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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回顾

作者:赵小鲁   来源:红色文化网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回顾

赵小鲁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需要第二次长征。我们面临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四条战线的斗争。事关国家民族命运的关键,聚焦于意识形态斗争。在意识形态斗争中,核心是捍卫英雄名誉,呼唤英雄情怀,振奋民族精神。一个民族,只要有英雄情怀,英雄信仰,必将振奋民族精神,这个民族将无惧艰险,一往无前。捍卫英雄名誉,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要有历史担当。

在反击历史虚无主义,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呼吁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律师,用自己的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2013年,在全国掀起一股诋毁污蔑革命英雄的浪潮中,一股更猛烈的污泥浊水,开始砸向狼牙山五壮士。一位张氏网民在网上造谣: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是假的。狼牙山五壮士就是几个土八路,欺压百姓。老百姓报告日军,引导日军抓捕,并将土八路逼入绝境。三个人被日军打死,将尸体扔下悬崖,两个人逃脱,日军走后,又跑出来,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

接着,原《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先生,连续发表文章,支持张姓网民的汉奸言论。一时,舆论几乎一边倒。一些公知大V,撰文主张,研究历史不可能侵犯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而要求保护英雄名誉的广大群众的呼声,则几乎听不到。更有甚者,正义人士郭松民梅新育,仅仅在网上回击了一句“搞历史虚无主义就是狗娘养的”,就被洪振快等人告上法庭“侵犯名誉权”。历史虚无主义,主动将诋毁英雄名誉的政治斗争,引向法庭,挑起了法律斗争,气焰十分嚣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批党内老同志和军队老同志,找到我,并委托我和解放军退役大校王立华同志,代理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捍卫所有英雄的名誉。我们打响了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法律反击战。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历经两审六次庭前会议,历时一年零二十二天,我们终于取得了胜诉。 在斗争中,我们殚精竭虑,全力以赴。一年零二十二天,我废寝忘食,推掉一切业务,只做一件事,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几近精疲力尽。终审宣判,我听到胜诉宣判时,竟然已经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是感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极度疲惫,头痛欲裂,不能想事。但是,我的心情极为开朗,大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我们终于可以告慰无数革命英雄的在天之灵了!

案件过去已经两年,但回想起来,仍然感到于无声处听惊雷,处处惊心动魄。历史虚无主义者诋毁污蔑否定以狼牙山五壮士为代表的无数革命英雄,就是通过否定革命英雄,进而否定革命历史,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斩断共产党和人民群众基于革命历史而凝结的深厚感情纽带。表面上,是否定我们的革命英雄,本质上,则是否定党史军史共和国历史,最终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这个案子,在名誉侵权的形式上,具有全新的性质。历史虚无主义者的手法,第一, 曲笔隐晦,含沙射影;第二,打着历史研究的旗号;第三,举起捍卫宪法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大旗;第四,法律领域,学术领域,网络舆论领域,政治领域,相互配合,全方位进行博弈;第五,洪振快只是台前的代表,实际上,一切主张历史虚无主义的公知大V,都聚集到这场博弈中来。第六,国际国外的两股势力,同声共气,遥相呼应。所以,历史虚无主义者志在必得。他们说,这是共和国言论自由的第一大案。质问,言论自由的宪法边界在哪里?声称,这个案子,法院没有办法判。如果法院判决,就是政治判决,不是法律判决。公开质问法院,你们是共产党的法院,还是共和国的法院?为什么在判决书中,要大讲共产党的历史?干脆直接说,你们共产党的历史都是假的。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是瞎编的。日军的证据是真实的,八路军的证据是虚假的。洪振快说,我没有使用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言辞,法院没办法认定我侵权的故意;我作为历史研究者,所有的观点都有资料来源,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改动。搞历史研究,就是观点立场都错了,难道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一时间,支持洪振快的文章言论甚嚣尘上,气势汹汹,大有黑云压城城欲催之势。

在这种形式下,很多朋友劝我不要接这个案子。“赵律师已经年逾花甲,在律师界德高望重,应该珍惜羽毛。这个案子,即使打赢了也是政治判决,一旦打输了就是身败名裂。太不值了”。

但我扪心自问:如果我们中华民族没有了革命英雄,没有了无数英雄代表的革命历史,我们到哪里寻找我们的初心,到哪里追寻我们的历史使命?一个没有了英雄和英雄信仰的民族,还可能实现伟大复兴吗?所以,这实际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败与否,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政治斗争。我是共产党员,在历史的选择面前,义不容辞,责无傍贷。我决定义务承办这个案子。而且,我和赵珈珈大姐王立华同志第一次谈到这个案子,就明确说,这个案子,我们一定能赢!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追求和社会公德的价值追求相一致,和人心向背相一致。诋毁我们的革命英雄,人神共愤,天理不容。所以,我们一定能赢!

