历史任务,为此就应在总体上把握现在世界经济的一般性矛盾和大趋势的前提下,着力探讨中国经济的主体、主义、主题和主张。形成并运用正确的方法论是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的关键。这就需要依循马克思的思路,总结一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分析社会经济矛盾的演化,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哲学的基本观念和社会观,充实和发展辩证法。这既是哲学研究的任务,也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任务。马克思革新哲学创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历程告诉我们,哲学所要探究的问题,“必须要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答案,而政治经济学也必须从哲学的视角和方法进行研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区分只是人类知识体系外部形式上的表现,而非对象客体和研究主体先验地具有的,更不是不可逾越的。对于一个研究者来说,其思维形式和方法,取决于研究目的与宗旨,没有必要给自己设定思维层次的界限,而应服从目的与宗旨,对对象客体进行材料的收集、实证与抽象。  

揭示和解决中国的社会经济矛盾,不仅是中华民族现代化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当苏联因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化而导致理论僵化和制度剧变之后,如何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改革经济和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理论、运动、制度发展的重要根据。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者要勇于担当为中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提供理论导引的责任,坚决克服由外国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主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错误倾向,辩证地、切实地揭示现实经济矛盾,集合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和意志,提出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张和方略,才能胜任。为此,就必须加强哲学基本观念、社会观和方法论的研究。对于通行了几十年的以苏联教科书为基本框架的哲学体系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总结一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苏联、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全面分析现代世界的矛盾,更新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哲学,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奠定必要哲学基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并不能坐等哲学上的发展成为结果以后,才去被动地接受。政治经济学研究者应主动地在对经济矛盾的研究中,发现问题,进行哲学的思考,并与哲学研究者相结合,在给他们提出问题的同时,提供必要的对经济矛盾的哲学认识。哲学研究者也应密切关注探讨经济矛盾,从而使社会主义哲学的发展有切实的依据。  

中国是现在世界上唯一坚持以社会主义为根本制度的大国,在整个人类已因资本统治而陷入空前的经济危机,并面临环境污染,地球暖化等巨大灾害的时候,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工作者有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以发展的社会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指导本国的现代化,并以此为根据,丰富和促进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使人类彻底摆脱资本对人类前途的危害。也正因此,必须抛弃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分离的教条主义观念和方法,将二者的研究内在统一起来。  



[1]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6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65页。

[3] 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0页。

[4] 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页。

[5] 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60页。

[6] 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67页。

[7] 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86页。

[8] 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7页。

[9] 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4页。

[10] 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8页。

[11] 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20页。

[12]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1-22页。

[13]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81-182页。

[14] 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136-137页。

[15] 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136页。

[16] 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03页。

[17]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124页。

[18]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

[19]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20]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

[21]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22]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

[23]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5-16页。

[24]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

[2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页。

[26] 马克思:《致费尔巴哈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50页。

[27]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58页。

[28]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

[29]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30]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58页。

[31]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页。

[32]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33页。

[33]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页。

[34] 列宁:《哲学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57页。

[3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63-164页。

[3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5-106页。

[37]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1页。

[38]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0页。

[39]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0页。

[4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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