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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病”:低投票率、“半民主”和撒谎

作者:梁孝   来源:西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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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主政治的实质是人民统治,或者说人民主权,多数人裁决。美国民主被视为西方民主的代表,但实际上美国只是“半民主”国家。据统计,在美国的选举中,投票率不足60%。每位当选的美国总统的票数从来没有达到过适龄选民总数的50%。也就是说美国总统只能是“少数”人民授权。

美国民主被视为西方民主的代表。但是,美国民主有它自己的诸多“顽疾”。其中,有一个令美国非常难堪的老“顽疾”,这就是,美国大选投票率低。

在美国的选举中,投票率不足60%2012年美国大选,大约1.26亿选民参加投票,投票率约57.5%2008年总统选举时投票率约为58%

实际上,这是个老问题。据美国自由主义作家罗伯特·格林的《重建美国人的梦想》一书介绍,1962年,为了提高投票率,约翰·肯尼迪发起敦促选民投票的运动。他取消许多投票限制,比如,取消识字测试、人头税,放宽居住资格限制,简化选民登记手续等。结果是令人失望的,不投票的人反而增多了。1960年,约37%适龄选民不参加投票,1976年,这个数字达到46%。由于投票率只能达到大约60%,再加之两位总统竞选人竞争,实际上,从投票人数来说,每位当选的美国总统的票数从来没有达到过适龄选民总数的50%。换个说法,如果说选举的意义就在于“人民授权”,那么,美国总统只能是“少数”人民授权。

为什么这些选民放弃自己的权利呢?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半民主”。

当时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观点认为,这是因为一些选民家境贫寒,文化水平低,民主意识差,不能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有美国学者为此搞了一次全国调查。结果发现,约有1000万放弃投票的选民,他们家境富裕,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曾经参加过投票,只是后来才放弃投票。

这只能有一种解释,选举对他们没有意义,他们对选举失望了。

就民主的本意而言,民主政治的实质是人民统治,或者说人民主权,多数人裁决。其关键就是人民要能够参与国家管理和决策。比如雅典民主,如果抛开奴隶和外邦人,就雅典公民而言,每个人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都可以发表意见,都能够参与投票。在一些常设机构中,公民也可以通过抽签成为管理者。这时的民主是直接民主,公民享有真正的权力。但是,现代西方民主政制是代议制民主。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由这些民意代表组成议会,再由议会推举出行政机构。这样,直接参与式民主变成间接的代议制民主。这是由于国家不断扩大,选民增多而造成的。但是,议院、议会、政党在另一个意义上也成为一堵墙,把普通人隔绝在国家事务之外。因此,在西方民主制度中,并不是人民主权,人民参与国家管理,而是人民“选主”。人民的任务就是投票,投票之后,人民的政治权利就履行完了。至于国家事务,那就是领导人的事了。西方政治学称之为“人民授权”、“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当然,还有更抽象政治哲学讨论,称之为“程序性民主”。总而言之,人民主权变成了选民“选主”,选举变成了一种形式,一种仪式。民主被腰斩,因此罗伯特·格林称之为“半民主”。

“半民主”又使竞选成为撒谎比赛。不管权力如何制衡,国家事务是高层政治人物之间的事,普通老百姓参与不了。但是,选票毕竟还是普通人的一种权力。要进入高层政治,竞选者首先要赢得选票,而且必须要足够多的选票。因此,政客们首要的任务就是先把选民的选票“骗”过来。后面的事以后再说。现代社会高度分工,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不同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是那样的冲突。国家政策有时候就是协调这些利益。在特定条件下,还不得不在各种利益之间进行取舍。很难有对所有集团都有利的政策。但是,竞选的任务就是获得选票。竞选者要对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拍胸脯,许承诺,口吐莲花。但是,这些承诺中很多都是无法实现的。当然,上台之后,政客们不还愿,选民也只有干瞪眼。如果选民愤怒了,那也是下一次选举的事了。政党竞争又产生了“囚徒困境”。如果你不撒谎,而别人这样做了,你在竞选中就必定完蛋。如果你这样做了,别人就要加倍这样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撒谎”成了西方现代民主制竞选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

老百姓并不傻。西方民主已经成了一种授权仪式,成为没有实质内容的程序,甚至成了撒谎的比赛,谁还会热心这种仪式呢?这也许就是西方民主投票率降低的最本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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