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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民主的迷雾—评王绍光《民主四讲》

作者:夏柱智   来源:三农中国  

  中国民主与西方民主相比,未必离真正的民主更远。然而资本和知识界掌握的传媒世界的巨大影响,现实世界被笼罩在一层厚厚的民主迷雾中,世界划分为两大阵营,民主和非民主的。但是真正的民主是什么,而现实世界的民主又是什么样的民主,而被人们广为诟病的民主又是什么民主。莫衷一是的结果是“知识分子和群众”都高举民主口号,要求改变现状,却不去追求同一个”民主”背后不同的事实所指—“靶子都没有找准,如何就举起批判的大旗呢?”王绍光正好为深入迷雾的我们,点燃了科学的灯光。

  1对民主进行实证研究——不要形而上学

  王绍光是政治学大家,写作的《民主四讲》用平白易懂的文字,讲述着极大的道理。最为可贵的,他梳理了民主文本上的原始意义,和近代以来为资产阶级作家串改的过程。他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梳理了“现实世界里的民主体制是什么,他们如何形成,如何运作,实效如何”。

  意识是落后于物质的,理论是落后于实践的,资产阶级的民主社会由于一些列内在矛盾,不得不求助于新的解释体系,这就是从穆勒到熊彼特将民主重新定义为“代议制民主”。为什么代议制民主能够风行其道,除了严格的前提,例如委托代理制度的有效性、人的理性选择能力等,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是资产阶级学术的意识形态并不允许对“现实中的民主政体的民主程度”进行真正的批判性研究。这一点从马克思到王绍光均进行了深刻的揭露。

  由于近代社会,被看作是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社会,而民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价值观之一,因此引起了很多争论。民主有何种规范性意涵,民主的实践历程是什么,民主有哪些基本技术?笔者就读社会学专业,也广泛涉猎了相关专业。社会学以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为经典三大家,与政治学与法学形而上学争论,社会学总是将现实所发生的社会事实和历史实践作为研究对象。之所以三人为经典作家彰显社会学的实证主义特征是由于三人都实践着把客观事物纳入科学研究,而不是情绪化的道德化的对事物做出简单化的评判。

  “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那么存在之物的“合理性”在哪里,这是科学研究需要回答的,我们需要回答实践的逻辑,而不是仅仅所期待的后果。不能想象天真地以批判的逻辑来取消存在之物,那么就需要认真地对待存在之物。对待民主也是这样,王绍光无疑为激情的道德召唤提了个醒—回到理性的科学的轨道上来吧、“我希望更多的 人放弃虚无缥缈的‘理论’,把更多精力放到实证研究上来,不要跟着时髦理论或直觉走,要跟着事实走”。

  2民主的经验类型——没有普遍的民主形式

  民主是历史地发展的,又依据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所不同,虽然民主被称为“普世价值”,王绍光认为最好把“普世价值”看作是多样化,“中国民主也是一种普适价值”,不是遵守某一种唯一的指标,例如竞争性的选举、多党轮流执政等。给“普适价值”规定特定含义,然后对不符合这个特定含义的整体施加鞭挞,可能仅仅是价值的“霸权主义”。“民主”在各国各个社会形态中实践过程和逻辑并不一样,在早已除魅化的“诸神混战”的现时代,还企图以某一种特定的“普世价值”来进行“殖民”,已经没有正当性。

  民主这一个抽象的词语背后包容地极多的民主经验类型,析清各种各样的民主类型,依靠民主的某一种理想类型来对经验类型进行评判,是正好吻合,还是有所偏离,是偏离较少还是偏离较多,这是王绍光秉持的实证研究的态度。既然民主是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中来的,那么好,就回到古希腊哪里去寻找民主的真正的经验类型。

  王绍光,说西文的民主其含义是统治归于人民或人民主权,更准确地说是由全体人民(而不是他们选出的代表)平等地、无差别地参与国家决策和进行国家管理。这是民主最原始,最简单的含义。但是今天讲民主时,往往都背离了民主的原意。王绍光认为,现代民主有各种修饰词,例如代议民主、程序民主、自由民主和宪政民主等等,实际上这些修饰词不是随便加上去的,而是一些人刻意加上去的。每一个修饰词都是对民主的限制。

  最为典型的是被作为普世价值的美式民主—恰恰是最大努力地宣扬自己民主的国家美国被实证研究揭示作为最不民主的国家,美国形式上的民主掩盖了最不民主的形式。美国为什么最不民主,被当作民主异化的典型:因为并不平等,民主只剩下选主的形式,而缺乏人民平等的参与政治的实质,选票能够表现出人民参与政治的平等性吗?那如何解释美国选举投票率低于50%?王绍光列举了价值于美国民主的诸多限制,他称之为“民主的异化”

