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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经右政左”难以长久持续

作者:刘国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而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其思想影响也在扩大,迟早他们会提出分权甚至掌权的要求,那时即使在政治思想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做多大的努力,恐怕终究难以为继。

  (原标题:刘国光: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市场与计划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命题。科学认识这一命题,准确把握其内涵,对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在本文中就谈谈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问题。

  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不是两种平行的事情

  首先从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的辩证关系谈起。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这句话高屋建瓴地阐释了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的辩证关系。简言之,经济建设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创造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做好了,意识形态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反过来,意识形态工作做好了,可以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保证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也会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然,这也包括意识形态会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在阶级社会里,包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决定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代表先进的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的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代表反动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的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苏联的解体就是鲜明的事例。当今一些丑化革命领袖、否定改革开放前三十年、抹黑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言论,其终极意图在于颠覆共产党的领导,改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十分明显的。对此,我们应当提高警惕,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不是两种平行的事情,某些意识形态与经济工作有着密切的交叉关系。意识形态深入到经济工作之中,经济工作本身也蕴含着意识形态因素,如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本身就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

  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流行的错误思潮中,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公民社会等,属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而新自由主义则属于经济领域中的思潮,在各种思潮中居于很重要的地位。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观点,如“经济人”假设、追逐私利的人性论、私有制永恒论、市场原教旨主义、政府职能最小化(“守夜人”)等,在我国经济界、理论界广泛传播,对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施加相当大的影响。我们的改革向何处去,是走完全自由化的市场经济道路,还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对此,党的十八大明确做出了回答:“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把政治上经济上的关系都摆正

  现在海内外对中国政治经济形势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经右政左”,即经济上更加趋于自由化、市场化,放开更多管制领域;同时,政治上更加趋于权威化,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收紧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似乎我国在经济领域上偏“右”,而在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偏左。好像左右双方对此都有议论,角度不同,好恶各异。

  姑且不论“经右政左”说法的是非,从理论上讲,这是一对矛盾的概念。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政治、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如果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方向一致,就可以巩固经济基础;如果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偏离,那么就会使经济基础发生变异,原来的上层建筑也会有坍塌之虞。

  有人分析,“经右政左”的风险,可能会导致社会分裂,所以这种局面难以长久持续。社会主义经济如果长期受到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侵蚀,使自由化、私有化倾向不断上升,计划化、公有经济为主体的倾向不断弱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最终就要变质,变成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不相容的东西。而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其思想影响也在扩大,迟早他们会提出分权甚至掌权的要求,那时即使在政治思想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做多大的努力,恐怕终究难以为继。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说法,政治上“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而在经济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就是说,政治上既要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上既要“市场经济”,又要“社会主义”。如果把上述政治上经济上的两边关系都摆正了,这就与所谓的“经右政左”的说法划清了界限。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

  下面我想就“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问题,再谈一点认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本身就是经济和政治的统一。我们的改革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或×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是不容割裂的有机统一体。党的十四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时,就明确在“市场经济”一词的前面加上一个前置词“社会主义”,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资源配置有宏观、微观不同层次,还有许多不同领域的资源配置。在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即多种资源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配置,市场价值规律可以通过供求变动和竞争机制促进效率,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资源配置的宏观层次,如供需总量的综合平衡、部门地区的比例结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等方面,以及涉及国家社会安全、民生福利(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资源配置,就不能都依靠市场来调节,更不用说“决定”了。市场机制在这些宏观层次和重要领域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需要国家干预、政府管理、计划调节来矫正、约束和补充市场的行为,用“看得见的手”来弥补“看不见的手”的缺陷。

  过去邓小平同志在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时候,从来没有否定计划,一再说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都可以用。党的十四大报告特别明确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当时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说明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时,就提醒我们:“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以上所述,表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肯定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的手段都要用。但是以后,由于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影响,逐渐出现了凸出市场、淡化计划的倾向。有人认为,我们现在搞市场化改革,“计划”不值得一提。“‘十一五’计划”改称“‘十一五’规划”,一字之差,就大作文章,欢呼离计划经济更远了,离市场经济更近了,“计划”好像成了一个禁区。但是,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后面,紧随着跟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留了“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其实也表达了“计划导向”的意思,只是回避了“计划”二字。我以为,只要切实做到如《决定》所言“宏观调控体系”要“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那也没有多大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可见,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是有限制的。根据这个精神,《决定》在写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政府和国家计划的作用,就是说政府和国家计划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性作用”。这样,市场与政府、市场与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双重调节作用”的思想就凸现出来了。“双重调节作用”是程恩富同志最近对《决定》中有关市场与政府关系问题的一个提法,颇有道理。

  那么,在资源配置的调节中,市场和政府或计划,怎么分工?依我看,按照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划分市场与政府或计划的功能,大体上是可以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应该限制在微观层次。而政府职能如行政审批等的缩减,也主要在微观领域。至于宏观层次上以及微观经济活动中对宏观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源配置问题,政府要加强计划调控和管理,不能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盲目操纵,自发“决定”。当然,对市场提供服务、实施监管、做“守夜人”的责任,政府还是责无旁贷的。

  “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或“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更加有利于坚持既是“市场经济”的又是“社会主义”的改革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这也就是市场价值规律。但是社会主义经济决定资源配置的就不是市场价值规律,而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共同的社会生产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生产中,国民经济要实行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马克思说过:“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这说明,劳动时间按比例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和劳动时间在利用中的节约,是集体化经济的第一经济规律。“劳动时间”包括活劳动时间和物化劳动时间,意味着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其意思就是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和节约资源,是社会化生产要遵循的首要经济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是人们自觉安排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它不等同于传统的行政指令性的计划经济,更不是某些人贬称的“命令经济”。“有计划”主要是指导性、战略性、预测性的计划,用以从宏观上导向国家资源的配置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当然,也包括某些必要的指令性指标,并不排除国家计划的问责功能。改革后,我们革除传统计划经济的弊病,适应初级阶段的国情,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尊重市场价值规律,但是不能丢掉公有制下有计划按比例的经济规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容纳市场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而不是什么纯粹的市场经济,或者其他性质的市场经济。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能只受一个市场价值规律的支配,而必须在市场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同时,受“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支配。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单就市场经济来说,是绝对正确的;下面接着说“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也是对的,但这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唯一的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首先遵偱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计划和市场、政府和市场、自觉的调节和自发的调节、“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理论根据。

  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观点,而不能以哈耶克之流的自由主义经济观点来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市场与计划的关系,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好中国改革航船的舵盘,驶向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未来。(文章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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