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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宏:从瑞典警察暴力执法看某些西方人扭曲的“人权”观

作者:李建宏   来源:察网  

  从瑞典警察暴力执法看某些西方人扭曲的“人权”观

  连日来,瑞典警察针对中国游客的暴力执法事件,在国内外各大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双方至今也未能达成任何共识。然而,以我之浅见,该事件的发生以及迄今为止瑞典各方对该事件的反应,都极为完美地阐释了某些西方人扭曲的“人权”观。

  瑞方及其支持者都紧紧抓住中国游客子虚乌有的所谓不文明举止不放,并将其无限放大,以此作为瑞典警察暴力执法的合理依据。凭心而论,人无完人,作为受害者的曾先生一家自然也还没有修炼到处变不惊的圣人境界。但是,即使是瑞典方面也不得不承认,这一家人并无任何违法行为。而瑞典警察的粗暴举动在任何非西方国家,都是会受到道德与舆论的双重谴责的!唯独在“自由”“民主”“文明”的西方社会,才成了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正当举措。正因为如此,瑞典首席检察官埃里克森才敢明目张胆地公然叫嚣:“当出现无序行为时,(警方这种处理)是非常正常的,这是非常普遍和标准化的程序”。他还说:“警察有权将一个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瑞典《快报》记者拉尔松在采访桂从友大使时也理直气壮地表示:“警察也是按常规行事,有权决定将他们移送到远离事发地的地方,…… 这没有什么特别的,是常有的情况。”

  问题的关键是,在很多西方人看来正常的事情,在非西方人看来,不仅有违常情常理,而且不符合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在很多国家,甚至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相信没有人能够否认,暴力本身不仅是极其不文明的,而且是不文明行为的最高表现形式之一。如果说个体行使暴力,代表的是单独个体的不文明。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以国家名义所施加的暴力,代表的就是整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瑞典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的暴力执法行为,代表的就是瑞典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实际上,瑞典警察所遵循的也是西方社会所通行的常规做法与标准流程,因此它所代表的也可以说是整个西方社会的整体文明水平。

  按照某些西方人的强盗逻辑,对于人类在危急关头所表现出来的某些微不足道的弱点与不足,都必须以国家暴力的名义不计后果地给予毫不留情的镇压与打击,完全不需要考虑对方的具体情况,更不必顾及对方的心理感受、人格尊严甚至生命安全。如果说,这就是西方在社会治理方面所能够采取的最常规、最有效的方法;如果说,以某些西方人那“高等种族”的头脑,却想不出一套更加合情合理的处理方案;如果说,这就代表了西方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所能达到的最高文明境界,我只能遗憾地说,西方距离真正的文明,相差何止有万里之遥!

  

从瑞典警察暴力执法看某些西方人扭曲的“人权”观

  按照某些西方人野蛮至极的游戏规则,对于遵纪守法的平民百姓,只要是言行稍有出格之处,就一定要动用国家暴力机器对其进行残酷镇压、无情打击,绝对不允许心慈手软。对其所提出的任何合理诉求,都可以置之不理,甚至罔顾其最基本的人格尊严。如果根据西方人的这一逻辑推理下去,对于犯下滔天罪行的犯罪分子,岂不是非要千刀万剐才算是伸张了正义吗?但是,从西方国家的所作所为来看,却又并非如此。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西方国家的政府却偏偏是反其道而行之。与对普通百姓所提出的严苛到冷血的高标准严要求相反,对于罪犯,哪怕是罪行累累、杀人如麻的重案犯,西方政府可谓是用心良苦,无论如何也要确保其安全无恙,而且还费尽心机,千方百计地保护其“人权”免受一丝一毫的侵犯。对他们所提出的各种骇人听闻的非分之想,也都百般迁就,想方设法予以满足。