  —自由和宪制限制了民主权威的适用范围、代议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自由竞争性选举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普选的实现也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和寡头色彩。王绍光风趣地称之为“鸟笼民主”—由于民主制度仅表现为几年一次的选举狂欢,表现出选出“主子”,因为做奴隶的大多数人依然是奴隶,,而没有因为“民主”成为主人。

  民主有诸多的条件。其中有一点是王绍光研究过的,就是国家有效性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不少人认为,国家及其是民主的天然敌人,为了促进民主(实际上的打着“民主”幌子的自由),必须削弱国家机器。王绍光试图论者只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民主。白哲特1867年出版的《英国宪制》一书指出每一个政治体制必须先获得权力,然后再运用权力。亨廷顿100年后进一步发挥,“必须先获得权力,然后才谈得上对它进行限制。”林兹说: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任何民主都是毫无意义的。俄罗斯转型就是一个例子:赫尔姆研究俄罗斯转型的结论认为:没有公共权威,就没有人民权利。后来在《权利的代价》一书中认为“为了保卫我们的自由,我们必须捍卫正当的公共权威,没有它,自由就没有保障。”

  3民主的实效—民主不等于善治

  民主是个好东西,然而仅仅是看起来很好的东西,能够勾起人们美好的想象。最初民主并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民主政治很可能蜕变为“暴民统治”,因此古希腊柏拉图哪里民主被看作最坏政体。那么民主究竟是一个好东西还是一个坏东西?王绍光认为这不是一个好问题,最好要回答另2个问题:离真实的民主多远?民主是否带来善治?

  宣称是民主的国家中离真正的原始意义上的民主有多远?民主(制度实践)是否给具体时空中的国家和民族带来经济增长、社会公正、幸福感等等善治的增长。

  对于第一个问题。王绍光以选举制度为例,考量民主程度。他认为虽然选举原本与民主无关,但是在现代社会,选举被普遍认为是制度民主不民主的分水岭,因此现在只能做的是如何利用选举制度使之能较好地接近理想民主。作者认为,只有符合三个最基本的条件,一个选举制度才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民主的选举制度:第一,所有的成年人都有权参与选举和被选举;第二,选举的结果要尽量少地扭曲民意;第三,选举要用公正的方法来进行,不受到暴力、胁迫、操控或金钱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以美国为例的实证资料显示,一是选举制度中长期的不平等的参与,二是实现了参与权平等之后未必实现参与的真正平等,因为选举制度中有很重要的代议制,而代表的分配是极为不平等的,最后导致不平等的政治影响。王绍光认为美国选举中高价的竞选(当然不是直接给选民,而是投入到造势宣传攻击对手)实际上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被选举权。如果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实际上都严重不平等,把这种体制叫做民主,实在有点滑稽。充其量,这不过是一种选主体制。

  在美国,民主变为了选主,选主变成为了金主。何谓金主,谁的金钱多谁做主也。“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就是每隔几年参与一次近乎狂欢节的选举仪式,选出新的主子,同时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主子是我们选出来的。”

  资产阶级的民主理论家还冠之以一个理论建构,即以利益集团竞争(表现为竞选、我国民主理论家把基层竞争性选举看作是一种民主的巨大进步,而丝毫不关心竞选的巨大费用问题!)表现出相互制衡的因素。据多元主义者说,民主不是要发现公共的公众利益,而是为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提供一个舞台。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使没有一个单独的精英团体能够垄断政治决策,因此,便不存在所谓米歇尔斯所观察到的“寡头统治的铁律”。但是谁能够构成“利益集团呢?”即使形式上都构成利益集团,那么谁的影响力大呢?

  那么民主的绩效如何呢?首先要理解民主这一个自变量的内涵,被西方民主理论家看作,“是否存在竞争性的选举?”关于经济增长,实证研究表明,民主不一定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也不一定阻碍经济增长,还得具体环境具体分析。关于社会公正,研究结论很令不少人失望,民主对不平等的影响要么是负面的,要么是非常微弱的。关于幸福感,在西方认为特殊利益集团操纵的人越来越多,认为政府对老百姓的事非常关心的人越来越少,相信政府的人越来越越少。这一切使不少人对民主政治产生了无力感、无助感、疏离感,这些都增加了人们的烦恼,没有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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