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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棒: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作者:千钧棒   来源:察网  

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

——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千钧棒

  最近人大教授周新城的署名文章《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在《求是》杂志旗下的“旗帜”网上发表以后,遭到了一小撮人的围攻,在围攻者里面有两个人比较引人注目,一个是曾主张中国配合美韩消灭朝鲜政权,并且希望在中国发生所谓 “革命”的荣剑;一个是曾经以“言论自由”为借口,为连篇累牍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而受到山东省政府、山东省政协和山东建筑大学处分的邓相超鸣冤叫屈,现在却要求人大党委对周新城做出严肃处理的邓聿文。

  荣剑和邓聿文这俩人是何方神圣?他们俩曾经有过哪些“丰功伟绩”?周新城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问题何错之有?邓聿文虚张声势扣帽子意在何处?下面分几方面进行评论。  

一、 荣剑和邓聿文两人是何方神圣?他们俩曾经有过哪些“丰功伟绩”?

  首先介绍邓聿文。

  邓聿文,男,法学硕士,资深记者。曾供职于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社,任副编审,2013年3月后不久被停职。 主要从事中国改革与社会转型研究,出版著作三部,发表时政、财经和社会评论数百篇。

  他又是为什么被停职的呢?且看相关报道:

  

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他还有下面的“高论”:

  

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那么他曾经为之鸣冤叫屈的邓相超又是何方神圣呢?

  邓相超,资料显示是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传播与社会调查研究所所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省政协常委,同时还是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兼职教授。

  

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邓相超最引起众怒的是疯狂诋毁毛泽东主席,他无视《决议》对毛泽东的完整评价而断章取义,已经属于一种诡辩术,何况他并不是在讲道理,而是以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开国领袖公开进行谩骂诬蔑,关于这些恐怕不需要我再一次把邓相超的所有微博的截图再拿出来作为证据了吧?

  而且,邓相超还有下面的惊人言论:

  邓相超认为:“鸡共是骗子!推墙需团结”、“我们每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写入一党领导的‘宪法’就不能叫宪法”、“袁腾飞老师说它生于不义,这算什么狗屁解放全人类啊”、“某党一直在为一己之私在卖国”、“举国奴隶制则是基于共产主义”、“入党信共产主义的不是傻子就是骗子”、军队是“披着国家外衣的政治土匪”。

  这样一个人,公开发表这种言论被网友举报以后居然谎称他被盗号了。很明显,他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都不敢承认是自己的写的,在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分以后,邓聿文为其鸣冤叫屈;而且邓聿文本人也公开发表众多不当言论,好像现在仍然活得很滋润。而人大教授周新城光明正大地发表署名文章,他邓聿文却嚷嚷要人大党委对周新城做出严肃处理。

  使用双重标准是自由派公知的惯用伎俩,对于他的做法,可以用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面的一段话来回应:

  【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稍为具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的人都知道,邓相超是在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公开发表错误观点,属于政治原则问题,应该属于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反对和抵制之列;而周新城是在党刊上发表文章,即使是其观点得不到一小撮人的认可,也属于学术观点问题。对于是非界限非常清楚的两件事,邓聿文也旗帜鲜明。关键在于,他是在讲道理还是在站队呢?是站在什么立场上反对什么呢?相信各位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其次,再看看荣剑。

  荣剑,共识网专栏作者,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研究员。1978年从部队考入山东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1983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马列发展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攻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1986年攻读博士学位,1989年因特殊事件未进行论文答辩。

  在反驳他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曾经有下面这一篇奇文——

  

评荣剑、邓聿文围攻周新城——兼谈消灭私有制问题

  他在本文中大谈“革命”,请各位通过下面的文章细心看看他需要和想推动的是什么样的“革命”。 (再议“告别革命”_大侠荣剑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dba0d8801016t6q.html)