战略上的藐视,不能代替战术上的重视。我将全部心血一股脑倾注到这个案子之中。我自费飞到广东,到红一团团史馆调查取证,登上狼牙山顶峰,实地考察当年的战斗场景,跑遍了几乎能找到的档案馆博物馆。解放军报向我们提供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我们在网上网下,搜集一切可以找到的有关历史报刊书籍。我还买了一批关于证据学的法学前沿最新专著,买了好几本历史专家的学术著作,了解法学理论的最新动态和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方法。赵晓鲁所专门成立了七名律师组成的专案组,对我进行了全方位工作支持。我们对上百份证据和衍生的数百条证据线索,巨细无遗,顺藤摸瓜,敲骨吸髓,全部查找原始出处,不放过每一条证据线索。立华同志始终和我紧密配合,各展所长,互相作为假想对手,相互推演辩论。一次,我们紧急到外地调查取证,时值天寒地冻,我们一天没有吃饭,又赶上大雪,火车晚点。我们两人,都已经年逾花甲,坐在空荡清冷的候车室里,一人买了一碗方便面充饥。尽管条件艰苦,但我们热血沸腾。

两审六次庭前会议,我们梳理的历史资料,多达百万字,质证的证据,上百件,核查的衍生证据线索,数百条,向法院提交的代理词逾二十二万字。凡对方提出和涉及的三十个法学理论问题,多个“细节考证”问题,都针锋相对,进行分析,逐一辨驳。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律适用的关系;宪法原则与司法审判的关系;政治和法律的关系;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和名誉侵权的关系;历史研究的资料属性和法院诉讼的证据属性的关系;革命英雄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维护英雄名誉与社会主义公共秩序的关系。我们指出,狼牙山五壮士是毛主席朱总司令亲自表彰的英雄群体,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精神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魂的重要来源。我们确立了审理该案的五个基本原则,提出了证据审查的第四个原则,完整性原则,提出了认定主观故意的五个基本原则,提出了法律责任构成的完整性统一性的辩证关系。我们归纳了洪振快的十一种诡辩手法,归纳出洪振快“将证据碎片化断章取义”的基本行为特征。等等。彻底揭露了洪振快用曲笔隐讳手法,打着历史研究的旗号,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为盾牌,将证据碎片化断章取义,恶意诽谤诋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真实目的。我们用大量证据,无可辩驳的证明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真实性。我们同时请求法院将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事实在判决书中予以载明。

我们的法律意见,全部为法院所采纳。

我有一个小笔记本,大不盈掌。真实记录了我在三百多个日日夜夜的工作状态。我不分昼夜,苦思冥想,往往深夜,突然闪现出思想火花,马上惊醒,披衣而起,奋笔疾书,直至天明。我的小笔记本,满满记录了工作时间,凌晨二点、凌晨三点、凌晨四点。无分昼夜,革命英雄的精神无时无刻不在鼓舞我的斗志。

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无形压力。一些单位,听说我们为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打官司调查取证,或者避而远之,或者干脆拒绝提供证据。有的单位负责人竟然说,你们为狼牙山五壮士打官司,谁输谁赢和我们没有关系。这种冷漠,实在冷人心寒。但我想,只要有习总书记的领导,一大批党内老同志和军队老同志的支持,有无数革命群众的支持,尽管会一波三折,我们一定会胜利。我就不信,在美国和俄罗斯,都高度重视保护英雄名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污蔑诋毁英雄名誉,会不受法律惩罚?!

我也感到,这些年,有一股阴暗的庞大势力,利用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以各种形式,时明时暗,持续诋毁我们的英雄,使很多年轻人,对英雄事迹已经模糊,对我们的党史军史共和国历史,已经模糊,我们民族的英雄情怀,已经被渐次消解。每每思之,不寒而栗!所以,我提出来,我们要实现“胜诉、大胜和完胜”。完胜,就是要尽快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

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诉,在司法实践和法理上,为其后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奠定了基础。

我和很多同志,一直在不断呼吁,尽快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当时我们叫《国家英烈保护法》)。我在案件胜诉之后,不敢有丝毫松懈,马上多次撰文,呼吁共产党要在意识形态领域放出“胜负手”,要尽快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我的文章,受到广泛关注。核心媒体数次编发《内参》,直接报送给中央领导,并专门编发了《专送件》,直接报送给中央核心领导,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随之,我在参加一次人大立法部门召开的小型座谈会上,脱稿发言四十分钟,力陈尽快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于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意义;对于捍卫英雄名誉,保卫党史军史共和国历史的重要意义;对于恢复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我撰文逐条反驳了一些人反对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各种观点。我反复强调,要警惕打着西方文化的旗号传播西方殖民文化。我的所有文章,均直接报送全国人大立法机关参考。

不久,我接到全国人大有关同志的电话,通知我,经中央正式决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感谢赵律师对《英雄烈士保护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我一时无法控制,热泪夺眶而出。

《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4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我在2018年5月2日,因辛劳成疾,住院治疗。数月后痊愈。

作为共产党员,我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向党和人民交出了自己的一份合格答卷。我和王立华同志,无愧于党内老同志军内老同志和无数革命群众的信任嘱托,终于可以告慰无数革命先烈的在天英灵。《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国家法之重器,震慑并开始扭转历史虚无主义长达十数年对无数革命先烈诋毁污蔑的趋势。我们民族的英雄情怀,正在恢复。一个尊重信仰学习追随英雄的民族,必将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一个拥有上千万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编织成红色文化传统的优秀民族前进的步伐!

天佑我中华!

(注:文章完成之日,正是6月18号。1983年6月18日,我经过连续13年申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谨以此文,纪念我入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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