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某论坛宏论的实质
卫兴华
拜读了前不久由某论坛召开的学术研讨会的发言,深感他们不少人的观点令人疑虑。应说明一下:这个论坛中有些学者是有真才实学、值得尊敬的。这里要讲的是,此次论坛是以纪念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名义召开的,本应首先肯定和具体说明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理论和实践多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并深入探讨取得成就的深层次根源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独特的有效路径。既不能用西方经济学更不能用新自由主义来说明,也不能用本本主义来说明,而只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来说明。当然也可以总结经验教训,讨论我国目前改革开放和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略。也应系统总结和说明,他们这个论坛自成立以来,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大业贡献了什么智慧,提供了什么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和方案。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作为读者,没有得到想要得到的收获。相反,所得到的是负面效应。他们中某些人的发言,实质上是倾向于新自由主义的观点。
在这里,我想着重谈一谈论坛中一位重要官员的高论。他和某些经济学家一样在市场化、私有化问题上做文章。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中央和学界早已明确说明。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做了专门的规范性论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当然,这个问题怎样更好地处理,可以进一步讨论。但这位先生断言,我国发展质量不高、效率不高,甚至近一个时期下滑,根本原因在于大量的资源配置还是由政府决定。似乎我国还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一再提出要由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他们不提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光靠市场经济决定一切,不允许政府起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还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么?市场经济决定一切,能决定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么?
这位先生还提出“从所有制改革到产权制度”问题,其实同样是与私有化、完全市场化相联系的。他说,“过去我们认为所有制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决定性因素,今后我们应该淡化所有权,强化产权,如果总是在所有制问题上争来争去,就很难突破公有制、私有制这样一些思想束缚。他认为相对于所有权,产权更重要。所有权不是决定性因素。应逐步淡化并取消国企、民企、外企的所有制分类,按照十九大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段话的实质就是要取消所有制的分类,搞私有化。
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体系的基础,决定着社会经济的性质。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如果否定公有、私有的分类,任由市场决定其发展,必然走向全面私有化。这位先生错解了十九大报告,强调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能解读为取消国企、民企、外企的分类么?恰恰是以不同所有制分类的存在为前提才讲平等对待的。这位先生主张连中企与外企也不要分类,请问改称外企为什么呢?能让外企掌握中国的经济命脉么?
这位先生的发言,还显露了他在有关经济学范畴和理论知识上的短缺。他提出,我国的改革是“从所有制到产权制度”,要“淡化所有权,强化产权”。应当明确:“所有制”是经济学范畴,“产权”是法律范畴。“所有制”与“产权”不能对应。更为重要的是,他把所有权与产权割裂开来。所谓产权,简单地说,就是财产权。产权的核心是所有权。具有了所有权就具有了财产归属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诸多权能。多项权能可以集中于一身,也可以分离。如我国国有企业,原来国有国营,统称国营企业。改革后按马克思产权理论,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即国家所有、企业经营。任何社会、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消除所有制分类。可以消除私有制变为公有制,也可以消除公有制变为私有制。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条件下,可以淡化公有制、强化私有制,或是反过来。但不管怎样转变,所有制分类是不可能取消的。请问:坚持消除所有制分类的主张者,消除所有制分类后还有没有所有制?是什么所有制呢?没有任何主张者回答过这个问题。潜在的答案只能是和必然是:所谓消除所有制分类,就是要消除国有经济的存在,搞完全私有化,是让中国私有制和外资私有制一统天下!
这位先生的高论还有个混乱不清的问题。他提出“淡化所有权,强化产权”,把所有权这个产权的核心排斥于产权之外。请问:对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能淡化它们的所有权么?应该强调的是要保护它们一切合法的所有权。只有保护好它们的所有权,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怎么淡化其所有权,强化其产权?在理论逻辑上是很难说通的。实质上是要取消国家所有权,自然也就取消了其他一切派生的产权!
其他论坛成员的发言就不细谈了。总体来看较多强调反对“传统办法,让市场起作用”,断言“市场化会遭到破坏,或者遭到逆转”。“国企效率比民企效率低,收益率不高”,主张国企改革“只管资本,不管企业”;主张私有制企业也是党和国家“执政基础的一个主要内容”;强调要“对民营企业经济地位、作用、认识的再深化”,并称其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试金石性的改革”,“政府应该逐步退出在经济中的作用”等等。
总之,我们所看到的总的理论倾向是:批评市场化改革不到位,要到位,政府就应退出经济管理,取消所有制分类。实质上是要取消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让私资、外资占领市场。宣扬国企效率不如私企。虽然事实表明,目前国有经济效率较高,也要提出反理:不是国企自身的作用,是特殊时期国家扶持的结果。说来说去,反正公有制不行,应淡化和消除其所有权,政府应不管市场等等。试问:以此高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究竟是什么主旨与愿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