  他所说的“革命”又是什么呢?是导致新中国成立的中国革命吗?首先请看看他给出的时间点——“2012年,革命已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一个重要关键词。”那么,在这一个时间点中所谓的“中国思想界”的语言环境中的“革命”又是什么呢?我们不妨首先了解发生在之前些年的世界各国的“革命史”——

  已载入史册的版本主要有:1989年捷克斯洛伐克发生“天鹅绒革命”,2000年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被反对派赶下台并被捕入狱,2003年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2004年乌克兰的“橙色革命”,2005年吉尔吉斯的“郁金香革命”,2007年缅甸的未遂“袈裟革命”,2009年摩尔多瓦和伊朗先后发生的被称为“推特革命”的未遂颜色革命,2011年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及其所引发的“阿拉伯之春”。

  从荣剑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的清晰表达以及同一些国家发生的“颜色革命”的时间上先后相继的特点看,我们不难理解他所说的和所追求的“革命”是什么东东。

  在这里,他给出的供中国选择的两条路是,要么走能够“最终避免革命的资本主义道路”,要么就“革命”。

  这么一个盼望在在中国发生“颜色革命”的人,恰好在对待朝鲜问题上与邓聿文不谋而合。

  曾经为《学习时报》副编审的邓聿文指责中国政府的对朝政策不符合他们那一小撮人的“政治正确”;而荣剑则希望美国或者中国对朝鲜进行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打击。

  而无论是邓聿文还是荣剑都被后来的形势变化狠狠地抽了耳光,韩朝两国相向而行,起码在平昌冬奥会期间不对抗,朝鲜同时宣布,朝鲜的核武器是针对军事威胁朝鲜的美国的,不会对中国、俄罗斯、欧洲和非洲使用核武器,对此,连特朗普也是除了嚷嚷在奥运会以后继续对朝鲜施压以外,暂时没有什么好招数,立功心切的邓聿文、沈志华和荣剑白忙活了。

  对于屁股决定脑袋的这俩哥们,在这个问题上如果不跳出来,反而就奇怪了。

二、周新城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问题何错之有? 

  也许是由于大气候发生了变化的缘故吧,在荣剑和邓聿文对周新城文章的所谓的“反驳”中,一反平时自由派公知强词夺理,泼妇骂街的常态,表面上好像在摆事实讲道理,而且相对而言,荣剑的水平和“战术”比邓聿文还高一点,他玩起了“归谬法”,并且巧妙地偷换概念并且扩大概念的外延,达到挑拨离间、煽动民一般民营企业家仇视周新城的目的。而邓聿文的文章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扣帽子吓唬人和强词夺理打棍子。

  下面就两位对周新城的责难分别作出回应:

  1、邓聿文的文章的一段话与荣剑的推论打架。

  直到现在,马克思主义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一,两位假借攻击周新城来攻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明显有点心虚。而且邓聿文的文章的观点不经意间打了荣剑的观点的耳光。

  荣剑企图套用“归谬法”,反驳《共产党宣言》,并且挑拨离间,他质疑道:

  【如果马克思恩格斯活在当下,他们的这个宣言对中国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彻底剥夺诸如马云刘强东马化腾这些巨富们的财产?把他们的财产收归国有,然后再分配给劳苦大众?】

  而邓聿文的文章中的一段话客观上是对荣剑的蹩脚的“归谬法”的最好回答:

  【周新城同志在引述《宣言》中“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时,不知是故意忽略还是不知道,它后面还有一句话,“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利。”这句话不是可有可无的,只有两句话统一起来,才能准确和完整地理解马克思消灭私有制思想的含义。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消灭私有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由一系列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所组成的:即在什么条件下消灭,在什么时候消灭和消灭什么样的私有制。

  简单地讲,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私有制的存在是同社会生产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它们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的产生是以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不足为前提的,它的消灭也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基础的。如果当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消灭私有制的程度时,还没有创造出足以消灭它们的条件时,任何人为地消灭它们的企图非但不能真正达到目的,反而会因此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非但不能从根本上消灭贫穷、落后和愚昧的状况,反而在相当长时期内使这一状况滋生蔓延。】