  2011年,挪威杀人狂魔布雷维克制造了震惊全球的奥斯陆枪击爆炸案,共打死69人,打伤66人。根据挪威政府的说法,布雷维克犯下的是包括“颠覆或破坏社会基本运转”、“致使群众严重恐惧”以及“危害人类罪”等在内的大罪。如此重罪,比起全无违法行为的曾先生一家无关痛痒的小打小闹 ,可以说是罪不容赦了。但是,由于西方国家对犯罪分子一贯本着宽大为怀的宗旨,这个残忍夺去六十多条无辜性命且不思悔改的罪该万死的重犯,却只被判了21年监禁。而且,自入狱之日起就被安置在一套由三间房组成的小套房里,过着优哉游哉的舒适生活。他每天吃完早餐后便可以自由自在地看报纸、在跑步机上健身,还可以使用电脑。即便是如此高规格的礼遇,也不能让该犯感到称心如意。服刑期间,布雷维克在狱中控告政府虐待他。他所列举的证据包括:咖啡太冷、奶油不够用、囚室裝潢不上档次、无润肤霜护肤、只能玩PS2而沒有PS3或PS4、必须隔著玻璃会见亲友、早上刷牙和刮胡子的时间太短、电视电灯开关都设在牢房外面。他还抱怨说手铐太锐利,会陷入他的手腕。他特别强调监狱对他单独监禁“不人道”,使他无法跟其他囚犯交流。以上种种给他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严重侵犯了他的人权,令他感到沮丧和愤怒。更令人感到百思不解的是, 挪威官方竟然批准了他的诉讼请求。

  西方各国一向高度重视与悉心保护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的人权,即使为此与邻国交恶也在所不惜。2015年,澳大利亚籍贩毒分子安德鲁 ‧ 陈和苏库马朗等人因大量走私海洛因被印度尼西亚判处死刑。自二人入狱以来,澳大利亚从官方到民间就陆续粉墨登场,马不停蹄地通过多种渠道对印尼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对二人网开一面。总理阿博特言辞激烈地谴责印尼方面枪决毒贩的做法“残忍且无必要”,外交部长毕晓普以经济制裁相威胁,并迅速召回驻雅加达大使。多家由西方国家主导与控制的国际人权组织也纷纷参与其中,大赦国际强烈谴责印尼政府的做法是“毫无意义、悲惨至极以及由国家出面执行的谋杀”。他们还猛烈抨击印尼政府轻视人权标准,要求印尼政府必须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立刻暂停执行死刑。直到行刑前,仍有大批西方记者和抗议者聚集在刑场附近。两名罪犯被依法处决后,澳大利亚举国上下如丧考妣,很多人义愤填膺、悲痛欲绝。西方国家的民间反对者还自发为二名死刑犯举办了多场烛光晚会以及有多位知名艺术家参加的音乐会,另有一批人自行为他们守夜,教堂也特意敲响了丧钟。面对如此盛况,不明就里的人肯定以为这是在为屈死的民族英雄送葬,哪里能够想到,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与精力投入,竟然仅仅就是为了两名死不足惜的罪犯招魂。

  重温了西方国家对这几名十恶不赦的罪犯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与纵容,再来对比一下瑞典警察对待中国游客铁面无私、严惩不怠的冷漠姿态,怎能不令人心寒?两相对比之下,西方人究竟热衷于维护什么人的人权,难道不是一清二楚了吗?瑞典警方如果能够比照对待布雷维克、安德鲁 ‧ 陈和苏库马朗等恶贯满盈的罪犯时所表现出的百依百顺和宽宏大量,真心诚意地为不幸在异国他乡深陷困境的曾先生一家排忧解难,并象中国警察一样进行循循善诱、语重心长的抚慰与劝导,让其感觉到宾至如归的喜悦与温暖,而不是用西方人习以为常、得心应手的暴力手段来扩大事态,本来完全可以劝说其心悦诚服地自动离开事发现场,事情又何至于会发展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

  当然,某些趾高气扬的西方人早已经养成了心安理得、明火执仗地以势压人的民族特性,对来自古老东方的道德训诫自然是不以为然。其实,如果一些西方人能够放下自己深入骨髓的莫名的傲慢,认真反思一下西方文化的弊端,一定会从东方文明中获益匪浅。遗憾的是,某些西方人的自私与自恋都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让他们静下心来反躬自省,又谈何容易?国学大师辜鸿铭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人“拥有的是扭曲了的理智”。其实,西方人的也有自己理智、理念、逻辑、认知,但是在这个资本横流的时代,一些人的心理、人格与人性变得严重扭曲的。瑞典警察暴力执法事件,在全世界面前再一次暴露了某些西方人扭曲的“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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