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混改了,阿里什么时候混改?
李北方
在财经领域,近日最引人关注的消息要属大国企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出炉了。
据报道,联通混改方案涉及定增、转股、员工持股等方面,涉及金额达780亿人民币。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也是阵容豪华,包括四大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苏宁云商、滴滴、网宿科技、用友、宜通世纪等垂直行业领先企业;还有中国人寿、中国中车等大型央企。
看到这份战略投资者的名单,我第一反应是,怎么哪儿哪儿都有BAT啊?(连同京东,简写做BATJ了)
随后我又看到了另一条消息,互联网是央企混改的热门话题,铁路总公司高层近期也表示欢迎腾讯、阿里参与混改,中国黄金集团也在与阿里接触。
不能否认互联网的发展给商业模式带来的促进。据联通最近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业绩报告,其净利润同比增长68.9%。联通业绩向好与其和阿里、腾讯的合作有直接关系——比如联通跟腾讯联手推出的“腾讯大王卡”(针对腾讯应用提供定向流量优惠套餐)在半年时间里就给联通带来了2000多万的新用户,且销售费用较以往有大幅下降。
可以想见,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正式入股以后,会跟联通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合作也会更加顺畅。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这会给联通带来积极影响。
积极的一面我们是应该承认的,但另一方面的可能性呢?
根据联通的混改方案,BATJ所占股份并不算多,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的股份分别是3.31%、2.05%、5.21%、2.36%。联通集团的股份虽然降到了36.67%,但由于中国人寿、中国中车等国有企业的加入,国有资本仍然在联通中占有绝对控股地位。从股权结构上看,联通作为国有企业的性质并没有被改变。
几家互联网巨头虽然在单一国企中所占股份不多,但它们若是密集地参与大国企的混改,日后在全部大国企(哪怕是大部分国企)中都占有一定的股份,那么,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互联网巨头有强大的产业链整合能力、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当它们在国企中的参与程度足够深,那么国企在整体上掌握在谁的手里就难说了,国家的经济命脉掌握在谁手里也难说了。
这个忧虑取决于对几大互联网巨头的性质的担心,当它们获得了对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的国企的影响力后,会怎样影响国企的属性?
为了缓解人民群众的忧虑,几大互联网巨头也需要尽快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国有资本参与其中并实质性地发挥影响力。如果说私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是为了给国企带去经营上的活力,那么,国有资本参与互联网巨头等私营企业,将其改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为了给这些企业带去政治上的可靠性,确保这些已经取得了影响国计民生能力的企业能够为国家、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
重复一遍,阿里等互联网巨头企业也需要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需要国有资本进入,并确保国有资本能够在其中发挥政治上的作用。这个议题刻不容缓,如果不能实行,那么吸收互联网巨头加入的国企混改就缺乏合理性,应该暂停下来。
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有依据呢?当然有。
混合所有制之所以作为一个改革措施被推出,是因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该《决定》中部署的一个任务。
让我们完整地回顾一下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款是怎么说的: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白纸黑字,说的清清楚楚。混合所有制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意思,也就是说,阿里可以入股联通,联通也可以入股阿里;BATJ能够入股国企,国企也要能够入股BATJ。当非公有资本入股国有资本这一步迈出后,国有资本入股非公有资本的这一步就必须跟着迈出,否则就不是“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以来,媒体、经济学界、企业界只讲私人资本入股国企,另一方面完全避而不提,这是极为错误的,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阉割。上述条款中明明白白地说,“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包括BATJ在内的私人资本都要向混合所有制的方向发展,要有国有资本的参与!
再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对混改目的的规定,混改是为了让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不是让私人资本把国企收编了!
国有资本如何放大功能呢?根据管理,当国有资本占一家私人企业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无需控股),该私企就要执行国家对国企的规定。说白了,就是要通过混改,让私人资本也讲政治,也接受党的领导!这才是混改的目的!
更多的就不说了,大家自己读《决定》中相关条款的原文就好了。
我们还需要各位注意一个问题,就是BATJ全部注册在开曼群岛,除企鹅在香港上市外,另外三家都在美国上市。在法律意义上,它们都是标准的外企,但由于这些企业是中国人创办、主要雇佣中国员工、主要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挣中国人的钱,所以一般人民在感觉上把它们当成是民营企业。
到底如何定性BATJ这样的企业,我一直没有看到靠谱的说法。如果其控制人再办理了移民,或者拿了国外的永久居留权,情况就更复杂了。像这样的资本,是决不应该定性为“民营资本”的。
那么,BATJ这种企业积极参与国企的混改,是否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相关规定的精神?这个问题并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就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
谈到混合所有制改革,那些霸占了话语权的人众口一词地将其解读为私人资本入股国企的单向行为,这是极端错误的,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刻意歪曲,是对党中央的欺骗!这种局面必须打破!
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尤其是BATJ这样的企业)的动作必须开始了!只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作数,就必须迈出这一步!只有这样,各种经济形式才真正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是真正的混合所有制。
如何实行,我相信专业人士自然会拿出解决的办法。但阿里必须也进行混改,马云也要接受党的领导!《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全面落实而不是片面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