  邓聿文的文章中的这一段难得的正确说法实际上等于反驳了荣剑的歪曲原意断章取义的所谓的“归谬法”。正是由于这段话所说的原因,中国共产党才从十三大开始,就确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套用英语时态分类的说法,这叫中国经济制度的“现在进行时”,周新城文章也重点谈及这一点。请问荣剑,在同一个时态下,你是怎么得出“彻底剥夺诸如马云刘强东马化腾这些巨富们的财产,把他们的财产收归国有,然后再分配给劳苦大众”的推论的?

  2、“消灭私有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两位指鹿为马并且项庄舞剑显得底气不足。

  而明白人或者不带偏见的人都看得出来,周新城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现象,不能凝固化、永恒化。”的说法,是一种对发展趋势的预测,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符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时态上说,是“将来时”,起码不是“现在进行时”,根本得不出荣剑假借反驳周新城来攻击《共产党宣言》的“彻底剥夺诸如马云刘强东马化腾这些巨富们的财产”的推论,同时,由于周新城的这一个说法属于“否定性命题”而不是“肯定性命题”,并且这一个说法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的奋斗目标相一致,尤其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一小撮人又在鼓噪私有化而言的。

  在空间上说,论述了经济体制改革不应该突破“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底线,也不应该对目前的局面凝固不变,而是应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向符合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要求的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的比例过渡,所以不能凝固化;从时间上说,除非中国被和平演变,否则目前的经济体制一定会被将来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经济体制所代替,所以不能永恒化。这何错之有?

  在这方面,荣剑把“消灭私有制”这一个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以及周新城的“不能凝固化、永恒化”的观点等同于主张在目前没收私有财产的做法,属于典型的指鹿为马,非常符合自由派人士首先把自己的理解强加于人然后进行所谓“反驳”的特点。

  请问两位,周新城文章中的哪句话是表达这种意思的?你们俩作为高级知识分子,难道不懂得进行反驳的对象必须是论敌的原话或者虽然是你们的推论,但是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同吗?你们这种强加于人的做法是因为心虚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呢?

  

三、邓聿文虚张声势扣帽子吓不倒人。

 

  邓聿文在其文章中给周新城扣了很多帽子,并且装腔作势要求有关方面处分周新城,显得非常滑稽。

  相对而言,荣剑表面上还有点像摆事实讲道理,而邓聿文纯粹是扣帽子打棍子,虚张声势吓唬人。

  下面请看看邓聿文扣的大帽子,并且一一给予点评:

  【既对马克思《共产党宣言》中有关消灭私有制的观点做了生吞活剥、教条主义的理解,又犯了在政治上妄议中央,公开质疑贵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错误。】

  点评:邓聿文们站在新自由主义的立场上所说的“教条主义”,未必就是错误的,至于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妄议”一词如何定义,以及怎样才算是正确的议论,中纪委官网曾经刊文回应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是这次修订新增的违纪行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最重要的依据是党章。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它一方面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又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中纪委官网的这篇文章表示,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对该类行为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

  周新城的文章在中共中央理论刊物《求是》旗下网站上发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现象,不能凝固化、永恒化。”请问邓聿文这违反了哪一条党纪?

