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打印

“束克欣现象”比谎言堆砌的“租房论”更可怕

作者:沈晓杰   来源:红色文化网  

 “束克欣现象”比谎言堆砌的“租房论”更可怕


      在其屡屡散布的“中国人住房自有率世界第一”的谎言及论据被戳破之后(见新浪财经上“中国房地产十大批判系列”和了望东方周刊27期的“中国‘住房自有率全球第一’真相”一文),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为推销他和开发商们极力兜售的“租房论”,不仅没表现出什么“知耻”之心,反而有种越战越勇的“无畏”姿态:前天这位“高官”借着在北京举行的某“发展高层论坛”又一次大放厥词,说什么“我们现在住房自有率80%多已经超过水平了,也不应该让大家继续买房了”,“应该调整住房政策导向”,“还要大家都租房居住”(以下简称“租房论”)。此言一出,全国一片哗然。在各大网站上这位政府的高官更是成了全国各地网友猛烈炮轰的对象。
    虽然这位高官这一次没再敢提什么“世界第一”,但其说谎的“特性”却丝毫未见改变。这位以“专家”姿态出现的高官不仅以根本站不住脚的“数字”为其“论据”,而且在这夸大其词的数字上又故意用“住房私有率”来冒充“住房自有率”(在住房两极分化愈加扩大之下,后者至少比前者少了15%以上);此外,他还有意混淆欧美发达国家和我国在住房自有率上质的不同(欧美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对不少中低收入者来说,租国家提供的保障房和其他有政府补贴的住房,甚至比买房更划算,而且欧美人历来有经常迁徙和异地就业的习惯),进行所谓的“类别”,以此来证明他的“中国人买房太多”的谬论;更令公众愤慨的是,明明是现在的房地产现状使得大多数人买不起房,他却还在胡言“现在的住房政策导向”是“要求大家都去买房居住”;明明是众多早已“成家立业”的中高收入者“望房生畏”,他却说什么“很多年轻同志刚刚走向工作岗位,就谋划要去购买新的住宅,甚至于要一步到位150平米以上的住房”;明明连任志强这样的开发商也承认商品房对住房自有率的“贡献”只有13%多(这比实际高估了一倍左右),这位“专家官员”却“估算”为30%…。在高房价和住房问题早已成为民生“最沉重大山”的今天,这种“比任志强还任志强”的强奸事实和民意的言论,不被万众“炮轰”才是怪事。
    如果是一般人说这些谎言和强奸民意的话,也就是一个“臭不可闻”,不值一提也(如北师大的个别教授)。但束是对房地产政策“有影响力”的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官。对这种“人民公仆”的反公众言论听之任之,不仅是对民众和国家的不负责,而且还可能使本来就未能使“群众满意的”现有住房政策,出现更大的偏差,引发的更多的社会不安。
    束克欣在他的“租房论”中,给出了三条“处方”。但只要稍加分析,人们就可发现其中的荒唐。
    束克欣的“第一条出路”,就是叫“手头还是有一点钱的”“现在社会上一些中产阶层”去买开发商的房子,然后再由“这些中产阶层”“向社会提供租赁房”。对现在房地产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条行不通的、进一步加大中低收入者居住成本的“死路”。在大多数人买不起房的情况下,让少数富人作为投资者买房再租赁给一般人,造成的后果就是在本来已经是高房价、高成本的情况下,又多加上了一个投资和利润的环节,使一般人的居住成本在现在的高位下又被进一步的抬高。这只能使现在众多买不起房的普通大众,今后可能连一个“体面而有尊严”的基本住房也租不起。在现在的不少的大城市里,一些平时风光的白领,下班后只能“蜗居”在所租的老旧房屋里,或者是五六个、七八个甚至更多的白领,沙丁鱼般的挤在所谓的“白领公寓”。而一般的“蓝领”在城市的“栖息地”连这还不如,通常他们只能和“违章建筑”、地下室和郊外的农民房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在高房价的暴利下,买不起房的城市新增市民“租房居住”的真实写照。
    要叫富人投资买房租赁给买不起房的普通大众,他“下注”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比其他一般行业更好的投资利润和回报。但在现实市场下买不起房的人群之中,又有几个可以租得起高租金的新商品房呢。花同样的钱,如果是买房做月供的话,可能是居住在一个80平米的新房中。但如果是用于租房,可能连50平米老房也租不到。因为投资房产的人都知道,在现在的高价位下买房,本身就冒着极大的风险,高风险就要有高利润来“摆平”。现在买房,实际上就是开发商及利益相关者想把房地产市场的风险都转嫁到房产的投资人身上。市场失衡、秩序混乱、给社会造成动荡的房地产市场,今后可能遇到的“各种调控”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而如果现在富人都“上套”买房炒房,今后最有可能承担苦果和风险的,就是房地产的富人投资者,而不是开发商。所以,束克欣叫富人买房租赁给70%的买不起房的普通市民居住的“混乱作为”,本质上代表了开发商的一厢情愿。也是作为政府官员代表“开发商利益”、成为开发商利益言人的集中体现。但他既不能让“有闲钱的富人”“上套”,也不能使绝大多数买不起房的民众解决基本的住房民生,更谈不上实现住房小康。
    束克欣给的“第二条路”,“就是政府应该给特别是党政机关这些公务员队伍,要有自己的租赁房”(原话)。这更是一种典型的官僚特权意识。当社会中绝大多数民众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好房的时候,本来薪酬福利就处于上乘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凭什么就可以“先天下之乐而乐”,享受国家的租赁房!这只能说明在“束克欣们”心里,“民轻官重”已经到了什么地步!要叫这样的官员“三个代表”,制定政策和行政上“以民为本”,简直就是天方夜谈。
    束克欣的“第三条路”,就是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的责任完全推给了政府。这和任志强的“说法”几乎一字不差,看起来也没什么大错。但反过来问一句,有哪个民生行业,自己“吃了肉”后,“骨头”都由政府来“啃”?这样没有社会责任的行业,还有什么理由让他占用全民国有的资源暴富呢!
    剖析了束克欣的“租房论”后,人们就不难发现他的“屁股”坐在何处。他所有的谎言和所谓的“理论”,都是服务于他的“立场”,可惜这并不是代表普通大众的。
    现在的问题是,当一个掌握大权的政府高官,当他不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早已成为开发商的代言人的时候,作为政府和人大等权力机构,如何清理和弹劾如此的“人民公仆”。如果说束克欣的“租房论”不值一驳的话,那么“束克欣现象”则为我们敲响了一个值得十分深思的警钟:当一个“人民的公仆”不再代表人民,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的时候,我们有清理的机制吗!
                                                    

沈晓杰



//www.syxtk.com/wzzx/llyd/zz/2013-05-02/12299.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