  【周新城同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是让人不敢恭维的,同很多“马列主义老太太”一样,对马克思主义半通不通,只会用政治大棒吓唬人,对马克思消灭私有制的理论作了简单化、教条化的错误理解。】

  点评:周新城同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高低,邓聿文是没有资格评价的,至于什么的“作了简单化、教条化的错误理解”的大帽子,本身就是“政治大棒”,即使是出于同一个阵营里面的人之口,也属于偏激的,何况他这么一个公开攻击中国的社会制度是“邪恶制度”的人。

  【在周新城同志等僵化的假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眼里,只看到私有制带来的剥削,而看不到它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和正义性。】

  点评:邓聿文不愿意好好读周新城文章,就急于给对方扣帽子进行政治构陷,暴露了其本质上并非进行理性学术争论,而是代表黑色资本集团出来咬人。周新城文章白纸黑字写道:“私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具有积极作用。在实际生活中,就不能完全消灭私有制,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怎么就看不到私有制一定的进步性?当然,恰恰是邓聿文不具备辩证思维,不愿承认私有制所具有的历史局限性,特别是不愿意承认黑色资本对中国国有财富的掠夺和侵吞,对普通民众的挤压和排斥,和对中国经济安全带来的威胁。在邓聿文看来,黑色资本对国资的大规模侵吞,也代表了历史的正义性和进步性,这显然是反人民的。

  【周新城同志犯的第二个严重错误,就是借所有制问题,妄议贵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宣称不能使它“凝固化、永恒化”,从而在政治上产生了极坏影响。】

  点评:对于所谓的“妄议”问题,属于典型的扣帽子吓唬人,理由上面已经论述过,不再重复。而作为一个曾经供职于中央党校理论刊物的人物,一口一个“贵党”,已经很说明问题。

  【周新城同志所谓的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凝固化、永久化”,在十九大做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变,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变的政治定性后,实际上是在妄议中央的决定,妄自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不顾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急于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甚至共产主义过渡,其在政治上所起的影响是极坏的。】

  点评:自由派人士的强词夺理、强加于人的特点在这段话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请问邓聿文,周新城文章中的哪句话是主张马上“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甚至共产主义过渡”的?“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请你收起这一套吧。

  【周新城同志的文章出来后,引起了社会的一片哗然,使人们都在怀疑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认为我国是不是又要消灭资本家,从而动摇了广大企业家对国家政策的信心。这在政治上是极其严重的错误。】

  点评:我相信邓聿文也不会在这里公开反对“以公有制为主体”吧?而当一小撮人妄图在中国全面实行私有化的时候,企图在国外势力的支持下,通过完全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来最终达到改旗易帜的目的的时候,引起全国绝大多数人的反对,与邓聿文们圈子中的实际上是一小撮人所谓的“社会的一片哗然”形成鲜明对比,这在邓聿文心目中,却不是错误,周新城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理论探讨,却变成“严重错误”,什么逻辑!?

  至于用资本家不高兴这一套来吓唬高层,对不起,这一招不灵了!平时,自由派常常用某些自由派人士和一些崇洋媚外的人投入西方的怀抱以及一些并非通过合法致富的资本家害怕以后受到清算而把资本转移到国外称为“人才和资本”外流,一方面掩盖事情的实质,另一方面撒娇,施压,企图迫使政府对他们作出让步,这一招已经用滥了,还会有效果吗?咱们走着瞧!

  最后,他提出了他的观点:

  【我的看法是,还是要继续鼓励私有制的发展。如果要对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话,初级阶段过去后,接下来的应是中级阶段,而不是一下子就跳到高级阶段,中级阶段还无法做到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无法做到按需分配,就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也无法做到这点。哪怕就是到了共产主义,恐怕也要分阶段。所以,要不要在初级阶段结束后消灭私有制,要根据当时的实践需要,岂能轻率断言,这只是初级阶段的特殊现象,而不会是中级阶段甚至高级阶段的现象?】

  点评:按照邓聿文的本质,你就直截了当亮出底牌,要求中国完全私有化,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就得了,不必要装模作样在这里谈论什么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还应该不应该保留私有制的问题,你同周新城以及广大民众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就不必要还把自己装扮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这里忽悠人了,谈论马克思主义,你不配!

  以上,经过摆事实讲道理,对荣剑、邓聿文两人的歪理邪说一一反驳以后,再对照他们俩之前的言行,大家就很容易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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